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工程师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张国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其辞职申请。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国栋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国栋先生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 公司对张国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工程师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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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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