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China Master Logistics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3层)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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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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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中创物流 | 指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资产与业务情况时,根据文意需要,还包括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子公司 |
中创有限 | 指 | 自青岛中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11月14日设立至2015年7月21日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的阶段 |
控股股东、中创联合 | 指 | 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 |
李松青、葛言华及谢立军等29名自然人 | 指 | 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于军、冷显顺、刘青、高兵、楚旭日、邢海涛、李闻广、崔海涛、曲春玲、孙蛸金、李涛、李洁、张培城、丁仁国、郑广清、李滨志、陈寿欣、初庆瀚、姜海平、李承涛、于勇、孙黎明、罗立泽、王可、肖峰、刘培亮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
《公司章程》 | 指 |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经发行人于2015年6月13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5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并在青岛市工商局备案)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制定的公司章程(经发行人于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发行人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5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并自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分红回报规划》 | 指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
中创烟台 | 指 | 中创物流(烟台)有限公司 |
中创北京 | 指 | 新中创物流(北京)有限公司 |
远达国际 | 指 | 青岛远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天津海通 | 指 | 天津中创海通物流有限公司,原名为天津大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日照 | 指 | 中创物流(日照)有限公司 |
中创宁波 | 指 | 中创物流(宁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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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远达 | 指 | 青岛中创远达物流有限公司 |
远大均胜 | 指 | 青岛远大均胜海运有限公司 |
中创陕西 | 指 | 中创物流(陕西)有限公司 |
中创连云港 | 指 | 中创物流(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创保税 | 指 | 青岛中创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大连 | 指 | 中创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
宁波金亚 | 指 | 宁波金亚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香港 | 指 | 中创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
中创天津 | 指 | 中创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海运 | 指 | 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 |
中创荣成 | 指 | 荣成中创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瑞弗 | 指 | 青岛中创瑞弗集装箱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青岛瑞弗集装箱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瑞弗 | 指 | 宁波中创瑞弗集装箱技术有限公司 |
中创供应链 | 指 | 青岛中创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
中创远诚 | 指 | 青岛中创远诚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远合 | 指 | 青岛中创远合物流有限公司 |
郑州供应链 | 指 | 郑州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远达 | 指 | 天津港远达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远志 | 指 | 青岛中创远志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龙口 | 指 | 龙口中创物流有限公司 |
济南供应链 | 指 | 济南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创远铁 | 指 | 青岛中创远铁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创大件 | 指 | 青岛中创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
远大船务 | 指 | 青岛远大船务有限公司 |
青岛空联 | 指 | 青岛空联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大连港散货 | 指 | 大连港散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董家口散货 | 指 | 青岛港董家口散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青岛港联欣 | 指 | 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可门港供应链 | 指 | 福建可门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岚桥港供应链 | 指 | 日照岚桥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捷远国际 | 指 | 捷远国际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
青岛港宇 | 指 | 青岛港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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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飞集团 | 指 | 达飞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
长荣集团 | 指 | 长荣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
中国外运 | 指 | 中国外运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
中国石化 | 指 | 中国石化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
青岛港集团 | 指 | 青岛港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
汉堡南美 | 指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高丽海运 | 指 |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马士基 | 指 | 马士基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
地中海航运 | 指 | 地中海航运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大连港集团 | 指 | 大连港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土资源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环境保护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税务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
工商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交通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本次发行、本次A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合计不超过6,6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募投项目 | 指 | 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法》 | 指 | 2013年12月28日最新修订、于2014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2014年8月31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金杜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产评估机构 | 指 |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 |
最近一年 | 指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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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术语
货代 | 指 | 货物运输代理 |
国际货代 | 指 | 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 |
TEU | 指 | 20英尺集装箱标准箱,英文全称为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 |
第一方物流 | 指 | 由卖方、生产者或者供应者组织的物流活动 |
第二方物流 | 指 | 由买方、销售者或者需求者组织的物流活动 |
第三方物流 | 指 | 不同于卖方和买方,由专门的物流企业组织的物流活动 |
第四方物流 | 指 | 由咨询公司提供物流咨询服务,咨询公司应物流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物流系统的分析和诊断,或提供物流系统优化和设计方案等 |
THC | 指 | 码头操作费,英文全称为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
同行 | 指 | 货代公司代理订舱的货源来自于其他货代公司,这部分货物对应的客户称为同行 |
直客 | 指 | 货代公司代理订舱的货源来自于生产及流通企业,这部分货物对应的客户称为直客 |
报关 | 指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 |
清关 | 指 | 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出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 |
商检 | 指 | 商品检验,进出口商品按要求实施包括商品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检验 |
配送、分拨 | 指 | 根据客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理货、集货、送货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
分拨中心 | 指 | 专门从事货物操作(包括集货、加工、分货、拣选、配货等)的高效率物流仓库 |
物流产业增加值 | 指 | 物流产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物流活动为社会提供的最终成果的货币表现,反映了物流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 |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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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发行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方案
(一)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6,666.67万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二)发行费用的分摊
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在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扣减。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仍为控股股东,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出现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出现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创联合承诺:
“1、自中创物流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也不由中创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中创物流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中创物流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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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中创物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承诺:
“1、中创物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本人对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中创物流的股份不转让、抵押、质押或在该股份上设定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他项权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中创物流的相关股份,也不由中创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中创物流的所有股份,将自中创物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中创物流回购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3、中创物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中创物流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中创物流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创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创物流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中创物流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4、中创物流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中创物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股东的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于军、冷显顺、刘青、高兵、楚旭日、邢海涛、李闻广、崔海涛、曲春玲、孙蛸金、李涛、李洁、张培城、丁仁国、郑广清、李滨志、陈寿欣、初庆瀚、姜海平、李承涛、于勇、孙黎明、罗立泽、王可、肖峰、刘培亮承诺:“自中创物流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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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也不由中创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其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青、冷显顺、丁仁国、张培城、李闻广、高兵、楚旭日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中创物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本人在中创物流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中创物流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创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创物流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中创物流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2、中创物流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中创物流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创物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中创物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根据公司发行上市进度,至公司本次上市前,董事会还可以结合相关期间审计情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坚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根据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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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
(三)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原则上应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公司现金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满足以下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单一年度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额的20%: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所述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报表数。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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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募投项目除外。
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股东回报计划,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股价稳定预案
公司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特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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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主体将积极采取相关股价稳定措施。
(二)责任主体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按照以下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本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个股价稳定周期(股价稳定方案公告起120个自然日)内回购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的20%;年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回购前股份总数的5%,且回购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的50%。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创联合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创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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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个股价稳定周期(股价稳定方案公告起120个自然日)内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额的20%;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自发行人上市后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控股股东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条件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个股价稳定周期(股价稳定方案公告起120个自然日)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10%,单一年度增持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30%。
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与本议案相关的承诺。
(四)公告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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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股价稳定措施终止
股价稳定预案实施周期为120个自然日,如期间未出现终止情形,则董事会提出新的股价稳定方案,实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情况出现。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股价稳定措施履行完毕,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或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用于回购或增持资金金额已达上限;或
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和个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任何对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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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一)本公司的承诺
1、关于招股意向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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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关于未能履行各项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中创物流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中创物流及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中创物流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5)若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二)控股股东的承诺
1、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减持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自中创物流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创联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也不由中创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中创物流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中创联合持有中创物流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中创物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中创联合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创联合所持中创物流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中创联合违反承诺擅自减持中创物流股份,违规减持中创物流股份所得归中创物流所有,同时中创联合持有的剩余中创物流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中创联合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中创物流,则中创物流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中创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关于招股意向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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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中创联合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中创联合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则中创物流有权将应付中创联合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中创联合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事项为止。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中创物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中创联合承诺将以如下方式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中创联合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按照中创联合转让原限售股份的价格加转让日至购回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中创物流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中创物流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依法回购中创联合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中创联合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中创联合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创联合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3)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公司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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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承诺出具日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2、关于招股意向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承诺如下:
“(1)《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则中创物流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事项为止。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中创物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以如下方式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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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按照本人转让原限售股份的价格加转让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中创物流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中创物流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7)本承诺出具日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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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减持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冷显顺、刘青、丁仁国、张培城、李闻
广、高兵、楚旭日承诺:
“自中创物流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也不由中创物流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中创物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本人在中创物流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中创物流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创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创物流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中创物流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中创物流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中创物流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创物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冷显顺、刘青、丁仁国、高兵、楚旭日承诺:
“本人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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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数量: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在中创物流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创物流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中创物流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4)减持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股份减持;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本人违反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或在任职期间违规转让中创物流股份的,违规减持中创物流股份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中创物流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中创物流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中创物流,则中创物流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中创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冷显顺、刘青、丁仁国、高兵、楚旭日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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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关于招股意向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事项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五)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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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向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本所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除外。”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向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除外。”
七、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全球经济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综合物流行业,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及经济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内贸易以及国际贸易量的增长,将提高社会对物流行业的需求,进而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近年来,虽然我国宏观经济一直呈现稳定的中高速增长,也相对拉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但自从2008年发生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国政治经济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国际贸易增长缓慢,对国际运输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因此,不能排除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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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因为地缘政治、国际冲突及金融风险等因素所造成的世界经济衰退,国际贸易下滑的可能性。如果未来世界经济出现长期性的衰退,将会导致国际间贸易量下降,进而影响本公司业务。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量呈现高速的增长,拉动了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在我国放宽对物流行业的管制后,国际一流的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并凭借着雄厚的资本及长年累积的国际物流经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另外,随着中国经济及物流行业的发展,未来将有更多国有及民营企业和资本进入物流行业。国内外物流公司及资本的加入,将大大加剧物流行业的竞争。
若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持续进行服务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则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三)航运市场持续波动及大型船舶经营人不断整合引致的经营风险
报告期初,受到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下滑的影响,国际航运市场运输需求疲弱,加之航运市场运力过剩,国际航运市场运价处于历史低位,船舶经营人的经营业绩遭遇低谷。2016年中旬起,航运市场开始出现复苏迹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航运市场仍呈现出持续波动态势。
由于与各船舶经营人建立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是公司从事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的重要基础和依托。若航运市场未来出现低迷态势、进而导致船舶经营人陷入经营困境,将可能影响部分船舶经营人与公司的稳定合作关系,除此之外,船舶经营人之间频繁的收购整合及部分船舶经营人内部的航线整合,也可能影响公司与上述船舶经营人之间的业务合作情况。若公司不能积极应对航运市场的波动和船舶经营人的业务调整,则存在因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导致交易对手方变化从而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稳定性的风险。
(四)中美贸易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与宏观经济、国际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
2018年3月,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升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美国政府已针对约5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25%关税,涉及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机器人、机械等重要工业技术行业,并宣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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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4日起对约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2019年1月1日起加征25%的关税,并威胁可能针对约2,67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作为反制,中国政府已于2018年4月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水果及制品、猪肉及制品终止关税减让义务并分别加征15%、25%关税,于2018年7月、2018年8月对500亿元美国进口商品分批加征25%关税,并于2018年9月24日起针对约600亿美元美国进口商品加征25%、20%、10%或5%关税。2018年12月1日,中美两国领导人进行G20会晤,并就中美贸易相关事项进行交流并达成初步共识:(1)若中美未来90天内在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非关税壁垒、网络入侵、服务和农业等结构改革领域达成一致协议,美方将对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产品维持征收10%的关税,2019年初税率不会提高到25%;(2)中方将加大从美国的农产品、能源、工业产品的进口,改善中美贸易逆差。中美双方分别于2019年1月7日至9日、2019年1月30日至31日、2019年2月14日至15日、2019年2月21日至22日进行了多轮中美经贸磋商,双方对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非关税壁垒等共同关注的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就主要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并就双边经贸问题谅解备忘录进行了具体磋商。2019年2月25日,美方决定延后原定于3月1日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的措施。2019年3月14日,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应约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进行第三次通话,双方在文本上进一步取得实质性进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涉美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8.27%、7.52%和10.46%,毛利占比分别为10.45%、9.63%和10.48%,占比较低。本次中美贸易摩擦将导致涉及商品的对美进出口成本增加,或将使得涉及商品的对美进出口运输需求减少;但与此同时,进出口商也会根据贸易政策对商品进出口地进行相应调整,改为向其他国家进出口相应货品,从而增加新的运输需求。中美贸易摩擦涉及商品的进出口运输业务需求具备一定的可替代性,发行人可以通过拓展与其他国家间国际海运业务弥补可能产生的业务损失,并积极发展新的业务机会,进一步减少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对于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影响较为有限。
(五)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人数为1,386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用工数量存在增长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信息化战略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整个服务链条的自动化水平,但总体人工成本仍然呈上涨态势。最近三年,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84%、2.57%和2.72%。若公司用工成本持续大幅增加且公司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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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息化或自动化措施减少用工数量、提高服务效率,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六)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研发、安全运作的风险
信息化是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专业化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可以有效整合、优化物流流程,提升物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对于物流企业的竞争力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信息化建设是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公司高度重视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的研发及安全运行。目前,公司自行研发和购买的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包括货代业务管理系统、船代业务管理系统、集装箱智能闸口系统、报关报检业务管理系统、海运业务管理系统、重大件道路运输自动探路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等,上述系统均运作良好。若未来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的研发不能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或者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及系统遭黑客入侵等风险因素造成物流信息技术系统无法正常运作,将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七)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青岛地区。最近三年,青岛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5,040.28万元、325,735.95万元和315,122.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4%、73.28%和70.37%;青岛地区的毛利分别为19,771.78万元、19,988.53万元和18,605.7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61.21%、57.15%和58.89%。
公司从青岛地区的业务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逐步从青岛地区向天津、上海、宁波、大连、烟台、日照、郑州、龙口、济南等地区拓展,拟实现全国布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26家子公司、1家分公司。发行人来自青岛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但绝对比重仍然较高,业务区域较为集中,一旦青岛港口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发行人面临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八)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涉及外币结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收取外币规模分别为31,673.75万美元、41,648.23万美元和41,566.23万美元,支付外币规模分别为31,776.75万美元、41,056.39万美元和41,581.59万美元,汇兑收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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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788.17万元、-761.79万元和539.5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2.92%和2.05%。
本公司外币结算模式一般为收取客户外币后,将约定外币金额支付给相应的供应商,结算周转率较高。公司积极面对汇率变动,并采取了及时结汇、维持外币在一定合理水平内等措施,以降低公司汇率波动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来平衡汇率波动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量增长,汇率波动仍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九)应收账款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6,853.27万元、49,762.35万元和54,521.6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96%、11.15%和12.09%,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5,710.64万元、47,712.47万元和52,463.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4.44%、33.61%和34.59%。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2,147.0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95.64%。
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绝大部分为1年以内,且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质量良好。同时,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制定了一整套科学且有效的管理政策,要求各板块业务部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在系统中建立欠费管理模块,并按照重要性水平由板块业务部门责任人、负责人、风控工作小组、总部分管领导等及时进行催讨。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应收账款的回收不及时,存在应收账款规模进一步增加、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下降的可能,从而使公司经营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09%、8.14%和7.48%,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在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服务费率小幅下降的同时,海运附加、燃油物料及船舶租赁等经营成本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所致。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对异地市场的扩张,公司面临因全球经济波动、所属行业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和运费、人力等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而导致的毛利率进一步波动的风险。
(十一)公司业绩增长速度降低乃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0,893.81万元、444,478.75万元和447,814.82万元,2017年同比上涨23.16%,2018年同比上涨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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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18,095.40万元、18,861.78万元和19,073.06万元,2017年同比增长率为4.24%,2018年同比增长率为1.12%,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水平良好,主要得益于公司紧跟市场机遇,加大盈利水平较高的业务板块投入,巩固并加强各板块业务的协同发展。
虽然国内综合物流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但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业绩增速可能会有所放缓。考虑到诸多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行业竞争加剧、全球航运市场的整合、运费成本提升、燃油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企业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难度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等,若各种风险集中发生,或者出现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风险,公司不排除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十二)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主要享受了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1、报告期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若该项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动甚至取消,公司将依据行业惯例会采用加价方式进行税负转嫁,因此在目前行业及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该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持续性预期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注册在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52.13万元、0元及0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0%、0%及0%。
3、报告期内,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报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64.81万元、64.38万元及64.3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6%、0.25%及0.25%。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及其他政府补助金额合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税收优惠注 | 64.38 | 64.38 | 216.94 |
其他政府补助 | 912.02 | 880.36 | 1,030.42 |
合计 | 976.41 | 944.74 | 1,247.36 |
利润总额 | 26,259.43 | 26,117.57 | 25,238.39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3.72% | 3.62% | 4.94% |
注:税收优惠金额未包括公司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影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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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盈利水平对税收优惠、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但若税收政策及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导致公司的税收负担增加或政府补助收入减少,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十三)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2018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8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88,094.01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增幅较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存在因发行后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被摊薄的风险。
八、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
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根本保障。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应当合理估计本次融资行为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摊薄影响,并做充分披露,同时应当制订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是,公司制订的是即期回报被摊薄后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中小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自主决策、谨慎投资,并树立相应的风险意识。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九、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均较为稳定,税收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上年相比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100,980.00万元至103,530.00万元,同比增长约0.76%至3.30%;预计2019年1-3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66.96万元至3,759.56万元,同比增长约0.60%至3.14%;预计2019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48.15万元至3,740.28万元,同比增长约0.06%至2.58%。公司预计2019年1-3月的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上述有关公司2019年1-3月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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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 | 拟发行不超过6,666.6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6,666.67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4.40元(按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发行费用概算: | 发行费用合计10,203.75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8,563.6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680.00万元,律师费305.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50.00万元,印花税及发行上市手续费105.15万元。(上述发行费用均为含税金额,发行人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充分沟通,并承诺本次发行支付发行费用所获得的增值税发票,不抵扣进项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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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CHINA MASTER LOGISTICS CO., LTD.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李松青 |
成立日期: | 2006年11月14日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3层 |
邮政编码: | 266061 |
电话号码: | 0532-6678 9888 |
传真号码: | 0532-6678 9666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cmlog.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cmlog.com |
经营范围: | 在大港、黄岛、机场代理报关、报检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四类);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企业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国际集装箱堆场业务:集装箱及货物的仓储、装卸、集装箱维修;信息技术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咨询及培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外包、市政工程。货物的包装、吊装及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改制和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青岛中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9月17日,中创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名称由“青岛中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根据公司股东签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类型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过程未根据整体变更要求进行相应的审计、评估、账务调整及验资等程序,仅体现为公司名称变更。
根据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中创联合、李松青、葛言华及谢立军等29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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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人签订的《关于设立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根据XYZH/2014QDA201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41,692,400.57元,扣除拟分配利润90,000,000元和专项储备1,427,525.64元后,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250,264,874.93元按1:0.7992比例折合成200,000,000股股份,余额50,264,874.93元转为公司资本公积。公司于2015年6月22日在青岛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于2015年7月21日取得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200018087151)。
在中创物流为本次发行及上市进行审计过程中,发行人因审计调整事项对报告期财务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后,改制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34,714,500.57元,较XYZH/2014QDA2016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341,692,400.57元减少6,977,900.00元。因此,中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由1:0.7992变更为1:0.8221。对于上述调整,发行人出具了《关于调整公司整体改制时净资产与折股比例的说明》,并经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同意。如无特殊说明,下文涉及中创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审计报告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均为根据上述事项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二)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共有30名发起人,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1 | 中创联合 | 140,000,000 | 70.00% | 16 | 李洁 | 960,000 | 0.48% |
2 | 李松青 | 15,900,000 | 7.95% | 17 | 张培城 | 960,000 | 0.48% |
3 | 葛言华 | 14,100,000 | 7.05% | 18 | 丁仁国 | 840,000 | 0.42% |
4 | 谢立军 | 3,360,000 | 1.68% | 19 | 郑广清 | 720,000 | 0.36% |
5 | 于军 | 2,880,000 | 1.44% | 20 | 李滨志 | 720,000 | 0.36% |
6 | 冷显顺 | 2,160,000 | 1.08% | 21 | 陈寿欣 | 660,000 | 0.33% |
7 | 刘青 | 2,040,000 | 1.02% | 22 | 初庆瀚 | 420,000 | 0.21% |
8 | 高兵 | 1,680,000 | 0.84% | 23 | 姜海平 | 420,000 | 0.21% |
9 | 楚旭日 | 1,560,000 | 0.78% | 24 | 李承涛 | 420,000 | 0.21% |
10 | 邢海涛 | 1,560,000 | 0.78% | 25 | 于勇 | 360,000 | 0.18% |
11 | 李闻广 | 1,560,000 | 0.78% | 26 | 孙黎明 | 240,000 | 0.12% |
12 | 崔海涛 | 1,560,000 | 0.78% | 27 | 罗立泽 | 240,000 | 0.12% |
13 | 曲春玲 | 1,560,000 | 0.78% | 28 | 王可 | 240,000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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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14 | 孙蛸金 | 1,200,000 | 0.60% | 29 | 肖峰 | 240,000 | 0.12% |
15 | 李涛 | 1,200,000 | 0.60% | 30 | 刘培亮 | 240,000 | 0.12% |
合计 | 200,000,000 | 100.00% |
其中,公司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请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中创联合和实际控制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其中,中创联合未实际开展经营,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中创物流7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中创联合和中创物流的股权。
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中创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中创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公司设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一致,主要从事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涵盖货运代理、场站、船舶代理、沿海运输、项目大件物流五个板块。
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变更设立前后没有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由中创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改制前中创有限的业务流程与改制后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流程无实质性变化,具体业务流程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前,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中创联合、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的关联关系主要体现为自然人发起人在公司任职。目前,李松青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葛言华担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谢立军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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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开展各项业务,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中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完整承继了中创有限的全部资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创物流的资产或权利的变更手续均已完成。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A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A股发行前总股本为2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666.67万股A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中创联合 | 14,000.00 | 70.00% | 14,000.00 | 52.50% |
李松青 | 1,590.00 | 7.95% | 1,590.00 | 5.96% |
葛言华 | 1,410.00 | 7.05% | 1,410.00 | 5.29% |
谢立军 | 336.00 | 1.68% | 336.00 | 1.26% |
于军 | 288.00 | 1.44% | 288.00 | 1.08% |
冷显顺 | 216.00 | 1.08% | 216.00 | 0.81% |
刘青 | 204.00 | 1.02% | 204.00 | 0.76% |
高兵 | 168.00 | 0.84% | 168.00 | 0.63% |
楚旭日 | 156.00 | 0.78% | 156.00 | 0.58% |
邢海涛 | 156.00 | 0.78% | 156.00 | 0.58% |
李闻广 | 156.00 | 0.78% | 156.00 | 0.58% |
崔海涛 | 156.00 | 0.78% | 156.00 | 0.58% |
曲春玲 | 156.00 | 0.78% | 156.00 | 0.58% |
孙蛸金 | 120.00 | 0.60% | 120.00 | 0.45% |
李涛 | 120.00 | 0.60% | 120.00 | 0.45% |
李洁 | 96.00 | 0.48% | 96.00 | 0.36% |
张培城 | 96.00 | 0.48% | 96.00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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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丁仁国 | 84.00 | 0.42% | 84.00 | 0.31% |
郑广清 | 72.00 | 0.36% | 72.00 | 0.27% |
李滨志 | 72.00 | 0.36% | 72.00 | 0.27% |
陈寿欣 | 66.00 | 0.33% | 66.00 | 0.25% |
初庆瀚 | 42.00 | 0.21% | 42.00 | 0.16% |
姜海平 | 42.00 | 0.21% | 42.00 | 0.16% |
李承涛 | 42.00 | 0.21% | 42.00 | 0.16% |
于勇 | 36.00 | 0.18% | 36.00 | 0.13% |
孙黎明 | 24.00 | 0.12% | 24.00 | 0.09% |
罗立泽 | 24.00 | 0.12% | 24.00 | 0.09% |
王可 | 24.00 | 0.12% | 24.00 | 0.09% |
肖峰 | 24.00 | 0.12% | 24.00 | 0.09% |
刘培亮 | 24.00 | 0.12% | 24.00 | 0.09% |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 - | 6,666.67 | 25.00% |
总计 | 20,000.00 | 100.00% | 26,666.67 | 100.00% |
公司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当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本次新股发行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发行人A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名称 |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合计持股 |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李松青 | 1,590.00 | 7.95% | 3,710.00 | 18.55% | 5,300.00 | 26.50% | 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2 | 葛言华 | 1,410.00 | 7.05% | 3,290.00 | 16.45% | 4,700.00 | 23.50%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3 | 谢立军 | 336.00 | 1.68% | 784.00 | 3.92% | 1,120.00 | 5.60% | 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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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 名称 |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合计持股 |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4 | 于军 | 288.00 | 1.44% | 672.00 | 3.36% | 960.00 | 4.80% | - |
5 | 冷显顺 | 216.00 | 1.08% | 504.00 | 2.52% | 720.00 | 3.60% | 董事 |
6 | 刘青 | 204.00 | 1.02% | 476.00 | 2.38% | 680.00 | 3.40% | 董事、副总经理 |
7 | 高兵 | 168.00 | 0.84% | 392.00 | 1.96% | 560.00 | 2.80% | 副总经理、大宗商品物流中心总经理 |
8 | 楚旭日 | 156.00 | 0.78% | 364.00 | 1.82% | 520.00 | 2.60%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8 | 邢海涛 | 156.00 | 0.78% | 364.00 | 1.82% | 520.00 | 2.60% | - |
8 | 李闻广 | 156.00 | 0.78% | 364.00 | 1.82% | 520.00 | 2.60% | 监事、船务中心总监 |
8 | 崔海涛 | 156.00 | 0.78% | 364.00 | 1.82% | 520.00 | 2.60% | 项目物流中心总监 |
8 | 曲春玲 | 156.00 | 0.78% | 364.00 | 1.82% | 520.00 | 2.60% | 海运中心总监 |
总计 | 4,992.00 | 24.96% | 11,648.00 | 58.24% | 16,640.00 | 83.20% | - |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国有股股东及外资股股东。
(五)发行人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战略投资者股东。(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于勇系实际控制人之一葛言华的妻弟,葛言华和于勇分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23.50%和0.60%的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关于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及所处行业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提供基于国内沿海港口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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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箱及干散货等多种货物贸易的一站式跨境综合物流服务。
公司通过整合货物进出口物流链条上的各个环节,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制定全程物流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公司的具体业务包括市场营销、询价报价、方案设计、成本核算等物流咨询服务,箱务管理、辅助备货、订舱代理、单证操作等物流过程服务,以及沿海运输、工程物流、大件运输等物流运输服务。
根据跨境综合物流链条上各个不同的服务环节及业务性质,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可划分为五大板块,分别为货运代理、场站、船舶代理、沿海运输及项目大件物流。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业务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板块分类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运代理 | 302,191.04 | 67.48 | 294,500.07 | 66.26 | 217,704.57 | 60.32 |
场站 | 60,995.03 | 13.62 | 64,427.22 | 14.50 | 58,847.43 | 16.31 |
船舶代理 | 50,330.85 | 11.24 | 54,515.50 | 12.27 | 49,951.32 | 13.84 |
沿海运输 | 18,684.81 | 4.17 | 17,544.85 | 3.94 | 17,181.38 | 4.76 |
项目大件物流 | 15,613.09 | 3.49 | 13,491.11 | 3.03 | 17,209.11 | 4.77 |
合计 | 447,814.82 | 100.00 | 444,478.75 | 100.00 | 360,893.81 | 100.00 |
1、货运代理
本公司从事的货运代理业务主要围绕国际间货物进出口的班轮运输展开,为进出口贸易商或接受其委托代理的其他同行业物流公司提供货运咨询、代理订舱、辅助备货、签发提单、目的港服务等国际货运代理一站式服务。
货运代理是本公司的基础业务板块,也是发展时间较长、业务相对稳定的业务板块,其核心定位是在满足自身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支持并推动公司场站业务、船舶代理、沿海运输及项目大件物流等其他业务板块的发展。
公司拥有丰富的业务操作经验和优秀的管理及业务团队。2016年公司货运代理总量1,036,100TEU,为39家国际船舶经营人提供公共订舱代理服务;2017年公司货运代理总量1,263,099TEU,为37家国际船舶经营人提供公共订舱代理服务;2018年公司货运代理总量1,284,593TEU,为37家国际船舶经营人提供公共订舱代理服务。公司使用全自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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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货运业务管理系统对业务进行全过程平台化操作,确保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货运代理及签单代理的运营数据如下:
运营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货运代理箱量(TEU)注 | 1,284,593 | 1,263,099 | 1,036,100 |
代理船舶经营人(家数) | 37 | 37 | 39 |
注:公司各个口岸货运代理标箱总量
2、场站业务本公司从事的场站业务是以堆场、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为依托,为船舶经营人、集装箱经营人提供集装箱的运输装卸、检验维修和改造堆存等空箱流转服务,并为出口贸易商或受其委托代理的其他同行业物流公司提供待运货物的收发交接、拆箱装箱、运输配载、信息服务、堆存集港等重箱出口服务。此外,公司还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货物的理货、分拣、包装、拼箱及保税等专业化增值服务。
公司在青岛、天津、宁波等北中国主要口岸拥有位于港口码头前沿、地理位置优越的集装箱堆场91.72万平方米,仓库5.52万平方米,具备日堆存集装箱11.50万TEU的能力。公司自主研发的堆场即时管理系统和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实现了集装箱进场、堆存、修理、出场全过程信息节点控制和计费管理。先进的物流系统和智能化的物流装备实现了闸口及仓库管理的无人化、业务管理的流程化、财务管理的透明化,提升了场站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场站业务的运营数据如下:
运营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操作箱量(TEU)注 | 1,320,165 | 1,412,649 | 1,292,984 |
注:公司各个口岸场站业务的操作总箱量
3、船舶代理
本公司从事的船舶代理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进出港的申报手续、物料伙食补给、航修和燃油计量;安排检疫、引航、泊位、拖轮及组织货物装卸等服务;为船舶经营人提供进口舱单的制作及申报服务,代船舶经营人向收货人提供换单、押箱服务并向发货人提供出口预配舱单的信息录入、提交申报等单证操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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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在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为船长和船东有效地安排和处理船舶在港口的各项业务,更经济地为船舶提供各项服务,从而加快船舶周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船舶经营效益。此外,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船舶代理系统、舱单管理系统,为收货人及发货人提供及时、准确的船舶和货物实时信息及进出口货物的单证操作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船舶代理的运营数据如下:
运营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登轮代理(艘次)注 | 1,226 | 1,425 | 1,421 |
舱位代理量(TEU) | 374,603 | 393,887 | 369,008 |
代理船舶经营人(家数) | 18 | 18 | 18 |
注:不含代理公司自身外贸内支线业务的数量
4、沿海运输
本公司所从事的沿海运输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自有及租赁船舶的自身条件和舱位资源制定合理的船期调配机制,为国际大型班轮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在国内母港和次级港口之间的中转、运输等外贸内支线沿海运输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同时承接与国内贸易相关的货物沿海运输业务。
公司的沿海运输业务主要以青岛、大连、宁波、烟台、日照、连云港、石岛、龙口、滨州、潍坊等北中国各沿海港口为支点,依托于密集的支线网络,为班轮公司的母船挂靠提供中转增值和支线运输的延展服务。公司依托内外贸同船运输的资质,近年来不断延伸业务链条,在传统的集装箱驳运服务基础上,形成了集散、件杂、内外贸物流一体化的经营体系。
报告期内本公司沿海运输的运营数据如下:
运营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运输箱量(TEU)注1 | 323,874 | 281,354 | 251,159 |
运输航次(航次)注2 | 1,482 | 1,491 | 1,193 |
注1:公司各个口岸沿海运输总箱量注2:公司各个口岸沿海运输总航次
5、项目大件物流
本公司所从事的项目大件物流业务包括工程物流和重大件陆路运输,系非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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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化的特种专业物流,是根据石化、电力、冶金、核电、海洋工程、机械制造等行业客户的大型进出口工程承包项目以及超宽、超长、超高等超限设备的全程化、个性化、专业化物流需求,而为客户所提供的高技术、高难度的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及国际和国内门到门全程物流运输的相关服务。
随着全球贸易和国际间规模化生产的发展,能源、矿产、大型海洋工程、机械制造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不断涌现,以及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海外工程项目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大型项目和设备的运输需求持续增长,这推动了项目大件物流业务的高速发展。公司重点培养了一大批项目大件物流专业化人才,在成功的完成众多项目的同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引进了国际先进的陆路运输重型设备,提升了公司项目大件物流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项目大件物流的运营数据如下:
运营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运输量(计费吨) | 269,187 | 118,898 | 95,818 |
(二)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1)竞争格局
港口货运代理行业的利润最初主要来自于海运费差价,但随着海运市场越来越成熟,海运费逐渐透明化,货运代理公司可赚取的利润空间也随之减小。目前,青岛口岸约有上千家货运代理公司,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行业大趋势下,公司货运代理板块主动转型,从打海运费价格战、赚取微薄海运费差价转型为提供综合服务平台、赚取操作费和信息服务费等,从单一服务型企业向平台型企业转变,通过打造跨境进、出口贸易的物流服务平台,拓展额外盈利点、扩大市场空间,同时为进出口贸易商和同行业物流公司提供延伸增值服务。随着公司平台服务优势的逐渐巩固,公司计划未来向提升各主要口岸货代市场份额的方向发展,并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扩展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货运代理板块的综合竞争力。
场站的堆场及仓库一般位于港口码头附近,各家公司场站的地理位置没有本质性区别,所以场站业务经营的优劣主要依托于对堆场和仓库经营成本的控制。高度信息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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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的场站操作及管理系统能够最大程度的提升运营效率,降低单位面积的运营成本,从而提升场站业务的综合竞争力。因此,信息化和智能化是评价场站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率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本公司的场站业务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大型数据库和传输技术,建立了先进的集装箱和仓储无线即时管理系统。为了解决传统集装箱堆场的服务质量和作业效率问题,控制不断攀升的人工成本,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在国内率先研发成功适用于不同功能的无人智能闸口系统。该系统能够兼容空箱进、空箱出、重箱进、重箱出四种进出场模式,与公司现有的集装箱即时管理系统共同实现了堆场作业的快速化、无人化和智能化,已获得国家专利。该系统在公司各堆场应用后,识别准确率超过98%。另外,公司在集运仓储行业内应用AGV管理技术,实现出口集运货物在仓库内的自动分拣和无人搬运,大大提升仓库作业的效率和准确率。
船舶代理是门槛相对较高、专业性较强的行业。虽然青岛口岸仅有十几家公共船舶代理公司,但由于行业发展时间较长,费率竞争较为激烈。2016-2017年及2018年1-9月,青岛港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1,801万TEU、1,830万TEU、1,435万TEU。青岛港吞吐量的稳中有升表明船舶代理行业尚有一定的市场发展空间。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线上服务。以良好的服务品质和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客户粘性,拓展签约代理船舶经营人。通过完善口岸网络平台建设、提供增值延伸服务的方式,促进船舶代理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沿海运输由于国家政策管控的原因,外资班轮公司不准进入。公司凭借灵活的舱位调配机制、联动互动的管理模式以及与上游国际班轮公司签订较为稳定费率的方式,保持了良好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较强,是青岛-大连、青岛-石岛、青岛-宁波和青岛-日照等多个外贸内支线航线的重要运营商。根据青岛港务局统计,公司是北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公共外贸内支线运营商之一。未来公司计划继续扩大签署支线运输协议的船舶经营人家数,在全国范围内布局支线网络,增加航线和艘次,完善宁波以北航线布局,积极拓展南中国沿海运输业务。
在国家“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引下,中国资本输出和技术输出正渐入佳境,这表现为:对外投资逐年提升,国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量和国产大型机械设备类物资出口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国内未来石化和电力等产业的规模化布局和结构化升级将带来投资规模稳步上升;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崛起和技术进步,国内重型装备将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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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给自足,国内重大件陆运机会增多将带来重大件陆运的蓬勃发展。基于以上利好因素,公司项目大件物流板块未来的业务发展将迎来稳定发展的黄金期,市场空间较为广阔。公司项目大件物流板块近些年来抓住发展机遇,积攒了一大批实力较强、值得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并积极探索创新性的物流服务模式。为了解决重大件设备运输探路操作中存在的测量精度差、工作效率低、安全风险高等问题,公司自主研发了车载自动探路系统并取得国家专利,实现了道路数据的自动测量、探路报告的自动完成,并通过GIS数据结合形成探路地理信息数据库。近年来,公司顺利完成了亚洲最大的丙烯塔运输项目、中国石化哈萨克斯坦阿特劳芳烃项目、阿特劳石油深加工项目等创新性和知名度较高的项目。
整体来看,从事跨境综合物流业务的企业大多分布在我国制造业和进出口贸易活跃的沿海港口地区,如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海西经济圈和珠三角经济圈等地区。这些地区汇集了华贸物流、新宁物流等物流行业的上市公司,也有敦豪货运、全球货运、泛亚班拿、康捷空、德迅(中国)、嘉里大通等外资综合物流企业。此外,大型国有企业中国外运、中国外代、中远海运物流等也是综合物流市场竞争的重要参与者。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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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大部分竞争对手的主营业务只涵盖了五大业务板块中的部分业务,因此公司每个业务板块面临的竞争可能来自于不同的公司。
企业 名称 | 企业 性质 | 成立 时间 | 业务情况 | 主要竞争业务 | 主要竞争 区域 | 资产规模 | 营收规模 | 经营状况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 2002年 | 中国外运是世界领先的整合物流服务商之一,整合了海运、空运、公路和铁路运输、国际快递、船务代理、仓储及配送、码头服务等基础服务,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全程供应链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公司拥有种类齐全、结构均衡的战略资产,注重一体化营销体系和标准化业务操作平台的建设,建立起分工协作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打造了以海陆空货运体系为支撑、以战略资产为依托的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平台 | 货运代理、场站、船舶代理、沿海运输、项目大件物流 | 全国范围内 | 623亿元 | 732亿元 | 2017年净利润超过23亿元 |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国有 | 1983年 | 中国外代是中国国际船务代理和国际运输代理行业的领导者,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市场地位。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80多家口岸子公司,有遍布全国的300多个业务网点,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设有代表处,具有完善的服务网络 | 货运代理、船舶代理 | 全国范围内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 国有 | 1986年 | 中远海运物流是由中远海运集团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为国内外货主和船东提供国际船舶代理、公共货运代理、集装箱场站管理、仓储、拼箱等服务。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国内和亚洲主要口岸城市均设有子公司和代表处,并与国外40多家货运代理企业签定了长 | 货运代理、场站、船舶代理、项目大件物流 | 全国范围内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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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名称 | 企业 性质 | 成立 时间 | 业务情况 | 主要竞争业务 | 主要竞争 区域 | 资产规模 | 营收规模 | 经营状况 |
期合作协议。在中国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300多个业务网点,形成了功能齐全的物流网络系统 | ||||||||
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国有 | 1995年 | 公司前身是中远 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中远海运集团及中远海运集运公司所属的大型货运及班轮 代理公司,是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目前公司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香港、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厦门九大口岸和内陆地区公司为龙头,以遍布全国主要城镇的货运网点为依托的江海、陆上货运服务网络 | 货运代理 | 全国范围内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合资 | 1993年 | 振华物流是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在天津、青岛、上海、大连、宁波、北京、连云港等地建立了分公司,在全世界80多个国家拥有互为代理网络。是国内极具竞争力的货代、船代和综合物流服务公司 | 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 | 全国范围内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 | 合资 | 2002年 | 远洋大亚主要经营进出口货物海运、空运的运输代理以及国际集装箱综合物流业务,是目前青岛地区规模较大、服务功能较齐全、综合实力较强的物流企业,是全国物流百强企业之一 | 货运代理、 场站、 船舶代理 | 青岛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青岛中远国际货运 | 国有 | 1996年 | 青岛中货是中远集团和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综合型物流企业,是中国远洋集 | 货运代理、 船舶代理 | 青岛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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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名称 | 企业 性质 | 成立 时间 | 业务情况 | 主要竞争业务 | 主要竞争 区域 | 资产规模 | 营收规模 | 经营状况 |
有限公司 | 装箱运输链板块核心企业。目前是青岛口岸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公司之一,综合物流业务处于业内领先地位 | |||||||
青岛全球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 民营 | 2008年 | 全球捷运主要经营国际海运和空运的货物运输代理相关物流服务,目前主要承接青岛口岸非洲航线的出口运输代理业务,是一家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综合性物流企业,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青岛口岸位于市场领先水平 | 货运代理、 场站 | 青岛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山东捷丰国际储运有限公司 | 合资 | 2002年 | 捷丰仓储主要经营仓储、集装箱堆存、拼装、拆箱、维修及相关配套业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是一个拥有现代化操作设备和专业操作人员的仓储物流公司,致力于为国际化的物流公司和货代公司提供专业、精细、独特的服务 | 货运代理、场站 | 青岛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非上市未公开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及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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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货运代理公司货运代理板块2018年完成货运代理箱量1,284,593TEU,青岛口岸代理船舶经营人26家,各口岸公司共代理船舶经营人37家。目前在青岛港提供集装箱班轮运输的主要班轮公司约为30家左右。根据山东省国际货代协会官方统计,青岛口岸2016年货运代理出口集装箱总量约为5,206,310TEU,公司货运订舱代理出口量为268,378TEU,市场份额为5.15%,排名第四;青岛口岸2017年货运代理出口集装箱总量约为5,472,814TEU,公司货运订舱代理出口量为304,173TEU,市场份额为5.56%,排名第四;青岛口岸2018年货运代理出口集装箱总量约为5,715,042TEU,公司货运订舱代理出口量为381,834TEU,市场份额为6.68%,排名第三。货运代理业务规模及市场排名稳步提升,市场空间巨大。报告期内,公司在青岛口岸货运代理出口标箱量(不含签单代理量)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TEU
运营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中创物流青岛口岸货运订舱 代理出口标箱量 | 381,834 | 304,173 | 268,378 |
青岛口岸货运代理出口标箱总量 | 5,715,042 | 5,472,814 | 5,206,310 |
市场份额 | 6.68% | 5.56% | 5.15% |
排名 | 3 | 4 | 4 |
数据来源:山东省国际货代协会
公司货运代理板块2016-2018年青岛口岸订舱代理船舶经营人明细如下:
序号 | 2018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7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6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1 | 川崎汽船(中国)有限公司 | 川崎汽船(中国)有限公司 | 川崎汽船(中国)有限公司 |
2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阿联船务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阿联船务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3 |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4 |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 |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
5 | 地中海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 |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 |
6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地中海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 地中海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
7 |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8 | 玛丽亚那船务有限公司 |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
9 | 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 | 玛丽亚那船务有限公司 | 玛丽亚那船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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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018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7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6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10 | 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 | 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 |
11 | 现代商船(中国)有限公司 | 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12 | 兴亚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现代商船(中国)有限公司 | 现代商船(中国)有限公司 |
13 |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兴亚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兴亚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14 | 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 |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 | 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 |
16 | 青岛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 | 汎洲海运株式会社 | 青岛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青岛有限公司 |
18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汎洲海运株式会社 | 汎洲海运株式会社 |
19 | 南星海运航空株式会社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南星海运航空株式会社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21 | 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南星海运航空株式会社 |
22 | 长锦商船(中国)船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智利航运国际有限公司 |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23 | 森罗商船株式会社 | 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智利航运国际有限公司 |
24 | 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长锦商船(中国)船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25 | 运达航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森罗商船株式会社 | - |
26 | 海洋网联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
公司货运代理板块2016-2018年青岛口岸签单代理船舶经营人明细如下:
序号 | 2018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7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6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1 | 斗宇海运株式会社 | 斗宇海运株式会社 | 斗宇海运株式会社 |
2 | 玛丽亚那船务有限公司 | 玛丽亚那船务有限公司 | 玛丽亚那务有限公司 |
3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4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5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6 | 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 |
7 | 森罗商船株式会社 | 智利航运国际有限公司 | 智利航运国际有限公司 |
8 | - | 阿联船务代理(香港)有限 | 阿联船务代理(香港)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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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018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7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6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公司 | 公司 | ||
9 | - | 森罗商船株式会社 | - |
目前市场上货运代理公司较多,青岛市约有数千家,但大部分规模较小、竞争能力及综合能力较弱,缺乏明确的优势。随着市场对物流公司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小微物流企业将越来越难以满足客户需求。此外,同行业大部分物流公司均采用普通的信息服务公司提供的业务软件,功能简单,可变性较差,越来越难满足进出口贸易商对物流各项服务、信息支持等要求。本公司货运代理板块凭借强大的IT研发能力,整合现有的订舱客户及船舶经营人资源,与许多知名客户包括鲁西集团、海尔集团、沃尔沃配件、海马汽车、郑州东风汽车等,同行业其他物流公司包括中国外运、中国外代、捷丰储运、远洋大亚都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往来,提升市场占有率,创造与同业差异化的服务,推动货运代理业门槛的提高。
(2)场站
公司场站业务板块起步相对较晚,但近年来,凭借强大的信息化优势发展迅速,在青岛、天津、宁波等口岸拥有位于港口码头前沿、地理位置优越的集装箱堆场91.72万平方米,仓库5.52万平方米,具备日堆存集装箱11.50万TEU的能力。公司场站业务整体表现出良好的上升势头和成长性,业务增长速度在各口岸均位居前列。
公司青岛口岸场站业务开始于2007年6月,近年来公司业务排名始终位居前列,业务发展预期较为稳定。其中,2018年在青岛口岸场站中出口标箱业务量为314,702TEU,市场份额为5.51%;2016-2017年,公司在青岛口岸场站出口箱量的排名如下表所示:
2017年青岛口岸主要场站出口箱量排名
单位:TEU
场站 | 出口箱量 | 市场份额 |
青岛港联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804,444 | 14.72% |
山东捷丰国际储运有限公司 | 775,435 | 14.19% |
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 | 532,781 | 9.75%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346,597 | 6.34% |
青岛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 342,127 | 6.26% |
青岛神州行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334,471 | 6.12% |
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 309,347 | 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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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站 | 出口箱量 | 市场份额 |
小计 | 3,445,202 | 63.04% |
场站合计 | 5,463,540 | 100.00% |
数据来源: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2016年青岛口岸主要场站出口箱量排名
单位:TEU
场站 | 出口箱量 | 市场份额 |
山东捷丰国际储运有限公司 | 909,650 | 17.60% |
青岛港联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699,763 | 13.54% |
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 | 610,042 | 11.81%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399,318 | 7.73% |
青岛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 331,887 | 6.42% |
青岛港陆物流有限公司 | 294,760 | 5.70% |
青岛陆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35,496 | 4.56% |
小计 | 3,480,916 | 67.36% |
场站合计 | 5,167,412 | 100.00% |
数据来源: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天津口岸场站业务开始于2007年9月,近年来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稳步提升。至2016年,公司在天津口岸的场站业务市场份额已达到7.83%。2017年、2018年,公司在天津口岸的场站业务市场份额分别为12.00%和12.20%。2016-2018年公司天津口岸场站出口箱量统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TEU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公司天津口岸场站出口箱量 | 435,054 | 393,612 | 255,414 |
天津口岸总出口箱量 | 3,566,576 | 3,290,669 | 3,262,721 |
市场份额 | 12.20% | 12.00% | 7.83% |
数据来源:天津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3)船舶代理
船舶代理板块依托公司现代综合物流架构的整体优势,以及货运代理、场站、沿海运输和项目大件物流等板块的带动和支持,与各板块联动互动。船舶代理基于业务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理念,业务量、业务水平以及行业地位保持平稳。根据青岛港集团提供的数据,2018年公司青岛口岸代理干线船舶610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五名,代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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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船舶722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一名;2017年公司青岛口岸代理干线船舶712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五名,代理支线船舶679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一名;2016年公司青岛口岸代理干线船舶749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四名,代理支线船舶621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一名。目前,公司代理船舶总量已经稳居青岛口岸公共代理前列。
船舶代理板块是公司历史最悠久的业务板块。由于进入市场较早,公司积累了大批稳定的船舶经营人客户。目前,公司已与达飞轮船、长荣海运、高丽海运、兴亚船务、汉堡南美、德翔海运、海洋网联等多家全球知名船舶经营人建立了长期紧密的代理合作关系,共代理地中海、美西、中南美、西非、澳洲、东南亚等30余条航线。公司根据船舶经营人的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专业化的特色服务,凭借良好的服务质量以及多年的经验积累,得到了船舶经营人的高度认可。公司的服务网络也以青岛为起点,拓展延伸到烟台、威海、日照、连云港、大连、天津、宁波等多个口岸。
公司船舶代理板块2016-2018年青岛口岸代理船舶经营人明细如下:
序号 | 2018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7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2016年 代理船舶经营人名称 |
1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2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3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4 | 兴亚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兴亚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兴亚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5 |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 |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 |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 |
6 |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
7 | 斗宇海运株式会社 | 斗宇海运株式会社 | 斗宇海运株式会社 |
8 |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
9 | 玛丽亚那船务有限公司 | 玛丽亚那船务有限公司 | 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 |
10 | 上海德生达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上海德生达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玛丽亚那船务有限公司 |
11 | 西联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西联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上海德生达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12 |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阿联船务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西联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13 | 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阿联船务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14 | 现代商船(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森罗商船株式会社 | 现代商船(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现代商船(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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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海洋网联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森罗商船株式会社 | 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4)沿海运输公司沿海运输板块在过去11年的时间里,完成了由单一的外贸内支线承运人到可提供内外贸同船运输及物流链上下游完备服务的综合海运公司的转型,逐渐建立了以山东半岛、环渤海湾经济圈为中心,涵盖宁波以北10个沿海港口的综合海上物流配送网络,目前共运营14条航线。2018年,公司实现青岛港外贸内支线集装箱中转箱量占比达41.39%的佳绩,是北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外贸内支线承运商之一。公司沿海运输板块的服务网络及青岛港业务量如下所示:
单位:TEU
排名 | 外贸内支线运营商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艘次 | 箱量占比 | 艘次 | 箱量占比 | 艘次 | 箱量占比 | ||
1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724 | 41.39% | 679 | 42.00% | 621 | 38.00% |
2 | 威海金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362 | 31.64% | 336 | 32.50% | 320 | 34.00% |
3 | 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 | 285 | 13.44% | 201 | 9.00% | 206 | 7.30% |
4 | 上海中谷新良海运有限公司 | 87 | 7.99% | 103 | 4.00% | 110 | 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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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外运路桥运输有限公司 | 未提供 | 未提供 | 99 | 5.50% | 100 | 4.00% |
数据来源: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注: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即原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
(5)项目大件物流
公司项目大件物流业务主要以承接国际间门到门工厂搬迁业务为主,项目物流中心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总承包物流的经验,拥有众多从业十年以上、经验丰富的项目大件物流专家。2010年,根据业务发展和公司业务架构调整的需要,公司配备了法国进口尼古拉斯液压轴线平板车,单件设备运输能力超过2,000吨,运输能力达到国内同类企业的前列。目前,项目大件物流板块拥有进口法国尼古拉斯轴线自行式液压组合模块及驱动模块单元、国产上海水工轴线液压组合模块(可实现与尼古拉轴线拼接组合)、进口重型奔驰牵引车头及配套桥式梁、凹型货台等设备、多台牵引车以及多功能车板。专业化运输设备将国际工程物流与国内大件运输有效结合,使公司具备了在工程物流领域与国内顶尖公司同台竞技的能力。近年来公司完成了20余个国内外大型工程物流总承包运输项目。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大型设备运输施工规范》(SH/T3557-2015)的主编方之一。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执行及已完成的代表性项目如下:
代表性工程及大件运输项目明细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类别 | 合同金额 | 项目简介 | 合同签署 日期 | 项目阶段 |
1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电力变压器运输 | 9,568.00万元,其中中创物流运输费用合同价格3,109.00万元 | 内蒙古上海庙至山东临沂±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临沂±800千伏换流站工程换流变压器的大件运输,共28台换流变压器 | 2016.4 | 已完成 |
2 | 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设备运输 | 2,136.00万元 | 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发电一体化项目发电厂工程2X10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货物运输,2台发电机组所有设备,需工厂提货后全程陆运或水陆联运至项目现场 | 2015.10 | 正在执行 |
3 |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设备运输 | 1,049.00万元 | 天津北疆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X1000MW超临界火电机组大件运输,运输方式涉及水陆联运 | 2015.04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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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类别 | 合同金额 | 项目简介 | 合同签署 日期 | 项目阶段 |
4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大连加氢反应器制造有限公司 | 石油炼化类设备运输 | 2,656.70万元 | 华北石油任丘加氢反应器运输,共计15台反应器 | 2013.12 | 已完成 |
5 | 中国石化集团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分公司 | 石油炼化类设备国际间运输 | 框架协议 | 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炼化加工一体化项目,国际大型炼化项目物流总承包,涉及跨境汽运、铁运、海运、空运等全物流方式 | 2012.5 | 已完成 |
6 | CGI AUTOMOTIVE CONSULTING LIMITED | 机械制造类工厂整体搬迁 | 285.22万美元 | 宝马生产线搬迁,英国至中国的国际门到南京港运输 | 2015.3 | 已完成 |
7 | 青岛鸿华投资有限公司 | 机械制造类工厂整体搬迁 | 698.00万元 | 宝马生产线搬迁,中国南京港到目的地运输 | 2015.10 | 已完成 |
8 | 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海洋工程类设备国际间运输 | 5,065.82万元 | H270钻井设备运输,最大单体2,500吨,高43米,挪威至烟台门到门运输,使用半潜船 | 2014.6 | 已完成 |
9 | FBM HUDSON ITALIANA S.p.A | 煤化工类设备运输 | 946.00万元 | FBM甲醇合成塔天津至乌鲁木齐运输 | 2014.11 | 已完成 |
10 | 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 | 石油化工工厂整体搬迁 | 2,248.74万元 | 英国BILLINGHAM 60万吨甲醇装置英国至中国青海的国际门到门拆迁运输国内段的运输 | 2012.5 | 已完成 |
11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石油化工类重大件设备海陆联运 | 框架协议 | 中天合创煤化工项目设备运输,国家重点项目,国外至中国鄂尔多斯门到门运输 | 2013.5 | 已完成 |
12 | 吉林敦化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发电机组大件设备运输项目 | 1,633.35万 | 敦化抽水蓄能电站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大件设备运输,共4套机组 | 2016.09 | 正在执行 |
13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电站主机设备运输服务项目 | 1,377.99万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工程大型设备运输,共6套机组 | 2016.05 | 正在执行 |
14 | Kirchner Italia S.p.A | 甲醇对流装置运输服务项目 | 155.16万美元 | 宁波至延安6件甲醇对流装置运输服务 | 2016.12 | 已完成 |
15 | 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 | 发电机组大件设备运输项目 | 1,465.68万 | 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一期)6套发电机组大件设备运输 | 2017.02 | 正在执行 |
根据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料,目前我国具有大件运输四类资质的企业大约400余家,具备电力大件运输资质的企业270余家,其中民企占比较高,而同时拥有大件运输装备又具备国际工程物流能力的运输企业屈指可数。公司目前主要的竞争对手包括中远海运物流、中国外运等为数不多的几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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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原值为42,946.26万元,净值为24,401.14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各类固定资产的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4,042.19 | 1,720.73 | - | 12,321.46 |
机器设备 | 15,919.81 | 9,850.63 | - | 6,069.17 |
运输工具 | 10,357.90 | 4,797.19 | 726.54 | 4,834.18 |
办公设备 | 2,626.36 | 1,450.03 | - | 1,176.33 |
合计 | 42,946.26 | 17,818.58 | 726.54 | 24,401.14 |
1、主要生产设备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原值 | 累计折旧 (含减值) | 净值 | 综合成新率 | 权属方 |
1 | 沿海运输船舶3艘 | 5,553 | 2,913 | 2,640 | 48% | 远大均胜 |
2 | 船用发电机3组 | 34 | 17 | 17 | 50% | 远大均胜 |
3 | 沿海运输船舶1艘 | 1,502 | 392 | 1,110 | 74% | 天津海运 |
4 | 船用发电机2组 | 17 | 12 | 5 | 29% | 天津海运 |
5 | 堆高机2台 | 323 | 166 | 157 | 49% | 中创日照 |
6 | 智能闸口1个 | 17 | 9 | 8 | 47% | 中创日照 |
7 | 3.5吨叉车 | 6 | 0.86 | 5.14 | 86% | 中创日照 |
8 | 叉车53台 | 518 | 236 | 282 | 54% | 中创天津 |
9 | 堆高机12台 | 1,477 | 413 | 1,064 | 72% | 中创天津 |
10 | 集装箱吊车6台 | 1,279 | 447 | 832 | 65% | 中创天津 |
11 | 智能闸口5个 | 104 | 44 | 60 | 58% | 中创天津 |
12 | 项目大件运输多轴线模块单元11组 | 2,509 | 1,952 | 557 | 22% | 中创物流 |
13 | 项目大件运输轴线模块单元动力机3组 | 48 | 38 | 10 | 21% | 中创物流 |
14 | 项目大件运输牵引设备5件 | 212 | 168 | 44 | 21% | 中创物流 |
15 | 项目大件运输200吨级支墩44个 | 45 | 41 | 4 | 9% | 中创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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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原值 | 累计折旧 (含减值) | 净值 | 综合成新率 | 权属方 |
16 | 项目大件运输鞍座34个 | 117 | 99 | 18 | 15% | 中创物流 |
17 | 探路服务车1台 | 83 | 37 | 46 | 55% | 中创物流 |
18 | 桅杆吊起重机一套 | 541 | 89 | 452 | 84% | 中创物流 |
19 | 傲运系列4轴线液压挂车及500吨桥架 | 209 | 35 | 174 | 83% | 中创物流 |
20 | 集装箱吊车1台 | 261 | 248 | 13 | 5% | 中创宁波 |
21 | 堆高机8台 | 1,263 | 792 | 471 | 37% | 中创宁波 |
22 | 智能闸口3个 | 67 | 65 | 2 | 3% | 中创宁波 |
23 | 叉车19台 | 205 | 178 | 27 | 13% | 中创宁波 |
24 | 集装箱半挂车19台 | 113 | 101 | 12 | 11% | 中创远达 |
25 | 堆高机5台 | 838 | 529 | 309 | 37% | 中创远达 |
26 | 吊车7台 | 1,904 | 1,185 | 719 | 38% | 中创远达 |
27 | 叉车30台 | 480 | 385 | 95 | 20% | 中创远达 |
28 | 智能闸口6个 | 48 | 48 | - | 0% | 中创远达 |
29 | 车头25台 | 410 | 362 | 48 | 12% | 中创远达 |
30 | 半挂车6台 | 29 | 24 | 5 | 17% | 中创远达 |
31 | 仓库智能AGV45台 | 619 | 95 | 524 | 85% | 中创远达 |
32 | 循环分拣线1条 | 164 | - | 164 | 100% | 中创远达 |
33 | 伸缩装车输送机3台 | 61 | - | 61 | 100% | 中创远达 |
34 | 机械臂4台 | 103 | - | 103 | 100% | 中创远达 |
35 | 提升机2台 | 43 | - | 43 | 100% | 中创远达 |
36 | 叉车7台 | 107 | 17 | 90 | 84% | 天津远达 |
37 | 集卡车头1台 | 4.00 | 0.06 | 3.94 | 98% | 天津远达 |
38 | 集卡车挂1台 | 3.50 | 0.06 | 3.44 | 98% | 天津远达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四艘船舶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船舶所有人 | 登记证号 | 船舶名称 | 船舶种类 | 取得所有权日期 |
1 | 远大均胜 | 050109000007 | 远大先锋 | 多用途船 | 2009.01.06 |
2 | 远大均胜 | 050110000078 | 远大忠诚 | 多用途船 | 2010.10.15 |
3 | 远大均胜 | 050110000013 | 远大智慧 | 多用途船 | 2010.03.22 |
4 | 天津海运 | 020013000047 | 远大和谐 | 多用途船 | 2013.05.10 |
2、主要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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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4处房产,其中3处拥有房产证。
序号 | 产权人 | 权属证号 | 房产坐落 | 房产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中创天津 | 津(2017)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不动产权第1003118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宁夏道1133号 | 非居住 | 6,246.2 |
2 | 中创远达 | 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91667号 | 开发区衡山路667号1号中转仓库 | 仓储 | 10,575.83 |
3 | 中创远达 | 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53182号 | 开发区衡山路667号1幢配套楼 | 仓储、办公 | 6,591.97 |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有1处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序号 | 房产名称 | 房产坐落 | 建筑规模(㎡) | 持有比例 |
1 | 中创大厦 | 崂山区深圳路169号 | 47,107.02(地上建筑面积30,294.15,地下建筑面积16,812.87) | 86.14%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房产已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工程名称 | 项目备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环评批复 |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中创大厦 | 青崂发改项[2013]65号 | 地字第370200201315014号 | 青环崂审[2013]137号 | 建字第370200201315050 | 青崂建施字14011 |
中创大厦为本公司和土地共有人青岛中天恒物流有限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自行投资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本公司正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中创远达配套楼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相关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
在建工程竣工后至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书中间需涉及较多环节,中创大厦已于2016年5月23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已于2016年5月31日完成消防竣工验收及备案;已于2016年10月8日完成测绘竣工验收已于2016年12月6日完成规划验收;已于2017年1月23日完成人防竣工验收;已于2018年3月22日完成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备案;已于2018年5月21日完成建设局备案程序。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目前尚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发行人在中创大厦未经环保、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即投入使用,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鉴于中创大厦目前已通过环保、消防等各项验收,且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该等不合规行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因此上述问题不会给发行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造成实质性障碍,中创大厦的房屋产权证书未办理完毕,不会对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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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公司共承租50处面积合计约48,755.08平方米的房产,8处面积合计约为621,900.89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办公和仓储,其中:
①上述房产及土地,发行人已提供出租方持有的所有权证书等证明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等房产、土地的相关文件,或出租方虽未提供产权证书,但已提供房屋租赁备案文件,证明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租赁房产。
②本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共计有27处未能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责任者补办租赁备案手续,并处以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1999]19号)等相关规定,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未因上述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此外,就本公司租赁物业可能面临的风险,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及控股股东中创联合出具承诺函,负责赔偿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权属存在瑕疵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所造成的损失。因此,上述租赁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对本公司合法使用租赁房产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5宗,面积共计202,434.1平方米,均以出让方式获得。
序号 | 产权人 | 权属证号 | 坐落 | 土地使用权性质 | 土地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1 | 发行人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55976号 | 崂山区深圳路169号 | 出让 | 商务金融用地 | 7,573.6 | 2052.12.11 |
2 | 远达国际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030231号 | 重化工业区一号路西侧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13,304 | 2052.05.14 |
3 | 中创远达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83162号 | 黄岛区南港一号路南、大涧山路东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18,222 | 2064.01.18 |
4 | 中创天津 | 津(2017)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不动产权第 | 天津东疆保税区宁夏道1133号 | 出让 | 非居住 | 62,607.5 | 206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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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权人 | 权属证号 | 坐落 | 土地使用权性质 | 土地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1003118号 | |||||||
5 | 中创远达 | 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91667号 | 开发区衡山路667号1号中转仓库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100,727.0 | 2058.06.08 |
上述土地中第1项为按份共有,其中本公司占比86.14%,青岛中天恒物流有限公司占13.86%。第3、5项土地已经办理抵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真实、合法、有效,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占有并使用相关土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除已披露的土地抵押情况外,本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相关土地抵押的设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商标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拥有5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注册人 | 注册证号 | 注册商标名称 | 类号 | 注册有效期 |
1 | 中创物流 | 7804961 | 39 | 201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 | |
2 | 中创物流 | 7804962 | 39 | 201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6日 | |
3 | 中创物流 | 7804963 | 39 | 201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6日 | |
4 | 中创物流 | 7804964 | 39 | 201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6日 | |
5 | 中创物流 | 19040894 | 39 | 2017年3月7日至2027年3月6日 |
3、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专利权共计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申请日 | 有效期 |
1 | 一种道路信息采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420811563.4 | 发行人 | 2014年12月22日 | 10年 |
2 | 一种集装箱进出场智能管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654631.5 | 发行人 | 2015年8月28日 | 10年 |
1-2-58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申请日 | 有效期 |
3 | 一种铅封自动发放管理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1621117576.7 | 发行人 | 2016年10月13日 | 10年 |
4 | 设备箱(ATS终端) | 外观设计 | ZL201730124915.8 | 发行人 | 2017年4月14日 | 10年 |
(三)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本公司目前已取得实际开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及许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其分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业务经营资质如下: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9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 | 证号 | 备案、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1 | 中创物流 | 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 3700910185 |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代理报检业务 | 2016年2月起(采用备案制)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04320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7年7月23日-2022年7月22日 | ||
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证书 | 11154 | 资质等级:总承包甲级;业务范围:能够综合应用铁路、公路、水路的运输方式,独立承担运输“长度在40米及以上,宽度在6米及以上,高度在5米及以上,重量在300吨以上”的货物 | 2011年11月1日-2019年6月29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鲁交运管许可青字370212004650号 |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四类) | 2016年7月19日-2020年7月18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702980310 | 海关报关 | 2018年12月13日-2021年1月22日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02774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2017年9月19日起 |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函[2014]第1645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4年10月20日起 |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商境外投资证第3702201100107 | 货运代理、运输、租船、经纪、结算、咨询、联络 | 2011年12月12日起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987915 |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 2016年10月9日起 | ||
2 | 远大均胜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2014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 | 2017年1月4日起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0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 | 证号 | 备案、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
水路运输许可证 | 鲁XK01010 | 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航线运输 | 2016年8月30日-2021年6月30日 | ||
船舶运营许可证(远大先锋) | 鲁SJ(2018)010015 |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航线运输 | 2018年9月30日-2019年8月16日 | ||
船舶运营许可证(远大智慧) | 鲁SJ(2018)010016 |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航线运输 | 2018年9月30日-2019年8月16日 | ||
船舶运营许可证(远大忠诚) | 鲁SJ(2018)010014 |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航线运输 | 2018年9月30日-2019年8月16日 | ||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 鲁FXK01017 | 国内沿海散货船、其它货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服务 | 2019年1月9日-2024年1月8日 | ||
3 | 中创保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 (2013)青关保库字第008号 | 铁矿砂等大宗散货的保税仓储业务(特殊经营许可商品除外) | 2013年8月1日起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0640081 |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 2009年11月26日起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00027251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2009年11月17日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702660052 | 海关报关 | 2016年7月5日起 | ||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 3702602456 | 自理报检 | 2009年11月27日起 | ||
4 | 中创远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鲁交运管许可青字370211004749号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 2018年8月29日-2022年8月28日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1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 | 证号 | 备案、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5 | 中创天津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595628 |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 2017年1月20日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1207660634 | 海关报关 | 2017年1月23日起 |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2014]第1654号 | 国际船舶代理 | 2014年10月24日起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07209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2017年4月25日起 | ||
天津市从事国际货代业务备案单 | D-3865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陆、空运) | 2017年4月1日-2020年4月30日 |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07110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7年3月15日-2022年3月14日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31200160164455 | 热食类食品销售;自制饮品销售 | 2018年7月6日-2023年7月5日 | ||
6 | 天津海运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595889 |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 2017年4月18日起 |
水路运输许可证 | 交津XK0164 | 货物运输: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航线运输 | 2018年6月30日-2023年6月29日 | ||
船舶运营许可证(远大和谐/远胜7) | 津交SJ(2013)036 |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 | 2018年8月17日-2022年7月3日 | ||
天津市从事国际货代业务备案单 | D-3963 | 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 2015年3月1日-2019年4月30日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 10007612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服 | 2017年4月25日起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2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 | 证号 | 备案、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表 | 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1207660534 | 海关报关。 | 2017年5月3日起 | ||
7 | 中创宁波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 05201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8年4月3日-2023年4月2日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03810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2017年12月27日起 |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函[2014]第1268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4年6月29日起 |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3800910309 | 代理报检 | 2018年2月2日起 | ||
8 | 中创宁波舟山分公司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00005761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2016年6月22日起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函[2016]第0104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6年5月26日起 | ||
9 | 中创日照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函[2014]第1589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4年9月2日起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3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 | 证号 | 备案、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10 | 中创陕西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00071245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2018年11月15日起 |
11 | 中创烟台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2014]第440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4年5月19日起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00044056 | 运输方式:海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2013年5月28日起 | ||
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 3703602808 | 自理报检 | 2008年1月11日起 | ||
12 | 中创连云港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1352787 |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 2016年11月14日起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 07715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8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0日 | ||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 3212601614 | 自理报检 | 2011年11月9日起 |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函[2014]第240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4年5月5日起(采用备案制)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00067979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2016年11月11日起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4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 | 证号 | 备案、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207280187 | 海关报关 | 2018年8月22日-2020年8月22日 | ||
13 | 中创大连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MOC-VA 中船代协备案函[2014]第1142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4年6月29日起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00049838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2016年12月14日起 |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 09999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7年11月8日-2022年9月30日 | ||
14 | 中创北京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00030426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私人信函及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除外 | 2013年2月25日起 |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 | 第HB30214号 | 一类货运:国际行业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 | 2018年9月5日-2021年9月4日 | ||
15 | 中创荣成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00046370 | 运输方式: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2015年3月30日起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函[2015]第0081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5年4月14日起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5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 | 证号 | 备案、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16 | 中创瑞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702466306 | 海关报关 | 2017年5月24日起 |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 | 02977104 |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 2017年1月3日起 | ||
17 | 中创供应链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09860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2016年12月8日起 |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回执 | 中船代协备案函[2017]第0368号 |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7年8月11日起 |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 09028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7年3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 | ||
18 | 中创远诚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09879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2016年12月13日起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 09027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7年3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 | ||
19 | 中创远合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09880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无 | 2016年12月13日起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 09013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7年3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 | ||
20 | 郑州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 10000896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 | 2017年5月17日起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6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 | 证号 | 备案、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供应链 | 表 | 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
21 | 天津远达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 09896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7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14日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591463 |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 2017年12月21日起 | ||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VA02977 | 在天津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2017年12月21日起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53012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2018年6月22日起 | ||
天津市从事国际货代业务备案单 | D-4598 | 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 2017年12月1日-2021年4月30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12076631B2 | 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 | 2019年1月3日-2021年1月3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津交运管许可疆字120128300424号 |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 2018年9月11日-2022年9月10日 | ||
22 | 宁波瑞弗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353253 |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 2016年8月22日起 |
23 | 中创远志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10046232 |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 2018年8月3日起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MOC-NV 12065 | 无船承运业务 | 2018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7
公司沿海运输业务中存在少量危险货物运输。该等运输是在船舶取得的资质范围内,且均按规定向海事部门进行申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除此之外,公司其他业务不存在危险货物运输和仓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少量危险货物的沿海运输,运输箱量占沿海运输板块箱量比例不到2%,占沿海运输板块营业收入比例仅约为1%-3%,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不到0.2%。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发行人子公司远大均胜的3条自有船舶及4条租赁船舶均取得《海上船舶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具有从事运载危险货物的资质。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或者在港口过境停留,应当在进、出港口之前提前24小时,直接或者通过代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主管海事部门出具的危险货物安全适用申报单,发行人在船舶承运危险货物之前均向海事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符合规定。
公司自有船舶及租赁船舶均已投保一切险、船东保障和赔偿等责任保险,能够保障船舶运输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远大均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并制定了《船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须知》,对于承运条件、配载与装船、运输、卸货交接等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规运输危险货物而被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的情形。
(四)技术研究和开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IT部门自主研发了多个业务和管理操作信息系统,在中国境内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27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中创物流 | 出口舱单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42 | 2008年6月1日 | 承受取得 |
2 | 中创物流 | 船代财务帐务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28 | 2008年6月1日 | 承受取得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8
序号 | 权利人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3 | 中创物流 | 船代箱务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39 | 2008年6月1日 | 承受取得 |
4 | 中创物流 | 内支线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40 | 2008年6月1日 | 承受取得 |
5 | 中创物流 | 进口单证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38 | 2008年6月1日 | 承受取得 |
6 | 中创物流 | 船舶登轮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29 | 2008年6月1日 | 承受取得 |
7 | 中创物流 | 项目物流运输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41 | 2008年6月1日 | 承受取得 |
8 | 中创物流 | 报关报检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09SR030637 | 2008年10月22日 | 原始取得 |
9 | 中创物流 | 海运拼箱出口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09SR030640 | 2008年10月22日 | 原始取得 |
10 | 中创物流 | 海运集装箱进出口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09SR030629 | 2008年10月22日 | 原始取得 |
11 | 中创物流 | 财务费用管理系统V1.0 | 2009SR030634 | 2008年10月22日 | 原始取得 |
12 | 中创物流 | 海外代理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09SR030630 | 2008年10月22日 | 原始取得 |
13 | 中创物流 | 班轮代理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09SR030638 | 2008年10月22日 | 原始取得 |
14 | 中创物流 | 空运进出口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09SR030632 | 2008年10月22日 | 原始取得 |
15 | 中创物流 | 集装箱智能闸口系统 | 2015SR181193 | 2014年9月15日 | 原始取得 |
16 | 中创物流 | 重大件道路运输自动探路系统 | 2015SR004597 | 2014年9月15日 | 原始取得 |
17 | 中创物流 | 太仓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 2011SR042066 | 2011年1月10日 | 原始取得 |
18 | 中创物流 | 大宗散货管理信息系统V1.0 | 2018SR679037 | 2018年3月1日 | 原始取得 |
19 | 中创物流 | 大宗散货仓储管理系统V1.0 | 2018SR574199 | 2018年3月1日 | 原始取得 |
20 | 中创天津 | 财务收付费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34 | 2007年9月22日 | 受让取得 |
21 | 中创天津 | 出口业务实时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33 | 2007年9月22日 | 受让取得 |
22 | 中创天津 | 箱务管理实时系统V1.0 | 2016SR021536 | 2007年9月22日 | 受让取得 |
23 | 中创天津 | 无线车载作业系统V1.0 | 2016SR021537 | 2008年1月22日 | 受让取得 |
24 | 中创天津 | 修箱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35 | 2008年1月22日 | 受让取得 |
25 | 中创天津 | 堆场管理系统V1.0 | 2016SR021532 | 2008年1月22日 | 受让取得 |
26 | 中创物流 | 物业E点通APP系统1.0.0.0 | 2016SR324160 | 2016年4月15日 | 原始取得 |
27 | 中创物流 | 中创物业管理系统1.0.0.0 | 2016SR324299 | 2016年4月15日 | 原始取得 |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9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创联合持有公司7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中创联合仅持有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92%的股权。
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2月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
物流系统设计及研发;智能仓储系统集成;智能仓储服务;智能楼宇系统工程;技术及货物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物流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为软件设计与开发以及智能化系统集成。
中创联合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李松青、葛言华和谢立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李松青除持有公司及中创联合的股权外,还直接持有山东莱州市橡塑一厂(普通合伙)20%的股权和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山东莱州市橡塑一厂(普通合伙)主营业务为密封条、胶管、铝合金门窗及附件的加工和销售,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设计与开发以及智能化系统集成,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葛言华、谢立军除持有公司及中创联合的股权外,未直接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山东莱州市橡塑一厂(普通合伙) | 董事长李松青参股,其亲属控制的企业 |
2 | 联拓有限公司(香港注册) | 董事长李松青亲属控制的企业 |
3 | 青岛旭垣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葛言华亲属控制的企业 |
4 | 青岛远大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为总经理葛言华亲属控制的企业,2017年4月及2017年7月合伙人发生变更,葛言华亲属不再控制,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非关联自然人,该公司不再为发行人关联方 |
5 | 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创联合控制的企业(2018年2月1日设立) |
1、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
①山东莱州市橡塑一厂(普通合伙)
名称 | 山东莱州市橡塑一厂(普通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316987984XH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0
公司类型 | 普通合伙企业 | ||
住所 | 山东烟台莱州市沙河镇小珍珠村 | ||
出资额 | 150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松福 | ||
合伙人 | 名称 | 出资额 | 比例 |
李松青(发行人董事长) | 30万元 | 20.00% | |
李松福(发行人董事长的哥哥) | 30万元 | 20.00% | |
徐新丽(发行人董事长的配偶) | 30万元 | 20.00% | |
宋喜珠(发行人董事长哥哥的配偶) | 30万元 | 20.00% | |
李涛(发行人董事长的侄子) | 30万元 | 20.00% | |
经营范围 | 加工、销售:密封条、胶管、铝合金门窗及附件。货物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1996年9月26日 | ||
合伙期限至 | 2035年10月18日 | ||
历史沿革 | 1996年9月26日设立,股东为李松青、李松福、徐新丽、宋喜珠、李显道,出资总额为50万元,负责人为李松福,企业性质为私营所有制(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主营密封条、兼营铝合金门窗及各种附件 | ||
1999年3月,负责人变更为李显道,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普通合伙) | |||
2005年10月,增加出资额至150万元,由原合伙人同比例增加,负责人变更为李松福 | |||
2005年10月,李显道将出资额转让给李涛 | |||
2014年9月,企业性质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变更为目前的经营范围 |
②联拓有限公司(香港注册)联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3日,公司注册编号为:1171941,股东及董事为吴昊,股本为1港币。联拓有限公司自注册以来未开展实际经营,尚未确定业务方向。
③青岛旭垣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 | 青岛旭垣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27837420428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1
住所 |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2号甲305室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葛言进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股东 | 名称 | 出资额 | 比例 |
葛言进(总经理葛言华的哥哥) | 80万元 | 80.00% | |
荣丽青(总经理葛言华哥哥的配偶) | 20万元 | 20.00% | |
经营范围 | 设计、制造、加工、安装、批发:机械设备(不含电梯)及配件,集装箱及配件(不得在此住所从事制造、加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装箱及配件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及检验、国内公路、铁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06年3月17日 | ||
营业期限至 | 2021年3月16日 | ||
历史沿革 | 2006年3月,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荣丽青持股60%,葛言进持股40%,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安装、销售及设计,集装箱及配件制造、加工、安装、销售及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国内公路、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2号甲305室 | ||
2007年12月,住所变更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2号甲202室 | |||
2011年2月,营业期限延长 | |||
2011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00万元,由原股东同比例增加 | |||
2013年5月,住所变更为目前的住所,经营范围变更为设计、制造、加工、安装、批发:机械设备(不含电梯)及配件,集装箱及配件(不得在此住所从事制造、加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公路、铁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 |||
2016年5月,经营范围变更为目前的经营范围 | |||
2017年6月,荣丽青将部分股权转让给葛言进,转让后葛言进持股80万元,荣丽青持股20万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葛言进 |
④青岛远大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 青岛远大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33419532XM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88号银座领海公馆公寓楼一层 |
出资额 | 3,300万元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2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任钦武 |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合伙人 | 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比例 |
任钦武 | 2,300万元 | 69.70% | |
荣丽青(总经理葛言华哥哥的配偶) | 1,000万元 | 30.30% | |
经营范围 |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5年3月11日 | ||
合伙期限至 | 长期 | ||
历史沿革 | 2015年3月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荣丽青,住所为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9号甲5号楼1单元301户,经营范围为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500万,合伙人为荣丽青和于斌,各占50% | ||
2017年4月,合伙人变更为任钦武、荣丽青、汤书国,认缴出资总额为3,300万元,荣丽青认缴出资800万元,住所变更为现有住所地址 | |||
2017年7月,合伙人变更为任钦武、荣丽青,认缴出资总额为3,300万元,其中任钦武认缴2,300万元,荣丽青认缴1,000万元 |
2017年4月及2017年7月,该公司的合伙人发生变更,变更后荣丽青的出资额占该公司出资额的30.30%,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非关联自然人任钦武。因此,该企业不再为发行人关联方。
⑤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 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2MA3MNEKU9N |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宁东路168号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李松青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股东 | 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比例 |
中创联合 | 920万元 | 92.00% | |
李松青 | 50万元 | 5.00%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3
李承涛 | 30万元 | 3.00% | |
经营范围 | 物流系统设计及研发;智能仓储系统集成;智能仓储服务;智能楼宇系统工程;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物流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8年2月1日 | ||
营业期限至 | 2048年1月31日 | ||
历史沿革 | 2018年2月1日设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无变化 |
2、上述企业的资产、人员、业务、技术及采购、销售渠道、客户及供应商情况①山东莱州市橡塑一厂(普通合伙)其主营业务为门窗密封条的加工和销售,其客户主要为全国各地的门窗厂,供应商主要为橡胶厂;其固定资产主要为门窗密封条的生产设备及运输设备,无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②联拓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其自注册以来未开展实际经营,尚未确定业务方向。③青岛旭垣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新造箱技术咨询、技术检验与服务,其客户主要为租箱公司,由于其主要提供技术服务,基本没有供应商或大额采购;其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无生产性固定资产,无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④青岛远大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主营业务为自有资金投资,未开展实际经营,亦没有客户、供应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⑤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软件设计与开发以及智能化系统集成。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创物流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或领薪之情形;中创物流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上述企业中兼职之情形。
上述企业在历史沿革、人员、资产、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中创物流均不存在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均不存在影响中创物流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与实际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4
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
最近三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青岛港联欣 | 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 | 3,802.86 | 0.9137% | 3,862.66 | 0.9433% | 3,132.48 | 0.9533% |
董家口散货 | 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 | 11.76 | 0.0028% | - | - | - | -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 | 5.85 | 0.0014% | - | - | - | - |
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203.05 | 21.0380% | - | - | - | - |
合计 | - | 4,023.52 | - | 3,862.66 | - | 3,132.48 | - |
最近三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青岛港联欣 | 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 | 960.43 | 0.2145% | 1,472.98 | 0.3314% | 803.10 | 0.2225%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 | 101.17 | 0.0226% | 2.68 | 0.0006% | - | - |
大连港散货 | 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 | - | - | 0.61 | 0.0001% | - | - |
可门港供应链 | 提供劳务 | 75.47 | 2.4236% | - | - | - | - |
青岛港联欣 | 提供劳务 | 22.64 | 0.7270% | - | - | - | - |
董家口散货 | 提供劳务 | - | - | - | - | 9.25 | 1.2422%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5.89 | 1.4737% | - | - | - | -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5
合计 | - | 1,205.60 | - | 1,476.27 | - | 812.35 | - |
单位:万元
(2)租出资产收益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青岛港联欣 | 机器设备 | 38.31 | 73.68 | - |
(3)租入资产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堆场 | 1,986.38 | 185.37 | -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63.23 | - | - |
合计 | - | 2,049.61 | 185.37 | - |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最近三年,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薪酬合计 | 744.71 | 733.09 | 761.14 |
2、最近三年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是否 履行完毕 |
李松青 | 中创物流 | 1,000.00 | 2018.11.26 | 2020.11.26 | 否 |
中创远达、李松青、徐新丽 | 中创物流 | 10,000.00 | 2018.10.24 | 2019.10.24 | 否 |
中创远达 | 中创物流 | 15,000.00 | 2018.03.21 | 2019.03.21 | 否 |
李松青 | 中创物流 | 10,000.00 | 2018.04.25 | 2019.04.25 | 否 |
中创远达、李松青、徐新丽 | 中创物流 | 10,000.00 | 2017.10.23 | 2018.10.23 | 是 |
李松青 | 中创物流 | 10,000.00 | 2017.04.07 | 2018.04.06 | 是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6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是否 履行完毕 |
中创远达 | 中创物流 | 10,000.00 | 2017.04.26 | 2018.04.26 | 是 |
中创远达 | 中创物流 | 1,047.77 | 2015.01.15 | 2022.01.15 | 否 |
中创远达 | 中创物流 | 5,741.44 | 2015.01.15 | 2022.01.15 | 否 |
中创物流、葛言华 | 中创宁波 | 1,000.00 | 2013.03.26 | 2018.03.26 | 是 |
中创天津 | 中创物流 | 4,400.00 | 2016.03.21 | 2021.04.13 | 是 |
中创远达、李松青 | 中创物流 | 14,300.00 | 2016.03.21 | 2021.03.21 | 是 |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拆入/拆出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滨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 | 拆出 | 300.00 | 2015.07.10 | 2016.01.25 |
注:公司向滨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拆出账款主要系根据滨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需求形成的借款,上述拆出资金已于2016年1月全额收回。
(3)预留股权远大船务(2015年度由发行人吸收合并而注销)2003年3月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318.00万元时,将25.60万元暂作预留股权,由将来出资的人员认购。截至2015年7月止,该部分预留股权的出资额尚余11.70万元。2016年4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松青、葛言华及谢立军向公司支付11.70万元将该部分预留股权补足。
4、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中创物流与关联方往来余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1、应收项目 | ||||
应收账款 | 青岛港联欣 | 125.23 | 319.51 | 114.78 |
应收账款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41.72 | 2.60 | - |
其他应收款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 8.51 | - |
其他应收款 | 青岛港联欣 | 13.74 | - | 3.30 |
2、应付项目 | ||||
应付账款 | 青岛港联欣 | 991.98 | 736.07 | 1,394.84 |
应付账款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23.35 | 18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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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购销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及其影响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金额 | 4,023.52 | 3,862.66 | 3,132.48 |
占同期营业 成本的比例 | 0.9644% | 0.9423% | 0.9528%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金额 | 1,205.60 | 1,476.27 | 812.35 |
占同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 | 0.2674% | 0.3308% | 0.2246% |
最近三年,公司购销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采用了市场定价的原则,其总额占营业成本或营业收入比例很小,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影响。
2、其他关联交易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租赁、关联担保、支付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等事项,其他关联交易均按照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未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了有关协议。同时,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小,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法律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2016年2月28日、2016年3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3年至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均系发生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有关交易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于2016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发行人2013-2015年的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因经营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必须进行的合理、合规交易,有助于公司
应付账款 | 董家口散货 | 12.47 | - | - |
应付账款 | 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 | 9.08 | - | -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35.00 | - | -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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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迅速发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1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意 见,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此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2016年度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确认公司因经营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公司2016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对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独立董事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度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201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16年度发生的和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2017年1-6月期间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确认公司因经营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公司2017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独立董事于2018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17年度发生的和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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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2018年1-6月期间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确认公司因经营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公司2018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对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独立董事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18年度发生的和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在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中创物流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任职 | 本届任职期间 |
李松青 | 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葛言华 | 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经理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谢立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刘青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冷显顺 | 董事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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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仁国 | 董事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李寅飞 | 独立董事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栾少湖 | 独立董事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罗福凯 | 独立董事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李松青先生,出生于195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1980年至1984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人事处。1984年至1986年,赴青岛市委党校党政干部大学专科班学习。1986年至1993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历任总经理秘书、秘书科科长、办公室主任。1994年至1996年,调交通部香港招商局集团工作,历任万邦集团青岛总代表、香港大亚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总代表。1996年至2011年,担任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曾任公司高级顾问,现任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2012年至今,担任中创联合董事长。
葛言华先生,出生于1967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经理。1990年至1996年,任职于山东国际海运公司。1996年至2008年,历任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2001年至2015年,历任远大船务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06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现任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职于中创联合,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创联合董事。
谢立军先生,出生于1970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丰远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1996年至2006年,历任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3年,担任远大船务董事。2006年至2008年,担任青岛港前湾港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担任中创物流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中创联合董事。
刘青先生,出生于1971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0年至1993年,任职于北京武警二总队司令部。1994年至1995年,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职工学校学习。1995年至1996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人事部。1996年至2012年,历任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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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担任远大船务董事。2012年至今,担任中创物流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中创联合董事。
冷显顺先生,出生于1964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1987年至2001年,历任青岛远洋运输公司秘书、发展科副科长、法律室主任,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综合科科长。2001年至2008年,担任远大船务董事。2001年至2010年,历任青岛远洋大亚货运有限公司及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曾任副总经理,现任中创物流董事。2012年至今,担任中创联合董事。
丁仁国先生,出生于1976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2000年至2008年,就职于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曾任货运部经理助理。2008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曾任班轮部经理、班轮中心总经理、监事,现任董事、总经理助理、班轮中心总监。2012年至今,任职于中创联合,曾任监事,现任中创联合董事。
李寅飞先生,出生于1942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0年,赴解放军零五一零部队锻炼。1970年至1972年,担任广东省航运管理局党委秘书。1972年1976至,任职于广州远洋运输公司。1976年至1992年,任职于青岛远洋运输公司,历任党委书记、总经理。1992年至1998年,任职于香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兼任友联银行董事长、招商局国际董事长、招商局基金董事长、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董事等职。1999年至2002年,担任招商局集团公司研究员。2002年至2004年,担任香港海宏轮船舶经营人董事长。2004年起退休,并于2015年至今担任中创物流独立董事。
栾少湖先生,出生于196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3年至1993年,就职于青岛市公安局。1993年至2016年,担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2017年至今担任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会议主席,现兼任青岛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青岛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青岛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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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至今,担任中创物流独立董事。
罗福凯先生,出生于1959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3年至1987年,任教于安徽财贸学院(今安徽财经大学)会计与统计系。1987年至1995年,任教于中国煤炭经济学院会计与统计系,担任讲师、副教授,历任系副主任、系主任。1995年至今,任教于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系,1998至2003年在职期间攻读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博士研究生,2013年起担任中国海洋大学技术创新与财务理论研究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系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财务研究》期刊编委、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担任中创物流独立董事。
2、监事
中创物流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任职 | 本届任职期间 |
张培城 | 监事会主席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邱鹏 | 职工监事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李闻广 | 监事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张培城先生,出生于197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1996至2001年,任职于青岛晶体管实验所。2001年至2014年,任职于远大船务,历任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08年至2016年,担任中创联合监事。2008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曾任财务部副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
邱鹏女士,出生于197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现任公司职工监事。2002年至2005年,任职于青岛远洋大亚货运有限公司财务部。2005年至2007年,任职于青岛远大船务连云港分公司财务部。2007年至2009年,担任远达国际行政财务部副经理。2012年至2015年,担任中创联合监事。2009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曾任财务部经理助理,现任职工监事、监审部副经理。
李闻广先生,出生于1967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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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监事。1989年至2002年,任职于山东国际海运公司。2002年至2014年任职于远大船务,历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至2015年,担任远大船务董事。2014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现任公司监事、船务中心总监。2018年至今,担任中创联合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任职 | 本届任职期间 |
李松青 | 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葛言华 | 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经理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谢立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刘青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高兵 | 副总经理 | 2018年11月-2021年11月 |
楚旭日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2018年6月-2021年6月 |
李松青先生,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葛言华先生,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谢立军先生,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刘青先生,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高兵先生,出生于1975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15年,历任远大船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0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曾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副总经理、大宗商品物流中心总经理。
楚旭日先生,出生于1974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999年至2003年,任职于青岛远洋大亚货运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4年,担任青岛鑫三利冷箱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4年至2015年,历任远大船务财务部经理、监事。2008年至今,任职于中创物流,历任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现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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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无核心技术人员。(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 现任职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亲属关系 |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股权冻结或质押情况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李松青 | 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1,590.00 | 7.95% | 3,710.00 | 18.55% | 无 |
葛言华 | 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经理 | 1,410.00 | 7.05% | 3,290.00 | 16.45% | 无 |
于勇 | 葛言华妻弟 | 36.00 | 0.18% | 84.00 | 0.42% | 无 |
谢立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336.00 | 1.68% | 784.00 | 3.92% | 无 |
丁仁国 | 董事 | 84.00 | 0.42% | 196.00 | 0.98% | 无 |
冷显顺 | 董事 | 216.00 | 1.08% | 504.00 | 2.52% | 无 |
刘青 | 董事、副总经理 | 204.00 | 1.02% | 476.00 | 2.38% | 无 |
张培城 | 监事会主席 | 96.00 | 0.48% | 224.00 | 1.12% | 无 |
李闻广 | 监事 | 156.00 | 0.78% | 364.00 | 1.82% | 无 |
高兵 | 副总经理 | 168.00 | 0.84% | 392.00 | 1.96% | 无 |
楚旭日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56.00 | 0.78% | 364.00 | 1.82% | 无 |
合计 | 4,452.00 | 22.26% | 10,388.00 | 51.94% | -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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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变化情况
2016-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持股 数量 | 持股 数量 | 持股 数量 | 持股 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股 比例 | |
李松青 | 5,300.00 | 26.50% | 5,300.00 | 26.50% | 5,300.00 | 26.50% |
葛言华 | 4,700.00 | 23.50% | 4,700.00 | 23.50% | 4,700.00 | 23.50% |
于勇 | 120.00 | 0.60% | 120.00 | 0.60% | 120.00 | 0.60% |
谢立军 | 1,120.00 | 5.60% | 1,120.00 | 5.60% | 1,120.00 | 5.60% |
丁仁国 | 280.00 | 1.40% | 280.00 | 1.40% | 280.00 | 1.40% |
冷显顺 | 720.00 | 3.60% | 720.00 | 3.60% | 720.00 | 3.60% |
刘青 | 680.00 | 3.40% | 680.00 | 3.40% | 680.00 | 3.40% |
张培城 | 320.00 | 1.60% | 320.00 | 1.60% | 320.00 | 1.60% |
李闻广 | 520.00 | 2.60% | 520.00 | 2.60% | 520.00 | 2.60% |
高兵 | 560.00 | 2.80% | 560.00 | 2.80% | 560.00 | 2.80% |
楚旭日 | 520.00 | 2.60% | 520.00 | 2.60% | 520.00 | 2.60%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了持有公司股权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 | 所投资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或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 |
李松青 | 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山东莱州市橡塑一厂(普通合伙) | 150 | 20.00% | 否 |
青岛盈智科技 有限公司 | 1,000 | 5.00% | 否 | ||
栾少湖 | 独立董事 | 青岛德和远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00 | 98.00% | 否 |
楚旭日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新余福沃恒鑫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5.00% | 否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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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列明的投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在中创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兼职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发行人任职 | 兼职企业名称和职务 | 兼职单位和发行人关系(不含本人兼职) |
1 | 李松青 | 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中创联合董事长 | 控股股东 |
青岛盈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关联法人 | |||
2 | 葛言华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中创联合副董事长 | 控股股东 |
大连港散货董事 | 合营公司 | |||
董家口散货副董事长 | 联营公司 | |||
青岛港联欣副董事长 | 联营公司 | |||
3 | 谢立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创联合董事 | 控股股东 |
青岛空联副董事长 | 联营公司 | |||
青岛港联欣董事 | 联营公司 | |||
4 | 刘青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创联合董事 | 控股股东 |
5 | 冷显顺 | 董事 | 中创联合董事 | 控股股东 |
6 | 丁仁国 | 董事、总经理助理、班轮中心总监 | 中创联合董事 | 控股股东 |
7 | 李寅飞 | 独立董事 | - | - |
8 | 栾少湖 | 独立董事 |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会议主席 | - |
青岛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 - | |||
青岛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 - | |||
青岛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 | - | |||
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 - | |||
青岛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 -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 - |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关联法人 |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关联法人 | |||
青岛德和远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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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发行人任职 | 兼职企业名称和职务 | 兼职单位和发行人关系(不含本人兼职) |
9 | 罗福凯 | 独立董事 | 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系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 - |
《财务研究》期刊编委 | - |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关联法人 | |||
10 | 张培城 | 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 | 董家口散货监事 | 联营公司 |
可门港供应链监事 | 联营公司 | |||
11 | 邱鹏 | 职工监事、监审部副经理 | - | - |
12 | 李闻广 | 监事、船务中心总监 | 中创联合监事 | 控股股东 |
13 | 高兵 | 副总经理、大宗物流商品中心总经理 | 大连港散货董事、总经理 | 合营公司 |
董家口散货董事、总经理 | 联营公司 | |||
可门港供应链董事、总经理 | 联营公司 | |||
岚桥港供应链副董事长 | 联营公司 | |||
14 | 楚旭日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青岛空联监事 | 联营公司 |
大连港散货监事 | 合营公司 | |||
捷远国际监事注 |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 |
注:2014年7月远大船务将其持有的捷远国际的全部股权转让,同时已撤销对楚旭日担任该公司监事的委派,因捷远国际目前已停止运营,暂未办理监事变更的工商登记。
除以上披露的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其他法人企业兼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罗福凯在高校任职,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出具的证明:“罗福凯属于学校专任教师,不属于行政人员,也没有任何行政级别。”因此,独立董事罗福凯不属于《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等规定中的“直属高校处级(中层)党员领导干部”。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规定。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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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18年度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任职情况 | 2018年度薪酬 | 领薪单位 |
李松青 | 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135.00 | 中创物流 |
葛言华 | 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经理 | 135.00 | 中创物流 |
谢立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70.00 | 中创远达 |
刘青 | 董事、副总经理 | 80.00 | 中创物流 |
冷显顺 | 董事 | 43.74 | 中创北京 |
丁仁国 | 董事、总经理助理、班轮中心总监 | 65.00 | 中创物流 |
李寅飞 | 独立董事 | 8.00 | 中创物流 |
栾少湖 | 独立董事 | 8.00 | 中创物流 |
罗福凯 | 独立董事 | 8.00 | 中创物流 |
张培城 | 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 | 40.00 | 中创物流 |
邱鹏 | 职工监事、监审部副经理 | 24.00 | 中创物流 |
李闻广 | 监事、船务中心总监 | 61.00 | 中创物流 |
高兵 | 副总经理、大宗商品物流中心总经理 | 16.97注 | 中创物流 |
楚旭日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50.00 | 中创物流 |
注:高兵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除上述收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之“(二)发起人”。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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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之“(二)发起人”和“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2,006,440.02 | 196,129,160.99 | 129,264,442.92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35,567,729.66 | 488,002,480.03 | 464,910,775.86 |
其中:应收票据 | 10,937,740.00 | 10,877,780.59 | 7,804,350.90 |
应收账款 | 524,629,989.66 | 477,124,699.44 | 457,106,424.96 |
预付款项 | 21,600,417.01 | 17,378,011.32 | 23,007,262.12 |
其他应收款 | 36,496,922.23 | 37,500,910.48 | 32,211,759.68 |
存货 | 7,360,107.10 | 7,631,715.02 | 7,841,107.72 |
其他流动资产 | 2,526,586.82 | 3,411,680.49 | 3,732,809.51 |
流动资产合计 | 795,558,202.84 | 750,053,958.33 | 660,968,157.81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5,239,581.42 | 56,204,024.07 | 35,707,452.41 |
投资性房地产 | 76,150,046.80 | 71,322,394.48 | 61,126,066.10 |
固定资产 | 244,011,439.27 | 265,060,795.67 | 270,523,979.00 |
在建工程 | 25,075,471.70 | - | 34,378,480.69 |
无形资产 | 213,417,691.46 | 218,957,495.02 | 224,526,022.95 |
商誉 | 178,657.43 | 178,657.43 | 178,657.43 |
长期待摊费用 | 40,055,273.75 | 45,891,729.40 | 33,993,228.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91,110.66 | 6,983,968.39 | 4,735,048.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600.00 | 5,109,579.07 | 1,195,8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0,939,872.49 | 669,708,643.53 | 666,364,735.34 |
资产总计 | 1,516,498,075.33 | 1,419,762,601.86 | 1,327,332,893.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5,014,867.62 | 75,482,506.62 | 100,914,808.1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71,398,314.38 | 416,207,352.29 | 400,737,626.29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0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预收款项 | 9,909,346.13 | 13,959,423.08 | 17,472,002.43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24,584.81 | 19,107,747.22 | 17,964,771.56 |
应交税费 | 13,552,042.20 | 24,867,636.16 | 23,744,524.82 |
其他应付款 | 67,831,673.09 | 78,572,034.65 | 79,180,337.38 |
其中:应付利息 | 178,705.07 | 106,636.95 | 154,558.80 |
应付股利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 | - | 12,4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588,030,828.23 | 628,196,700.02 | 652,414,070.6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800,000.00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32,724.06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32,724.06 | - | - |
负债合计 | 599,563,552.29 | 628,196,700.02 | 652,414,070.65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43,455,054.76 | 43,455,054.76 | 43,455,054.76 |
其他综合收益 | -63,700.00 | - | - |
专项储备 | 28,605,949.92 | 24,049,819.22 | 23,641,686.94 |
盈余公积 | 68,353,516.58 | 49,180,022.46 | 28,548,087.71 |
未分配利润 | 540,589,240.26 | 449,141,271.83 | 359,321,522.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80,940,061.52 | 765,826,168.27 | 654,966,352.15 |
少数股东权益 | 35,994,461.52 | 25,739,733.57 | 19,952,470.35 |
股东权益合计 | 916,934,523.04 | 791,565,901.84 | 674,918,822.50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516,498,075.33 | 1,419,762,601.86 | 1,327,332,893.15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4,509,288,120.55 | 4,462,204,923.32 | 3,616,380,788.45 |
其中:营业收入 | 4,509,288,120.55 | 4,462,204,923.32 | 3,616,380,788.45 |
二、营业总成本 | 4,297,991,300.30 | 4,246,791,197.25 | 3,394,813,666.26 |
其中:营业成本 | 4,171,861,779.69 | 4,099,115,179.50 | 3,287,790,1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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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税金及附加 | 7,829,630.50 | 7,968,137.52 | 6,480,751.00 |
销售费用 | 71,138,069.87 | 69,925,699.18 | 61,624,546.96 |
管理费用 | 45,589,984.19 | 47,190,098.10 | 48,058,950.23 |
研发费用 | 2,919,335.47 | - | - |
财务费用 | -797,256.85 | 12,573,395.81 | -2,771,241.41 |
资产减值损失 | -550,242.57 | 10,018,687.14 | -6,369,515.94 |
加:其他收益 | 276,080.25 | 247,040.53 | 462,657.2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918,425.59 | 31,169,648.44 | 15,657,315.5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0,918,425.59 | 31,169,648.44 | 15,608,340.1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0,276.98 | 528,471.66 | 246,645.7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2,981,603.07 | 247,358,886.70 | 237,933,740.71 |
加:营业外收入 | 9,852,369.50 | 15,123,415.74 | 15,391,441.19 |
减:营业外支出 | 239,721.29 | 1,306,651.59 | 941,255.1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2,594,251.28 | 261,175,650.85 | 252,383,926.72 |
减:所得税费用 | 53,958,681.05 | 62,327,166.28 | 63,501,813.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635,570.23 | 198,848,484.57 | 188,882,112.7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730,586.96 | 188,617,829.98 | 180,953,983.35 |
少数股东损益 | 17,904,983.27 | 10,230,654.59 | 7,928,129.3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635,570.23 | 198,848,484.57 | 188,882,112.7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700.00 | - |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700.00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8,571,870.23 | 198,848,484.57 | 188,882,112.7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0,666,886.96 | 188,617,829.98 | 180,953,983.3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904,983.27 | 10,230,654.59 | 7,928,12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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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95 | 0.94 | 0.9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95 | 0.94 | 0.90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28,423,814.99 | 4,341,694,268.44 | 3,493,063,278.3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91.78 | - | 1,521,310.0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917,585.77 | 79,592,037.20 | 95,598,349.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7,343,192.54 | 4,421,286,305.64 | 3,590,182,937.6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89,920,607.46 | 3,793,130,217.26 | 3,031,991,418.3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7,865,720.49 | 174,143,765.55 | 154,261,947.4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0,002,020.74 | 92,221,657.62 | 86,214,222.9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326,008.25 | 137,461,978.12 | 107,374,506.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01,114,356.94 | 4,196,957,618.55 | 3,379,842,094.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28,835.60 | 224,328,687.09 | 210,340,842.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34,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819,168.24 | 12,633,076.78 | 4,685,134.1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78,592.05 | 2,198,960.35 | 333,935.4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1,533,361.90 | 8,0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897,760.29 | 26,365,399.03 | 47,069,069.5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713,428.22 | 46,591,205.11 | 78,618,129.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45,097.07 | 1,960,000.00 | 41,4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106,022.2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641,005.78 | 8,259,2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758,525.29 | 53,192,210.89 | 128,383,35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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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860,765.00 | -26,826,811.86 | -81,314,281.8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 | 8,82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 | 8,82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5,014,867.62 | 101,228,027.62 | 119,533,688.17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17,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994,867.62 | 110,048,027.62 | 119,650,688.1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482,506.62 | 139,060,329.17 | 166,695,364.6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1,916,610.75 | 94,183,609.29 | 139,652,324.0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387,900.34 | 9,644,127.49 | 3,630,766.8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399,117.37 | 233,243,938.46 | 306,347,688.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04,249.75 | -123,195,910.84 | -186,697,000.5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501,404.24 | -5,600,318.18 | 6,555,380.6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5,225.09 | 68,705,646.21 | -51,115,058.9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823,495.36 | 114,117,849.15 | 165,232,908.0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3,288,720.45 | 182,823,495.36 | 114,117,849.15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4,334,970.21 | 105,807,483.52 | 69,110,591.78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10,915,941.04 | 296,585,174.36 | 302,478,181.97 |
其中:应收票据 | 9,737,740.00 | 8,648,050.59 | 6,404,350.90 |
应收账款 | 301,178,201.04 | 287,937,123.77 | 296,073,831.07 |
预付款项 | 5,611,584.88 | 2,280,709.14 | 818,433.42 |
其他应收款 | 166,246,155.43 | 145,025,576.73 | 89,923,46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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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4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75,587.07 | 74,712.26 | 76,354.69 |
其他流动资产 | 517,353.82 | - | 1,054,785.55 |
流动资产合计 | 607,701,592.45 | 549,773,656.01 | 463,461,812.46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2,771,918.85 | 278,237,000.09 | 254,561,384.44 |
投资性房地产 | 75,616,556.40 | 71,322,394.48 | 61,126,066.10 |
固定资产 | 72,981,904.16 | 87,936,107.55 | 104,558,128.98 |
在建工程 | - | - | 6,610,256.40 |
无形资产 | 118,735,175.56 | 122,154,066.93 | 125,801,721.87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17,269.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80,622.51 | 4,348,528.17 | 2,717,703.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40,000.00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4,286,177.48 | 564,838,097.22 | 555,392,530.32 |
资产总计 | 1,211,987,769.93 | 1,114,611,753.23 | 1,018,854,342.7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5,014,867.62 | 75,482,506.62 | 100,914,808.1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42,924,747.52 | 275,129,485.01 | 278,366,250.41 |
预收款项 | 6,696,116.60 | 7,109,838.78 | 9,329,205.67 |
应付职工薪酬 | 7,069,240.60 | 7,264,293.91 | 7,365,174.14 |
应交税费 | 1,638,777.83 | 12,710,067.51 | 9,146,808.59 |
其他应付款 | 119,439,616.57 | 131,033,247.17 | 122,530,135.74 |
其中:应付利息 | 178,705.07 | 106,636.95 | 154,558.80 |
应付股利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 | - | 12,4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482,983,366.74 | 508,729,439.00 | 540,052,382.7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800,000.00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4,304.3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54,304.35 | - | - |
负债合计 | 493,237,671.09 | 508,729,439.00 | 540,052,38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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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5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68,349,274.77 | 68,349,274.77 | 68,349,274.77 |
其他综合收益 | -63,700.00 | - | - |
专项储备 | 6,929,358.44 | 5,732,814.99 | 4,971,808.26 |
盈余公积 | 68,353,516.58 | 49,180,022.46 | 28,548,087.71 |
未分配利润 | 375,181,649.05 | 282,620,202.01 | 176,932,789.32 |
股东权益合计 | 718,750,098.84 | 605,882,314.23 | 478,801,960.06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211,987,769.93 | 1,114,611,753.23 | 1,018,854,342.78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一、营业收入 | 2,890,163,396.00 | 3,014,489,778.91 | 2,504,433,110.40 |
减:营业成本 | 2,760,785,637.42 | 2,878,817,761.60 | 2,375,462,742.08 |
税金及附加 | 3,911,737.59 | 3,725,192.66 | 3,203,114.36 |
销售费用 | 24,881,775.88 | 25,371,582.99 | 26,661,079.26 |
管理费用 | 22,377,978.15 | 27,652,952.06 | 30,662,253.30 |
研发费用 | 2,919,335.47 | - | - |
财务费用 | 4,479,417.61 | 8,841,046.51 | 1,995,079.92 |
资产减值损失 | -671,622.65 | 6,523,299.39 | -6,588,613.31 |
加:其他收益 | 204,847.66 | 175,903.00 | 371,195.6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519,621.95 | 153,337,913.76 | 88,042,870.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588,756.04 | 17,572,248.87 | 8,068,054.3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831.19 | 515,409.51 | 66,470.8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2,294,437.33 | 217,587,169.97 | 161,517,991.62 |
加:营业外收入 | 4,648,349.26 | 9,501,736.71 | 5,905,884.02 |
减:营业外支出 | 55,594.24 | 475,622.23 | 75,470.2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6,887,192.35 | 226,613,284.45 | 167,348,405.36 |
减:所得税费用 | 15,152,251.19 | 20,293,937.01 | 22,010,480.40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6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1,734,941.16 | 206,319,347.44 | 145,337,924.9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1,734,941.16 | 206,319,347.44 | 145,337,924.9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700.00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1,671,241.16 | 206,319,347.44 | 145,337,924.9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22,211,549.14 | 2,925,343,058.24 | 2,368,393,393.4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510,239.00 | 109,523,634.37 | 96,404,414.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24,721,788.14 | 3,034,866,692.61 | 2,464,797,808.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18,771,247.24 | 2,759,867,716.68 | 2,227,829,071.1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872,803.53 | 40,069,103.78 | 41,341,043.6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799,851.72 | 25,545,815.36 | 23,102,836.3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081,800.12 | 175,791,439.23 | 121,412,341.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45,525,702.61 | 3,001,274,075.05 | 2,413,685,292.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03,914.47 | 33,592,617.56 | 51,112,515.7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5,512,374.53 | 136,443,495.19 | 84,600,700.8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00 | 2,171,160.00 | 112,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278,802.92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50,000.00 | 16,198,734.2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518,374.53 | 156,943,458.11 | 130,911,435.0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40,771.90 | 6,594,702.05 | 9,476,276.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555,097.07 | 17,060,000.00 | 38,400,000.00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7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6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4,438.98 | 9,483,199.15 | 23,605,052.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660,307.95 | 33,137,901.20 | 73,131,329.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58,066.58 | 123,805,556.91 | 57,780,105.5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5,014,867.62 | 101,228,027.62 | 119,533,688.17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79,901.96 | 3,901,887.25 | 4,995,564.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594,769.58 | 105,129,914.87 | 124,529,253.1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482,506.62 | 139,060,329.17 | 148,695,364.6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524,052.21 | 84,539,481.80 | 135,979,407.2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006,558.83 | 223,599,810.97 | 284,674,771.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11,789.25 | -118,469,896.10 | -160,145,518.7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572,686.53 | -2,632,982.87 | 3,440,248.9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215,049.39 | 36,295,295.50 | -47,812,648.5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072,201.25 | 57,776,905.75 | 105,589,554.2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287,250.64 | 94,072,201.25 | 57,776,905.75 |
1-2-98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79 | 29.93 | 19.26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2.02 | 880.36 | 1,182.55 |
3、股票、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
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5、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48 | 548.94 | 314.14 |
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61 | - | - |
小计 | 1,037.90 | 1,459.23 | 1,515.95 |
所得税影响额 | 260.98 | 364.98 | 380.7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6.94 | 9.31 | 22.9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699.98 | 1,084.95 | 1,112.23 |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注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流动比率 | 1.35 | 1.19 | 1.01 |
速动比率 | 1.34 | 1.18 | 1.00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 0.16% | 0.10% | 0.1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0.70% | 45.64% | 53.01% |
项目注2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8.65 | 9.24 | 8.51 |
存货周转率 | 556.55 | 529.85 | 514.34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1,666.28 | 31,319.16 | 30,042.70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57.49 | 58.37 | 49.25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53 | 1.12 | 1.05 |
1-2-9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023 | 0.3435 | -0.2556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注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 报告期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8年度 | 23.81 | 0.95 | 0.95 |
2017年度 | 25.79 | 0.94 | 0.94 | |
2016年度 | 30.22 | 0.90 | 0.9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8年度 | 22.93 | 0.92 | 0.92 |
2017年度 | 24.31 | 0.89 | 0.89 | |
2016年度 | 28.37 | 0.85 | 0.85 |
注:公司于2015年7月进行整体变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1-2-100
(2)每股收益①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②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总体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200.64 | 12.66 | 19,612.92 | 13.81 | 12,926.44 | 9.74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3,556.77 | 35.32 | 48,800.25 | 34.37 | 46,491.08 | 35.03 |
其中:应收票据 | 1,093.77 | 0.72 | 1,087.78 | 0.77 | 780.44 | 0.59 |
应收账款 | 52,463.00 | 34.59 | 47,712.47 | 33.61 | 45,710.64 | 34.44 |
预付款项 | 2,160.04 | 1.42 | 1,737.80 | 1.22 | 2,300.73 | 1.73 |
1-2-101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其他应收款 | 3,649.69 | 2.41 | 3,750.09 | 2.64 | 3,221.18 | 2.43 |
存货 | 736.01 | 0.49 | 763.17 | 0.54 | 784.11 | 0.59 |
其他流动资产 | 252.66 | 0.17 | 341.17 | 0.24 | 373.28 | 0.28 |
流动资产合计 | 79,555.82 | 52.46 | 75,005.40 | 52.83 | 66,096.82 | 49.80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523.96 | 7.60 | 5,620.40 | 3.96 | 3,570.75 | 2.69 |
投资性房地产 | 7,615.00 | 5.02 | 7,132.24 | 5.02 | 6,112.61 | 4.61 |
固定资产 | 24,401.14 | 16.09 | 26,506.08 | 18.67 | 27,052.40 | 20.38 |
在建工程 | 2,507.55 | 1.65 | - | - | 3,437.85 | 2.59 |
无形资产 | 21,341.77 | 14.07 | 21,895.75 | 15.42 | 22,452.60 | 16.92 |
商誉 | 17.87 | 0.01 | 17.87 | 0.01 | 17.87 | 0.01 |
长期待摊费用 | 4,005.53 | 2.64 | 4,589.17 | 3.23 | 3,399.32 | 2.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9.11 | 0.44 | 698.40 | 0.49 | 473.50 | 0.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6 | 0.01 | 510.96 | 0.36 | 119.58 | 0.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093.99 | 47.54 | 66,970.86 | 47.17 | 66,636.47 | 50.20 |
资产总计 | 151,649.81 | 100.00 | 141,976.26 | 100.00 | 132,733.2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132,733.29万元、141,976.26万元和151,649.81万元,公司资产规模随业务的发展而逐步上升。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80%、52.83%和52.4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20%、47.17%和47.54%。2017年末较2016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基本保持稳定,流动资产规模随着业务发展显著上升引起占比提升。2018年末较2017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增加5,131.19万元,主要系公司追加投资联营企业董家口散货4,851.00万元,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有所上升,流动资产规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稳步增长出现较小幅上升。
2、负债总体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负债分别为65,241.41万元、62,819.67万元和59,956.3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1-2-102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501.49 | 17.52 | 7,548.25 | 12.02 | 10,091.48 | 15.4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7,139.83 | 61.94 | 41,620.74 | 66.25 | 40,073.76 | 61.42 |
预收款项 | 990.93 | 1.65 | 1,395.94 | 2.22 | 1,747.20 | 2.68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2.46 | 3.36 | 1,910.77 | 3.04 | 1,796.48 | 2.75 |
应交税费 | 1,355.20 | 2.26 | 2,486.76 | 3.96 | 2,374.45 | 3.64 |
其他应付款 | 6,783.17 | 11.31 | 7,857.20 | 12.51 | 7,918.03 | 12.13 |
其中:应付利息 | 17.87 | 0.03 | 10.66 | 0.02 | 15.46 | 0.02 |
应付股利 | - | -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 | 0.03 | - | - | 1,240.00 | 1.90 |
流动负债合计 | 58,803.08 | 98.08 | 62,819.67 | 100.00 | 65,241.41 | 100.0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80.00 | 1.63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3.27 | 0.29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3.27 | 1.92 | - | - | - | - |
负债合计 | 59,956.36 | 100.00 | 62,819.67 | 100.00 | 65,241.4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均高于98%。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负债规模分别为65,241.41万元、62,819.67万元和59,956.36万元,2017年末负债总额较2016年末下降3.71%,2018年末负债总额较上年末下降2,863.31万元,下降4.56%,负债规模伴随公司稳步经营而逐渐下降。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447,814.82 | 99.3094 | 444,478.75 | 99.6097 | 360,893.81 | 99.7942 |
其他业务收入 | 3,113.99 | 0.6906 | 1,741.75 | 0.3903 | 744.27 | 0.2058 |
合计 | 450,928.81 | 100.00 | 446,220.49 | 100.00 | 361,638.0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942%、99.6097%及99.3094%,是公司收入的核心来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1-2-10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按业务板块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板块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运代理板块 | 302,191.04 | 67.48 | 294,500.07 | 66.26 | 217,704.57 | 60.32 |
场站板块 | 60,995.03 | 13.62 | 64,427.22 | 14.50 | 58,847.43 | 16.31 |
船舶代理板块 | 50,330.85 | 11.24 | 54,515.50 | 12.27 | 49,951.32 | 13.84 |
沿海运输板块 | 18,684.81 | 4.17 | 17,544.85 | 3.94 | 17,181.38 | 4.76 |
项目大件物流板块 | 15,613.09 | 3.49 | 13,491.11 | 3.03 | 17,209.11 | 4.77 |
合计 | 447,814.82 | 100.00 | 444,478.75 | 100.00 | 360,893.8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0,893.81万元、444,478.75万元及447,814.82万元,其中货运代理板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0.32%、66.26%及67.48%,占比较高,主要由于货运代理板块是公司的基础业务板块,通过向船舶经营人采购运力后为客户提供订舱代理及签单代理等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该业务板块已具备一定规模,因此报告期内,货运代理板块收入占比较大。
①货运代理
报告期内,公司货运代理板块收入分别为217,704.57万元、294,500.07万元及302,191.04万元。2017年货运代理板块收入增加76,795.50万元,增幅达到35.28%,主要系在国际海运费平均水平有所回升的同时,公司持续有效整合市场资源,货运代理业务规模显著扩大所致。2018年货运代理板块收入为302,191.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90.97万元,小幅上升2.61%,主要系2018年度订舱代理等综合服务业务量较2017年度有所上升。
其中,货运代理板块业务收入主要由签单代理、订舱代理等综合服务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1-2-104
签单代理 | 164,700.93 | 54.50 | 175,453.56 | 59.58 | 136,333.21 | 62.62 |
订舱代理等综合服务 | 137,490.11 | 45.50 | 119,046.51 | 40.42 | 81,371.36 | 37.38 |
货运代理板块 小计 | 302,191.04 | 100.00 | 294,500.07 | 100.00 | 217,704.57 | 100.00 |
签单代理服务系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或其代理提供咨询服务、以单证签发核对等服务为核心的委托受理、以及国际运输的一系列货运代理服务。其中,2017年签单代理业务收入为175,453.56万元,较上年增长39,120.35万元,涨幅达到28.69%,主要是由于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在国际海运费平均水平有所回升的同时,签单代理业务量进一步提升,公司收入规模实现增长。2018年签单代理业务收入为164,700.93万元,较上年下降10,752.63万元,降幅达到6.13%,主要系一方面2018年国际海运费平均水平较2017年度小幅回落,另一方面船舶经营人业务整合导致部分船舶经营人签单代理业务量下降,例如2017年10月阿联船务被赫伯罗特整合后不再通过公司进行签单业务,2018年5月森罗商船和韩国航运合资成立物流公司后自行开展代理业务,综合导致签单代理业务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订舱代理等综合服务系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或其代理提供咨询服务、以装船前物流辅助服务为核心的委托受理、以及国际运输的一系列货运代理服务。其中,2017年订舱代理等综合服务收入为119,046.51万元,较上年增长37,675.15万元,涨幅达到46.30%,订舱代理业务收入规模及业务量均呈现回升态势,主要系在国际海运费平均水平有所回升的同时,公司订舱代理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所致。2018年订舱代理等综合服务收入为137,490.11万元,较上年增长18,443.60万元,涨幅达到15.49%,主要系公司加强客户覆盖,继续着力拓展订舱代理等综合服务业务,2018年间订舱代理业务量较上年明显上升。
②场站
报告期内,公司场站板块收入分别为58,847.43万元、64,427.22万元及60,995.03万元。其中,2017年场站板块收入较上年增长5,579.79万元,涨幅达到9.48%,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加大场站市场开发力度,新增客户贡献了部分收入,青岛地区外场站收入及占比持续上升;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使用自主研发的集装箱进出场智能管理系统,有效提高场站集装箱周转率,从而扩展了现有客户市场份额。2018年场站板块收入较上年下降3,432.19万元,降幅约为5.33%,主要是由于因部分船舶经营人业务整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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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川崎汽船、商船三井、日本邮船三家公司合并,以及阿联船务被赫伯罗特整合等,导致上述船舶经营人相关的箱务管理及集装箱出口业务量及收入规模有所下滑。
A、场站板块业务收入按客户对象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
船舶经营人 | 9,295.30 | 15.24 | 12,593.08 | 19.55 | 12,616.55 | 21.44 |
货主及其代理 | 51,699.73 | 84.76 | 51,834.14 | 80.45 | 46,230.88 | 78.56 |
场站板块小计 | 60,995.03 | 100.00 | 64,427.22 | 100.00 | 58,847.43 | 100.00 |
公司为船舶经营人提供的场站服务主要包括与集装箱有关的修理、检验及空箱保管等服务,报告期内因代理船公司业务整合等原因发生一定幅度波动。
公司为货主及其代理提供的场站服务主要包括与货物相关的集装箱操作服务,包括理货、分拣、铅封、重箱仓储等,随着公司在天津口岸的业务扩展,货主及其代理的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各期较上年同期持续上升。
B、场站板块业务收入按具体服务内容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
箱务管理 | 26,467.67 | 43.39 | 28,561.01 | 44.33 | 25,220.51 | 42.86 |
集装箱出口 | 19,979.44 | 32.76 | 21,720.37 | 33.71 | 22,102.40 | 37.56 |
仓库仓储 | 14,547.92 | 23.85 | 14,145.84 | 21.96 | 11,524.53 | 19.58 |
场站板块小计 | 60,995.03 | 100.00 | 64,427.22 | 100.00 | 58,847.43 | 100.00 |
2017年,随着公司业务量的持续上升以及青岛地区外场站业务的积极拓展,箱务管理、仓库仓储业务较2016年度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集装箱出口业务规模保持稳定。
2018年,场站板块收入较2017年小幅下降5.33%,其中箱务管理和集装箱出口业务收入规模小幅下降,主要是由于部分船舶经营人业务整合,例如川崎汽船、商船三井、日本邮船三家公司合并,以及阿联船务被赫伯罗特整合等,导致2018年与上述船舶经营人相关的箱务管理、集装箱出口集港等业务量下降。与此同时,仓库仓储业务收入规模小幅上升,该类型业务客户主要系货主及其代理,2018年公司加大货主及其代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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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覆盖力度,仓库仓储业务量有所上升。
C、场站板块业务收入按场站所处位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
青岛 | 23,692.91 | 38.84 | 27,716.77 | 43.02 | 30,714.65 | 52.19 |
天津 | 26,247.41 | 43.03 | 24,685.21 | 38.31 | 17,021.97 | 28.93 |
宁波 | 10,417.84 | 17.08 | 11,456.75 | 17.78 | 10,622.87 | 18.05 |
日照 | 636.87 | 1.05 | 568.49 | 0.88 | 487.95 | 0.83 |
场站板块小计 | 60,995.03 | 100.00 | 64,427.22 | 100.00 | 58,847.43 | 100.00 |
报告期内,青岛以外地区场站板块收入分别为28,132.79万元、36,710.45万元和37,302.12万元,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天津场站业务拓展力度较大,业务规模逐步提升,收入规模也随之进一步扩大。
③船舶代理
报告期内,公司船舶代理板块收入分别为49,951.32万元、54,515.50万元和50,330.85万元,报告期内收入规模出现波动主要是由于部分船公司业务整合及航线调整等原因,导致业务量发生波动。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代理船舶总量稳居青岛口岸公共代理前列,代理集装箱船舶经营人家数保持基本稳定。
其中,船舶代理板块业务收入主要由登轮代理及舱位代理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占比 | |
登轮代理 | 17,392.63 | 34.56 | 17,780.39 | 32.62 | 17,337.78 | 34.71 |
舱位代理 | 32,938.22 | 65.44 | 36,735.11 | 67.38 | 32,613.53 | 65.29 |
船舶代理板块小计 | 50,330.85 | 100.00 | 54,515.50 | 100.00 | 49,951.32 | 100.00 |
登轮代理业务收入2017年较上年增加442.61万元,整体规模小幅上升。2018年,登轮代理业务收入较上年下降387.76万元,代理艘次下降199艘次,主要是由于一方面船舶经营人业务整合及航线调整,例如玛丽亚那与太平船务业务整合、汉堡南美、现代商船航线调整等,导致集装箱船舶代理艘次有所下滑;另一方面2018年铁矿石进口散货船代理艘次减少。综上,由于代理艘次下降导致收入出现小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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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位代理业务收入2017年较2016年回升4,121.58万元,主要系2016年末公司新增太平船务、现代商船客户,且2016年9月起进口换单业务的换单费和操作费费率有所上调,使得公司进口换单业务及舱单制作与申报业务规模及收入均有所上涨。2018年较上年下降3,796.89万元,主要是由于一方面船舶经营人业务整合及航线调整,例如阿联船务被赫伯罗特整合等,导致相应船舶经营人的舱位代理业务量有所下滑;另一方面由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开始强化进口固定废物监督与管理,进口废物业务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当期相关收入发生下滑,综合导致舱位代理业务收入金额出现下降。
④沿海运输
报告期内,公司沿海运输板块收入分别为17,181.38万元、17,544.85万元和18,684.81万元,报告期内小幅波动。其中,2017年沿海运输板块收入小幅回升363.47万元,增幅约2.12%,主要是由于公司2017年新开滨州航线及龙口航线等原因引起集装箱业务量回升,带动集装箱运输业务收入增加,而散货运输业务因受船修、新开航线等因素影响导致运力下降,散货运输航次有所减少、收入下降。受上述两项因素综合影响,2017年沿海运输板块收入整体仅发生小幅回升。
2018年,沿海运输板块收入较上年继续上升1,139.96万元,涨幅达到6.50%,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新开龙口班轮航线开拓力度业务量大幅上升,板块整体收入规模有所上升。
A、沿海运输板块收入主要有外贸内支线集装箱业务、内贸集装箱业务及散货业务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金额 | 板块收入 占比 | |
外贸内支线集装箱 | 14,621.49 | 78.25 | 12,892.51 | 73.48 | 13,572.41 | 78.99 |
其他-内贸集装箱 | 3,852.00 | 20.62 | 4,126.55 | 23.52 | 2,862.37 | 16.66 |
其他-散货 | 211.32 | 1.13 | 525.79 | 3.00 | 746.6 | 4.35 |
沿海运输板块小计 | 18,684.81 | 100.00 | 17,544.85 | 100.00 | 17,181.3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沿海运输以国际船舶经营人的外贸内支线集装箱运输业务为主,随着沿海航线的逐步发展,内贸集装箱业务规模及占比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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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沿海运输板块收入来源于自有船只、租赁船只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业务量 | 金额 | 业务量 | 金额 | 业务量 | |
集装箱 | ||||||
自有船只 | 6,188.43 | 106,647 TEU | 6,225.06 | 102,202 TEU | 5,772.06 | 96,180 TEU |
租赁船只 | 12,285.05 | 217,227 TEU | 10,794.00 | 179,152 TEU | 10,662.72 | 154,979 TEU |
散货 | ||||||
自有船只 | 211.32 | 9航次 | 525.79 | 22航次 | 746.60 | 47航次 |
租赁船只 | ||||||
沿海运输板块小计 | 18,684.81 | 17,544.85 | 17,181.38 |
由于散货运营对船舶及货物装卸工艺的精细程度均要求较高,因此公司主要通过自有船舶运营散货业务,在此基础上,公司会根据运力情况选择租赁船舶运营集装箱业务。
⑤项目大件物流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大件物流板块收入分别为17,209.11万元、13,491.11万元和15,613.09万元。公司项目大件物流板块主要根据石化、电力、冶金、核电、海洋工程、机械制造等行业客户的大型进出口工程承包项目以及超宽、超长、超高等超限设备的个性化、专业化物流需求,提供高技术、高难度的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因此,项目大件物流板块收入随当期结算的项目不同而变动。2017年项目大件物流板块收入下滑3,718.00万元,降幅约21.60%,主要是由于前期大型工程物流项目陆续进入收尾阶段,而本期新启动项目尚未进入实质进展阶段导致收入规模大幅下降。2018年,项目大件物流板块收入较上年同期上涨2,121.98万元,涨幅达到15.73%,主要系当期中石化国事进口煤炭项目、浙石化鱼山岛项目、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吉林敦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等陆续发货高峰期,当期根据进度确认收入有所上升。
(2)按地域分析
公司按地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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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青岛地区 | 315,122.09 | 70.37 | 325,735.95 | 73.28 | 265,040.28 | 73.44 |
青岛以外地区 | 132,692.73 | 29.63 | 118,742.80 | 26.72 | 95,853.53 | 26.56 |
合计 | 447,814.82 | 100.00 | 444,478.75 | 100.00 | 360,893.81 | 100.00 |
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以业务实施主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青岛地区,该地区收入均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44%、73.28%及70.37%。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青岛以外地区市场,青岛以外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从2016年度的26.56%上升至2018年的29.63%。
(3)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运代理 | 7,211.81 | 22.83 | 6,823.53 | 19.51 | 5,339.91 | 16.53 |
场站 | 12,622.19 | 39.95 | 14,416.58 | 41.22 | 12,149.05 | 37.61 |
船舶代理 | 7,734.49 | 24.48 | 8,541.25 | 24.42 | 7,568.69 | 23.43 |
沿海运输 | 2,099.61 | 6.65 | 3,140.54 | 8.98 | 4,140.78 | 12.82 |
项目大件物流 | 1,925.71 | 6.10 | 2,052.48 | 5.87 | 3,101.84 | 9.60 |
合计 | 31,593.80 | 100.00 | 34,974.38 | 100.00 | 32,300.2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分别为32,300.27万元、34,974.38万元及31,593.80万元。其中,场站板块毛利占总毛利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均在40%左右。其中,货运代理板块毛利额稳步增长;场站板块及船舶代理板块因部分船舶经营人业务整合及部分费率调整等原因,导致毛利额出现小幅波动;沿海运输板块受业务箱量构成、运力供给、油价波动等因素影响,毛利额在报告期内呈现逐年下降趋势;项目大件物流板块的毛利额随当期结转的项目不同而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450,928.81 | 446,220.49 | 361,638.08 |
营业成本 | 417,186.18 | 409,911.52 | 328,779.02 |
1-2-110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综合毛利 | 33,742.63 | 36,308.97 | 32,859.06 |
综合毛利率 | 7.48% | 8.14% | 9.09% |
其中,公司综合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主营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 | 447,814.82 | 444,478.75 | 360,893.81 |
营业成本 | 416,221.02 | 409,504.37 | 328,593.54 | |
毛利 | 31,593.80 | 34,974.38 | 32,300.27 | |
毛利率 | 7.06% | 7.87% | 8.95% | |
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 | 3,113.99 | 1,741.75 | 744.27 |
营业成本 | 965.16 | 407.15 | 185.47 | |
毛利 | 2,148.83 | 1,334.59 | 558.80 | |
毛利率 | 69.01% | 76.62% | 75.08%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09%、8.14%及7.48%,其中,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95%、7.87%及7.06%,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5.08%、76.62%及69.01%。
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波动趋势基本一致,于报告期内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在报告期内因部分服务费率小幅下降的同时,海运附加、燃油物料及船舶租赁等经营成本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综合导致毛利率水平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2.88 | 22,432.87 | 21,034.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86.08 | -2,682.68 | -8,131.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0.42 | -12,319.59 | -18,669.7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50.14 | -560.03 | 655.5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52 | 6,870.56 | -5,111.5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82.35 | 11,411.78 | 16,523.29 |
1-2-111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328.87 | 18,282.35 | 11,411.78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代收客户的运费及税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代付客户运费及税款。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49,306.33万元、434,169.43万元和442,842.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59%、97.30%和98.21%,款项回收正常,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03,199.14万元、379,313.02万元和398,992.0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034.08万元、22,432.87万元和10,622.88万元,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由于在2018年收入规模基本持平的前提下,一方面由于船舶租赁及燃油物料等经营成本上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有所上升,一方面由于部分客户因市场环境及自身资金情况回款速度略有下降,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升约4,759.26万元,从而影响提供劳务取得现金的流入规模;另一方面由于船舶租赁及燃油物料等价格上涨带动采购规模上升,同时2018年度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供应商以前年度大额应付款项余额,从而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有所上升,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导致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上年度大程度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合营、联营企业相关的投资收益现金,投资性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合营、联营企业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861.81万元、4,659.12万元和5,071.34万元,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140.00万元、196.00万元及5,004.51万元。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是取得股权增资、抵押借款、保证借款的现金流入及支付利润分配、偿还债务的现金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总流入分别为11,965.07万元、11,004.80万元和14,599.49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总流出分别为30,634.77万元、23,324.39万元和19,739.91万元。公司筹资活动流出大于流入,主要是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利润分配所致。
5、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低风险的业务性质、稳健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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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结构以及较强的盈利能力。预计未来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如下:
(1)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与宏观经济及经济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内贸易以及国际贸易量的增长,将提高社会对物流行业的需求,进而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一直呈现稳定的中高速增长,有助于公司在物流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2)地域拓展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青岛地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5,040.28万元、325,735.95万元和315,122.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4%、73.28%和70.37%;青岛以外地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5,853.53万元、118,742.80万元和132,692.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56%、26.72%和29.63%,报告期内整体呈增长态势。
公司依托在青岛地区的业务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从青岛地区向天津、上海、宁波、大连、烟台、日照等地区拓展,并有望实现全国布局,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空间。
(3)多元化业务模式加速公司发展
公司在巩固和发展代理业务的同时,还凭借在成熟业务上的优势在源头承揽客源,协同发展带动其他业务,通过大力拓展场站业务、沿海运输、项目大件物流等三个具有广泛需求前景的分类市场,对物流市场进行全面并且更有针对性的开发,借助各个板块的优势和长处,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平台,最终形成五大业务板块联动、互动,均衡发展的格局。此种格局,迎合了当前现代物流的发展方向,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一站式跨境综合物流服务,也为加速公司业务模式创新及利润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主要成本因素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海运成本、装卸成本、运输成本、人工成本、租赁成本、燃油物料等为主,其中海运成本、运输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70%以上。随着海运、陆运运力市场的不断扩张,更加市场化的海运成本、运输成本将成为公司盈利的影响因素。与此同时,基于人力成本、港口码头可供租赁面积、国际燃油市场价格等因素的波动,公司装卸成本、人工成本、租赁成本、燃油物料采购成本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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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水平。
十、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中创有限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创有限实行以下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10%;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
2、中创物流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5年7月,中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创物流实行以下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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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序号 |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分配决议 | 分配金额(万元) |
1 | 2016年5月15日 | 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8,000 |
2 | 2017年9月12日 | 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8,000 |
3 | 2018年3月16日 | 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7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8,000 |
合计 | 24,000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均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股利分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保持合理水平,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实行以下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的总体原则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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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如下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条所述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报表数。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单一年度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额的2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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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募投项目除外。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满足的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因生产经营情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须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后向股东大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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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人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和投资者长期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障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子公司26家,分公司1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6家。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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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 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中创烟台 | 2007年1月22日 | 500万元 | 刘青 | 烟台 | 公司 | 350万元 | 70% | 货运代理、船舶代理 |
王萍 | 150万元 | 30% | |||||||
2 | 中创北京 | 2007年3月30日 | 500万元 | 冷显顺 | 北京 | 公司 | 500万元 | 100% | 货运代理 |
3 | 远达国际 | 2007年5月23日 | 750万元 | 谢立军 | 青岛 | 公司 | 750万元 | 100% | 场站 |
4 | 中创日照 | 2007年12月4日 | 500万元 | 高兵 | 日照 | 公司 | 425万元 | 85% | 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 |
姚鲁 | 75万元 | 15% | |||||||
5 | 中创宁波 | 2008年1月17日 | 1,500万元 | 谢立军 | 宁波 | 公司 | 1,350万元 | 90% | 场站、货运代理、船舶代理 |
浙江中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万元 | 10% | |||||||
6 | 中创远达 | 2008年5月5日 | 7,000万元 | 谢立军 | 青岛 | 公司 | 7,000万元 | 100% | 场站 |
7 | 远大均胜 | 2008年7月10日 | 1,000万元 | 高兵 | 青岛 | 公司 | 1,000万元 | 100% | 沿海运输 |
8 | 中创陕西 | 2008年12月10日 | 500万元 | 丁仁国 | 西安 | 公司 | 500万元 | 100% | 货运代理 |
9 | 中创连云港 | 2009年7月15日 | 500万元 | 刘青 | 连云港 | 公司 | 445万元 | 89% | 货运代理、船舶代理 |
史强军 | 55万元 | 11% | |||||||
10 | 中创保税 | 2009年11月2日 | 1,000万元 | 谢立军 | 青岛 | 公司 | 1,000万元 | 100% | 场站 |
11 | 中创大连 | 2011年5月30日 | 2,000万元 | 刘青 | 大连 | 公司 | 2,000万元 | 100% | 货运代理 |
12 | 中创香港 | 2012年2月2日 | 15万美元 | - | 香港 | 公司 | 15万美元 | 100% | 货运代理 |
13 | 中创天津 | 2012年12月12日 | 5,000万元 | 谢立军 | 天津 | 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场站、货运代理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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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 比例 | 主营业务 |
14 | 天津海运 | 2013年5月6日 | 2,000万元 | 高兵 | 天津 | 公司 | 2,000万元 | 100% | 沿海运输 |
15 | 中创荣成 | 2015年1月26日 | 200万元 | 刘青 | 荣成 | 公司 | 200万元 | 100% | 货运代理 |
16 | 中创瑞弗 | 2015年10月16日 | 300万元 | 谢立军 | 青岛 | 公司 | 165万元 | 55% | 场站 |
宁波瑞福冷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35万元 | 45% | |||||||
17 | 宁波瑞弗 | 2016年8月9日 | 150万元 | 谢立军 | 宁波 | 中创瑞弗 | 150万元 | 100% | 场站 |
18 | 中创供应链 | 2016年11月11日 | 3,000万元 | 刘青 | 青岛 | 公司 | 3,000万元 | 100% | 货运代理 |
19 | 中创远诚 | 2016年11月30日 | 500万元 | 刘青 | 青岛 | 中创供应链 | 255万元 | 51% | 货运代理 |
彭鹏 | 245万元 | 49% | |||||||
20 | 中创远合 | 2016年11月30日 | 500万元 | 刘青 | 青岛 | 中创供应链 | 255万元 | 51% | 货运代理 |
于龙 | 245万元 | 49% | |||||||
21 | 郑州供应链 | 2017年4月25日 | 500万元 | 刘青 | 郑州 | 中创供应链 | 500万元 | 100% | 货运代理 |
22 | 天津远达 | 2017年8月25日 | 1,000万元 | 孙蛸金 | 天津 | 公司 | 510万元 | 51% | 场站 |
天津港物流 发展有限公司 | 490万元 | 49% | |||||||
23 | 中创远志 | 2018年7月25日 | 500万元 | 刘青 | 青岛 | 中创供应链 | 255万元 | 51% | 货运代理 |
姜明贤 | 245万元 | 49% | |||||||
24 | 中创龙口 | 2018年9月5日 | 500万元 | 刘青 | 龙口 | 中创供应链 | 500万元 | 100% | 货运代理 |
25 | 济南供应链 | 2019年1月24日 | 500万元 | 刘青 | 济南 | 中创供应链 | 500万元 | 100% | 货运代理 |
26 | 中创远铁 | 2019年1月25日 | 800万元 | 刘青 | 青岛 | 中创供应链 | 600万元 | 75% | 货运代理 |
孙明 | 200万元 | 25%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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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 比例 | 主营业务 |
27 | 中创上海 分公司 | 2014年1月8日 | - | 郄冰 | 上海 | 公司 | - | - | 货运代理 |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签署日,中创供应链缴纳注册资本2,000万,中创远合缴纳注册资本300万(中创供应链缴纳153万、于龙缴纳147万),郑州供应链缴纳注册资本150万元,中创远志缴纳注册资本200万元(中创供应链缴纳102万、姜明贤缴纳98万),中创龙口缴纳注册资本50万元,济南供应链、中创远铁暂未缴纳注册资本。除中创供应链、中创远合、郑州供应链、中创远志、中创龙口、济南供应链、中创远铁外,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均已缴足。
2、财务信息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8年/2018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1 | 中创烟台 | 2,999.42 | 1,363.15 | 613.15 |
2 | 中创北京 | 94.19 | -664.79 | -284.88 |
3 | 远达国际 | 992.06 | 918.01 | 219.49 |
4 | 中创日照 | 1,566.38 | 1,095.84 | 345.00 |
5 | 中创宁波 | 4,984.56 | 2,760.47 | 492.05 |
6 | 中创远达 | 18,180.28 | 11,702.70 | 2,757.20 |
7 | 远大均胜 | 8,944.15 | 1,861.82 | 200.95 |
8 | 中创陕西 | 762.32 | 626.17 | 25.87 |
9 | 中创连云港 | 6,304.41 | 1,662.79 | 912.79 |
10 | 中创保税 | 1,193.88 | 1,181.38 | 40.56 |
11 | 中创大连 | 4,718.46 | 4,156.16 | 1,867.04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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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8年/2018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12 | 中创香港 | 151.85 | 151.85 | -3.98 |
13 | 中创天津 | 13,810.97 | 7,304.29 | 1,348.12 |
14 | 天津海运 | 4,208.65 | 3,744.66 | 785.01 |
15 | 中创荣成 | 1,039.86 | 352.03 | 126.97 |
16 | 中创瑞弗 | 733.81 | 577.15 | 254.27 |
17 | 宁波瑞弗 | 407.44 | 270.58 | 107.60 |
18 | 中创供应链 | 2,666.39 | 1,152.86 | 139.74 |
19 | 中创远诚 | 1,508.87 | 552.45 | 43.70 |
20 | 中创远合 | 2,487.60 | 421.88 | 121.77 |
21 | 郑州供应链 | 182.50 | 99.30 | -30.93 |
22 | 天津远达 | 8,184.22 | 3,491.26 | 2,423.37 |
23 | 中创远志注1 | 560.68 | 225.22 | 25.22 |
24 | 中创龙口注2 | 91.68 | 24.34 | -25.66 |
25 | 济南供应链注3 | - | - | - |
26 | 中创远铁注4 | - | - | - |
27 | 中创上海分公司 | 28.39 | -1,009.96 | -234.14 |
注1:中创远志成立于2018年7月25日注2:中创龙口成立于2018年9月5日注3:济南供应链成立于2019年1月24日注4:中创远铁成立于2019年1月25日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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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合营及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注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 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青岛空联 | 2007年10月11日 | 600万元 | 李铁 | 青岛 | 公司 | 294万元 | 49% | 进出口空运快件仓储、分拣、操作 |
青岛正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306万元 | 51% | |||||||
2 | 大连港散货 | 2011年09月28日 | 1,000万元 | 王铁夫 | 大连 | 中创大连 | 600万元 | 60% | 散货仓储、代理、转运、分拨分拣 |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 400万元 | 40% | |||||||
3 | 董家口散货 | 2014年11月28日 | 10,000万元 | 李武成 | 青岛 | 公司 | 4,900万元 | 49% | 散货仓储、代理、转运、分拨分拣 |
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5,100万元 | 51% | |||||||
4 | 青岛港联欣 | 2016年4月1日 | 2,000万元 | 李武成 | 青岛 | 公司 | 840万元 | 42% | 货运代理、场站 |
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160万元 | 58% | |||||||
5 | 可门港 供应链 | 2017年3月14日 | 1,000万元 | 陈昭行 | 福州 | 公司 | 490万元 | 49% | 散货仓储、代理、转运、分拨分拣、供应链管理服务 |
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10万元 | 51% | |||||||
6 | 岚桥港 供应链 | 2018年3月16日 | 1,000万元 | 田林 | 日照 | 中创日照 | 490万 | 49% | 保税货物的仓储、混配 |
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 | 510万 | 51%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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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签署日,除可门港供应链、岚桥港供应链外,上述注册资本均已缴足。可门港供应链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应于2047年3月1日前完成出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已缴付出资204万元、中创物流已缴付出资196万元,符合公司章程约定。岚桥港供应链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应于2048年3月1日前完成出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已缴付出资51万元、中创日照已缴付出资49万元,符合公司章程约定。
2、财务信息发行人合营及联营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8年/2018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1 | 青岛空联 | 1,972.25 | 1,704.43 | 761.31 |
2 | 大连港散货 | 4,961.33 | 4,207.04 | 2,828.16 |
3 | 董家口散货 | 13,554.91 | 11,715.57 | 1,639.89 |
4 | 青岛港联欣 | 6,068.72 | 4,493.60 | 2,204.28 |
5 | 可门港供应链 | 1,133.05 | 933.99 | 523.45 |
6 | 岚桥港供应链注 | 189.61 | 172.78 | 72.78 |
注:岚桥港供应链成立于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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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
1 | 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 | 25,292.22 | 25,292.22 |
2 | 散货船购置项目 | 20,047.59 | 20,047.59 |
3 | 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 | 30,181.50 | 22,181.50 |
4 | 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 5,152.54 | 5,152.54 |
5 | 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 | 19,255.78 | 19,255.78 |
合计 | 99,929.63 | 91,929.63 |
上述5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9.99亿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19亿元,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创物流、远大均胜和中创天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拟作为实施主体的资本金,由本公司按出资比例分期分批向实施主体以增资方式投入。
(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时的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募集金额按照上述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由董事会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安排
公司已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议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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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备案情况
上述有关项目已履行了所需的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核准或项目备案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表 |
1 | 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 | 青崂发改备[2016]14号 | 不适用 |
2 | 散货船购置项目 | 青崂发改备[2016]13号 | 不适用 |
3 | 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 (天津东疆堆场) | 津东保自贸审[2016]7号 津东保自贸审[2015]3号 | 津东疆环保许可表[2015]011号 |
4 | 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 青崂发改备[2016]11号 | 不适用 |
5 | 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 | 青崂发改备[2016]12号 | 不适用 |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万元)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
1 | 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 | 25,292.22 | 11,379.90 | 11,235.00 | 2,677.32 | - | - |
2 | 散货船购置项目 | 20,047.59 | 19,290.60 | 756.99 | - | - | - |
3 | 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 | 22,181.50 | 7,287.90 | 13,934.50 | 801.20 | 88.30 | 69.60 |
4 | 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 5,152.54 | 947.29 | 1,984.40 | 2,220.85 | - | - |
5 | 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 | 19,255.78 | 9,270.15 | 9,432.67 | 414.72 | 92.16 | 46.08 |
合计 | 91,929.63 | 48,175.84 | 37,343.56 | 6,114.09 | 180.46 | 115.68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可以利用自有资金等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
(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运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将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资项目建成将解决资金配套能力不足的问题,公司生产运营能力将得以优化,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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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每股净资产和资产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货币资金和股东权益增加,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大幅提升。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提高,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改善,公司防范财务风险能力增强。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流动资产迅速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会被摊薄。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投产及项目效益的逐步体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大幅提升。
(三)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引进社会公众股股东,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融资,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和项目效益的产生,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公司整体现金流水平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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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全球经济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综合物流行业,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及经济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内贸易以及国际贸易量的增长,将提高社会对物流行业的需求,进而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近年来,虽然我国宏观经济一直呈现稳定的中高速增长,也相对拉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但自从2008年发生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国政治经济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国际贸易增长缓慢,对国际运输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因此,不能排除未来因为地缘政治、国际冲突及金融风险等因素所造成的世界经济衰退,国际贸易下滑的可能性。如果未来世界经济出现长期性的衰退,将会导致国际间贸易量下降,进而影响本公司业务。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量呈现高速的增长,拉动了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在我国放宽对物流行业的管制后,国际一流的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并凭借着雄厚的资本及长年累积的国际物流经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另外,随着中国经济及物流行业的发展,未来将有更多国有及民营企业和资本进入物流行业。国内外物流公司及资本的加入,将大大加剧物流行业的竞争。
若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持续进行服务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则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3、航运市场持续波动及大型船舶经营人不断整合引致的经营风险
报告期初,受到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下滑的影响,国际航运市场运输需求疲弱,加之航运市场运力过剩,国际航运市场运价处于历史低位,船舶经营人的经营业绩遭遇低谷。2016年中旬起,航运市场开始出现复苏迹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航运市场仍呈现出持续波动态势。
由于与各船舶经营人建立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是公司从事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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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基础和依托。若航运市场未来出现低迷态势、进而导致船舶经营人陷入经营困境,将可能影响部分船舶经营人与公司的稳定合作关系,除此之外,船舶经营人之间频繁的收购整合及部分船舶经营人内部的航线整合,也可能影响公司与上述船舶经营人之间的业务合作情况。若公司不能积极应对航运市场的波动和船舶经营人的业务调整,则存在因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导致交易对手方变化从而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稳定性的风险。
4、中美贸易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与宏观经济、国际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2018年3月,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升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美国政府已针对约5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25%关税,涉及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机器人、机械等重要工业技术行业,并宣布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约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2019年1月1日起加征25%的关税,并威胁可能针对约2,67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作为反制,中国政府已于2018年4月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水果及制品、猪肉及制品终止关税减让义务并分别加征15%、25%关税,于2018年7月、2018年8月对500亿元美国进口商品分批加征25%关税,并于2018年9月24日起针对约600亿美元美国进口商品加征25%、20%、10%或5%关税。2018年12月1日,中美两国领导人进行G20会晤,并就中美贸易相关事项进行交流并达成初步共识:(1)若中美未来90天内在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非关税壁垒、网络入侵、服务和农业等结构改革领域达成一致协议,美方将对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产品维持征收10%的关税,2019年初税率不会提高到25%;(2)中方将加大从美国的农产品、能源、工业产品的进口,改善中美贸易逆差。中美双方分别于2019年1月7日至9日、2019年1月30日至31日、2019年2月14日至15日、2019年2月21日至22日进行了多轮中美经贸磋商,双方对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非关税壁垒等共同关注的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就主要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并就双边经贸问题谅解备忘录进行了具体磋商。2019年2月25日,美方决定延后原定于3月1日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的措施。2019年3月14日,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应约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进行第三次通话,双方在文本上进一步取得实质性进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涉美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8.27%、7.52%和10.46%,毛利占比分别为10.45%、9.63%和10.48%,占比较低。本次中美贸易摩擦将导致涉及商品的对美进出口成本增加,或将使得涉及商品的对美进出口运输需求减少;但与此同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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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也会根据贸易政策对商品进出口地进行相应调整,改为向其他国家进出口相应货品,从而增加新的运输需求。中美贸易摩擦涉及商品的进出口运输业务需求具备一定的可替代性,发行人可以通过拓展与其他国家间国际海运业务弥补可能产生的业务损失,并积极发展新的业务机会,进一步减少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对于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影响较为有限。
(二)经营风险
1、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人数为1,386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用工数量存在增长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信息化战略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整个服务链条的自动化水平,但总体人工成本仍然呈上涨态势。最近三年,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84%、2.57%和2.72%。若公司用工成本持续大幅增加且公司不能通过信息化或自动化措施减少用工数量、提高服务效率,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2、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研发、安全运作的风险
信息化是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专业化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可以有效整合、优化物流流程,提升物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对于物流企业的竞争力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信息化建设是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公司高度重视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的研发及安全运行。目前,公司自行研发和购买的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包括货代业务管理系统、船代业务管理系统、集装箱智能闸口系统、报关报检业务管理系统、海运业务管理系统、重大件道路运输自动探路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等,上述系统均运作良好。若未来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的研发不能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或者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及系统遭黑客入侵等风险因素造成物流信息技术系统无法正常运作,将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3、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青岛地区。最近三年,青岛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5,040.28万元、325,735.95万元和315,122.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4%、73.28%和70.37%;青岛地区的毛利分别为19,771.78万元、19,988.53万元和18,605.7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61.21%、57.15%和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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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青岛地区的业务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逐步从青岛地区向天津、上海、宁波、大连、烟台、日照、郑州、龙口、济南等地区拓展,拟实现全国布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26家子公司、1家分公司。发行人来自青岛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但绝对比重仍然较高,业务区域较为集中,一旦青岛港口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发行人面临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4、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运力和其他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69,231.24万元、216,175.62万元及214,376.94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44%、52.74%和51.39%,占比较高。公司采购较为集中主要由公司的业务模式所决定。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主要集中在达飞集团、长荣集团、汉堡南美等公司。上述供应商均为公司的签单代理船舶经营人,公司自上述船舶经营人处采购的国际海运服务金额较大。
若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终止合作,则可能影响公司运力供应的稳定性。
5、场站、船舶租赁的风险
考虑到专业要求和使用效率,公司按照性价比和长期性原则,公司除在场站板块拥有部分自有土地和沿海运输业务板块拥有四艘自有船舶外,其他用于集装箱堆场的场地和沿海运输的船舶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以有效地控制投资额和营运成本。
虽然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各租赁方皆签订了有效的租赁合同,但公司依然面临租赁到期无法续租、租赁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租金大幅上涨等风险。
6、客户流失的风险
作为一家理念创新、主业突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企业,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但若出现公司不能持续服务现有客户或增加新客户、客户大幅降低交易金额、重大客户因故取消与公司的合作、服务内容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涉及外币结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收取外币规模分别为31,673.75万美元、41,648.23万美元和41,566.2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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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外币规模分别为31,776.75万美元、41,056.39万美元和41,581.59万美元,汇兑收益分别为788.17万元、-761.79万元和539.5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2.92%和2.05%。
本公司外币结算模式一般为收取客户外币后,将约定外币金额支付给相应的供应商,结算周转率较高。公司积极面对汇率变动,并采取了及时结汇、维持外币在一定合理水平内等措施,以降低公司汇率波动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来平衡汇率波动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量增长,汇率波动仍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2、应收账款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6,853.27万元、49,762.35万元和54,521.6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96%、11.15%和12.09%,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5,710.64万元、47,712.47万元和52,463.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4.44%、33.61%和34.59%。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2,147.0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95.64%。
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绝大部分为1年以内,且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质量良好。同时,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制定了一整套科学且有效的管理政策,要求各板块业务部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在系统中建立欠费管理模块,并按照重要性水平由板块业务部门责任人、负责人、风控工作小组、总部分管领导等及时进行催讨。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应收账款的回收不及时,存在应收账款规模进一步增加、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下降的可能,从而使公司经营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09%、8.14%和7.48%,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在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服务费率小幅下降的同时,海运附加、燃油物料及船舶租赁等经营成本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所致。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对异地市场的扩张,公司面临因全球经济波动、所属行业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和运费、人力等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而导致的毛利率进一步波动的风险
4、债务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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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综合性物流企业,属于轻资产经营型企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16.09%,占比较低。
虽然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状况良好,可一旦出现流动性短缺的情况,轻资产模式可能导致公司难以通过固定资产抵押的方式取得更多的银行借款,公司存在债务融资的风险。
5、公司业绩增长速度降低乃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0,893.81万元、444,478.75万元和447,814.82万元,2017年同比上涨23.16%,2018年同比上涨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095.40万元、18,861.78万元和19,073.06万元,2017年同比增长率为4.24%,2018年同比增长率为1.12%,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水平良好,主要得益于公司紧跟市场机遇,加大盈利水平较高的业务板块投入,巩固并加强各版块业务的协同发展。
虽然国内综合物流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但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业绩增速可能会有所放缓。考虑到诸多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行业竞争加剧、全球航运市场的整合、运费成本提升、燃油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企业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难度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等,若各种风险集中发生,或者出现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风险,公司不排除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有关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上述项目系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严谨的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而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是基于目前的经营现状和预期发展情况做出的现实预计,但是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供求、成本变化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导致募投项目盈利达不到预期水平,对公司整体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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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项目的投产也会对公司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提出新的要求,若公司无法迅速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以适应发展需求,将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2、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大幅增加,折旧及摊销也会相应增加。根据测算,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每年增加约5,344.55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不能覆盖新增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则公司存在因募投项目实施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3、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2018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8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88,094.01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增幅较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存在因发行后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被摊薄的风险。
(五)政策性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包括货运代理、场站、船舶代理、沿海运输、项目大件物流五大板块。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支持和鼓励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
公司在青岛地区的综合性现代物流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但我国物流业目前尚处于起步期,未来风险与机遇并存。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可能直接影响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并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2、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主要享受了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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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若该项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动甚至取消,公司将依据行业惯例会采用加价方式进行税负转嫁,因此在目前行业及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该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持续性预期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注册在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52.13万元、0元及0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0%、0%及0%。
3、报告期内,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报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64.81万元、64.38万元及64.3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6%、0.25%及0.25%。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及其他政府补助金额合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税收优惠注 | 64.38 | 64.38 | 216.94 |
其他政府补助 | 912.02 | 880.36 | 1,030.42 |
合计 | 976.41 | 944.74 | 1,247.36 |
利润总额 | 26,259.43 | 26,117.57 | 25,238.39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3.72% | 3.62% | 4.94% |
注:税收优惠金额未包括公司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影响额。
虽然公司盈利水平对税收优惠、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但若税收政策及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导致公司的税收负担增加或政府补助收入减少,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管理风险
1、专业人才引进和流失的风险
现代物流发展所依赖的技术日趋复杂,大大提高了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尤其是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更需要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参与。我国现代物流行业的发展历史较短,缺乏专业型的高素质人才,因而专业的物流人才成为物流企业竞相争夺的稀缺人力资源。公司一贯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把培养人才提升到战略高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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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长时间的系统培训及实际锻炼,已初步完成核心团队及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储备工作,培养了一批业务能力突出、市场意识强、对公司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强的业务人员。
尽管公司设立以来未曾出现人员大规模辞职的现象,但是随着人才竞争的日益加剧、个人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专业的物流人才可能因各种主客观因素从公司离职。如果离职员工的职务比较关键或者离职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且公司不能及时引进新的专业人才,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造成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合计直接持有中创物流16.68%的股份;控股股东中创联合持有中创物流70%的股份,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合计持有中创联合55.60%的股份,能够实际控制中创联合。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方式,控制中创物流86.68%的股份。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共同控制,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防止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不利的决策和行为,但未来仍不能排除在上市后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经营决策及人事变动等施加重大影响、从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七)其他风险
1、历史沿革中股权代持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创联合、发行人子公司远大船务(已被发行人吸收合并)在历史沿革中曾经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等代持情形已经清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涉及代持的股东进行了访谈确认,并签署了相关声明函,历次股权增资和转让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该等人员已经知晓发行人拟申请发行上市,且股份转让均为自愿。但由于少量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愿意接受访谈)未进行访谈确认,该部分人员总数占所有实际出资自然人的5.65%,其持有的出资额占中创物流目前总股本的0.17%,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远大船务、中创物流、中创联合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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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没有违反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之禁止性规定,该等委托代持关系已全部终止。股权代持的形成及规范不存在潜在问题和风险隐患,若将来出现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由其协调解决并承担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除了受公司本身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因素影响外,还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势、地缘政治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项不可控因素影响。因此,未来仍不能排除公司股票价格因各项不可控因素而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关注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3、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火灾、战争、社会动乱等突发性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尤其是在公司业务多地分布的情况下,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对受影响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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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主要客户签订的相关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框架协议或单笔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签约主体 | 客户 | 内容摘要 | 合同金额 | 合同期限 |
1 |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 中创物流 | 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国际货运业务代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2.1- 2020.1.31, 到期各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协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
2 |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 中创物流 | 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约定由中创物流向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5.1.12签订,长期有效 |
3 |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 中创物流 | 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约定由中创物流向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5.1.14签订,长期有效 |
4 | 支付运输费用及签发提单协议书 | 中创物流 | 山东九鼎源集团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作为船公司的订舱代理,为山东九鼎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订舱、签发提单等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6.12.1- 2017.12.1, 到期如未书面提出终止合作,转为不定期协议并延续效力 |
5 | 支付运输费用及签发提单协议书 | 中创物流 | 青岛晨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青岛晨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签发提单等货运代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7.12.1- 2018.12.31, 到期无异议转为不定期协议 |
6 | 空柜储放及运输作业合约 | 中创物流 |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德翔海运有限公司在中创物流的场地提供集装箱堆存保管、维修、拖运等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9.1.1-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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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名称 | 签约主体 | 客户 | 内容摘要 | 合同金额 | 合同期限 |
7 | 船务代理协议 | 中创物流 | 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长荣香港有限公司在青岛、烟台及石岛口岸提供船务代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6.15- 2018.12.31, 期满后如无异议,凭书面通知延展协议 |
8 | 船务代理协议 | 中创物流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在青岛、烟台、石岛口岸提供船务代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6.15- 2018.12.31, 期满后如无异议,凭书面通知延展协议 |
9 | 货物运输服务合同 | 中创物流 | 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 | 华福建罗源湾储煤发电一体化项目发电厂工程2X10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货物运输,2台发电机组所有设备,需工厂提货后全程陆运或水陆联运至项目现场 | 2,136.00 万元 | 2015.10.29至 执行完毕 |
10 | 委托报关报检合同(合同号:18CNAAAHGSPECHNB2123) | 中创物流 |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提供进口煤炭在青岛港的进口商检、报关报检、铁路发运等业务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9.1至执行完毕 |
11 | 委托报关报检合同(合同号:18CNAAAYSSPECHNB2142) | 中创物流 |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提供进口煤炭在青岛港的进口商检、报关报检、铁路发运等业务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9.1至执行完毕 |
12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主机设备主要部件运输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 | 中创物流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约定由中创物流提供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服务 | 1,377.99 万元 | 2016年5月至 执行完毕 |
13 | 吉林敦化抽水蓄能电站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大件设备运输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 中创物流 | 吉林敦化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约定由中创物流提供吉林敦化抽水蓄能电站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大件设备运输服务 | 1,633.35 万元 | 2016年9月至执行完毕 |
14 | 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一期)机组大件运输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 | 中创物流 | 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提供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服务 | 1,465.68 万元 | 2017年2月至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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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名称 | 签约主体 | 客户 | 内容摘要 | 合同金额 | 合同期限 |
15 | 货物吊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ZPC-01-8097-02) | 中创物流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货物吊装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11.1- 2020.10.31 |
16 | 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ZPCG-01-1210) | 中创物流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80吨以上设备运输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10.26-2019.8.25 |
17 | 重箱场站服务协议 | 中创远达 | 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远达为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集装箱综合管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1.1- 2018.12.31, 到期可自动顺延一年 |
18 | 集装箱操作服务协议 | 中创远达 | 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远达为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集装箱操作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5.15- 2019.4.15, 到期可自动顺延一年 |
19 | 集装箱堆场箱管服务协议 | 中创远达 |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约定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使用中创远达位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667号的堆场,并委托中创远达为其空箱/重箱(包括自有箱、租箱及冷箱等)提供发放设备交接单、港区码头提箱、堆场接箱、堆存、放箱、费收结算及其他箱管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9.1.1- 2019.12.31, 到期后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以一次为限 |
20 | 支线运输协议(合同编号:TRADE-CCA-QGD-天津中创-20180501) | 天津海运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约定天津海运为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提供青岛与烟台、石岛、日照、连云港、龙口、大连、宁波,烟台与石岛之间的支线运输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5.1- 2019.4.30 |
21 | 责任协议 | 天津海运 | 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约定天津海运为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支线运输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8.1- 2019.7.31, 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每期期满后自动往后按每一年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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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名称 | 签约主体 | 客户 | 内容摘要 | 合同金额 | 合同期限 |
22 | 堆场协议(合同编号:TRADE-Depot-TJN-TZC-20180501) | 中创天津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天津为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在天津地区提供自有箱和租赁箱的堆场操作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5.1- 2019.4.30 |
2、服务采购合同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相关服务采购合同或单笔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签约主体 | 供应商 | 内容摘要 | 合同金额 | 合同期限 |
1 | 船务代理协议 | 中创物流 | 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长荣香港有限公司在青岛、烟台及石岛口岸提供船务代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6.15- 2018.12.31, 期满后如无异议,凭书面通知延展协议 |
2 | 船务代理协议 | 中创物流 | 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 约定中创物流为荣昇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在青岛、烟台、石岛口岸提供船务代理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6.15- 2018.12.31, 期满后如无异议,凭书面通知延展协议 |
3 | 代理协议 | 中创物流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约定由中创物流作为汉堡南美航运公司的代理在青岛地区开展揽货、订舱、签单业务 | 框架协议 | 2014.12.1签订,长期有效 |
4 | 场站操作协议(协议号:HT-2018-QDGLXCZ-) | 中创物流 | 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约定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中创物流提供出口集装箱场站操作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1.1- 2018.12.31, 到期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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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名称 | 签约主体 | 供应商 | 内容摘要 | 合同金额 | 合同期限 |
5 | 理货服务协议 | 中创物流 | 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约定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中创物流在青岛口岸所代理的进出口件杂货、集装箱船舶提供理货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7.9.15- 2018.12.31, 到期如无异议自动顺延 |
6 | 运输合同(CML-ZSH-YSD-001) | 中创物流 | 上海福康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 约定上海福康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为中创物流提供浙江石化炼化一体化鱼山岛运输项目在鱼山岛的陆运、卸船等服务 | 框架合同 | 2018.6.1至执行完毕 |
7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设备运输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 | 中创物流 | 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 | 约定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为中创物流提供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设备运输服务 | 840.36万元 | 2016年5月- 2019年5月,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
8 | 吉林敦化抽水蓄能电站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大件设备运输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 中创物流 | 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 | 中创物流委托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运输吉林敦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大型设备 | 1,090.09万元 | 2017年2月至执行完毕 |
9 | 货物吊装服务合同 | 中创物流 | 舟山浙创物流有限公司 | 约定舟山浙创物流有限公司为中创物流提供货物吊装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8.1.1至执行完毕 |
10 | 集装箱驳运协议 | 中创宁波 | 宁波市北仑万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约定宁波市北仑万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创宁波提供集装箱驳运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6.5.1签订,有效期一年,如无异议到期自动延期 |
11 | 货物运输协议书(合同编号:HT043201800911) | 中创远达 | 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约定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中创远达提供集疏港业务服务,及时为中创远达完成运输任务 | 框架协议 | 2018.7.1-2019.12.31 |
12 | 700TEU多用途集装箱船(船号BG0024A09L)建造合同 (合同编号:JS2018000368) | 远大均胜 | 武汉双柳武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约定武汉双柳武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远大均胜建造700TEU多用途集装箱船 | 6,250万元 | 2018.7.18- 2020.1.18 |
13 | 700TEU多用途集装箱船(船号BG0025A09L)建造合同 (合同编号:JS2018000369) | 远大均胜 | 武汉双柳武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约定武汉双柳武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远大均胜建造700TEU多用途集装箱船 | 6,250万元 | 2018.7.18- 20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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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名称 | 签约主体 | 供应商 | 内容摘要 | 合同金额 | 合同期限 |
14 | 海运出口订舱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2019018) | 中创天津 | 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 | 约定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作为中创天津的代理人,为其提供货代服务、代为订舱等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9.1.1- 2019.12.31,到期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 |
15 | 集装箱集疏港运输协议 | 中创天津 | 安新县华茂运输有限公司 | 约定安新县华茂运输有限公司为中创天津提供集疏港运输及集装箱调运等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9.1.1- 2019.12.31 |
16 | 集装箱集疏港运输协议 | 天津远达 | 港泰(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约定港泰(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天津远达提供集疏港运输及集装箱调运等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9.1.1- 2019.12.31 |
17 | 海运出口操作付费协议(合同编号:LD012-2019) | 天津远达 | 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约定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为天津远达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等 | 框架协议 | 2019.1.1- 2019.12.31 |
18 | 集装箱集疏港运输协议 | 天津远达 | 安新县华茂运输有限公司 | 约定安新县华茂运输有限公司为天津远达提供集疏港运输及集装箱调运等服务 | 框架协议 | 2019.1.1-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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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合同名称 | 授信金额 (万元) | 签订日期 | 授信期限 | 担保合同 | 担保方/ 担保方式 |
1 | 中创物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2018年信字第11180503号 《借款合同》注1 | 655.84 | 2018.5.9 | 2018.5.9- 2019.5.9 | 2018年信字第21180406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 李松青/ 连带责任保证 |
2 | 中创物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2018年信字第11180512号 《借款合同》注1 | 346.65 | 2018.5.16 | 2018.5.16- 2019.5.16 | 2018年信字第21180406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 李松青/ 连带责任保证 |
3 | 中创物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2018年信字第11180520号 《借款合同》注1 | 1,139.90 | 2018.5.30 | 2018.5.30- 2019.5.30 | 2018年信字第21180406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 李松青/ 连带责任保证 |
4 | 中创物流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兴银青借字2018-270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3,000.00 | 2018.8.15 | 2018.8.16- 2019.8.16 | 兴银青保函协高保字2018-025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创远达/ 连带责任保证 |
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1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1号补1 《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 | 中创远达/ 最高额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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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合同名称 | 授信金额 (万元) | 签订日期 | 授信期限 | 担保合同 | 担保方/ 担保方式 |
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2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2号补1 《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 | 中创远达/ 最高额抵押 | |||||||
5 | 中创物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2018年信字第11181008号 《借款合同》注1 | 2,996.14 | 2018.10.15 | 2018.10.15- 2019.10.15 | 2018年信字第21180406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 李松青/ 连带责任保证 |
6 | 中创物流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公借贷字第ZX18000000106610号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注2 | 1,233.57 | 2018.10.25 | 2018.10.25- 2019.10.25 | 公高保字第DB18000000871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创远达/ 连带责任保证 |
DB1800000087122 《最高额担保合同》 | 李松青/ 连带责任保证 | |||||||
DB1800000087123 《最高额担保合同》 | 徐新丽/ 连带责任保证 | |||||||
7 | 中创物流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公借贷字第ZX18000000107581号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注2 | 1,129.37 | 2018.10.30 | 2018.10.30- 2019.10.30 | 公高保字第DB18000000871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创远达/ 连带责任保证 |
DB1800000087122 《最高额担保合同》 | 李松青/ 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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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合同名称 | 授信金额 (万元) | 签订日期 | 授信期限 | 担保合同 | 担保方/ 担保方式 |
DB1800000087123 《最高额担保合同》 | 徐新丽/ 连带责任保证 | |||||||
8 | 中创物流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 | 802852018借字第00002号 《借款合同》注3 | 1,000.00 | 2018.12.12 | 2018.11.26- 2020.11.26 | 802852018高保字第00002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 李松青/ 连带责任保证 |
9 | 中创物流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兴银青借字2019-067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3,000.00 | 2019.1.18 | 2019.1.18-2020.1.18 | 兴银青保函协高保字2018-025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创远达/ 连带责任保证 |
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1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1号补1 《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 | 中创远达/ 最高额抵押 | |||||||
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2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2号补1 《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 | 中创远达/ 最高额抵押 |
注1:该合同为编号为2018年信字第21180406号《授信协议》项下具体合同。《授信协议》签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5日,受2018年信字第21180406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注2:该合同为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1800000118140号《综合授信合同》和编号为ZH1800000118140-1《综合授信项下线上融资业务补充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受《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综合授信合同》及《综合授信项下线上融资业务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2018年10月24日,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4日,受公高保字第DB1800000087116号《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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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保证合同》、DB1800000087122《最高额担保合同》、DB1800000087123号《最高额担保合同》所担保。注3:该合同为编号为802852018高授字第00002号《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具体合同。《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最高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从2018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6日止。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抵押合同具体如下:
2015年1月14日,中创远达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1号),后又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1号补1),约定中创远达以其位于黄岛区大涧山路东侧、辛岛社区南侧,面积为100,727.00平方米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74675号)(该宗土地已更换权属证书,坐落位置:开发区衡山路667号1号中转仓库,权属证书编号: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91667号)为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2015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额为人民币5,741.44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015年1月14日,中创远达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2号),后又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2号补1),约定中创远达以其位于黄岛区南港一号路南、大涧山路东,面积为18,222.00平方米的土地(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83162号)为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2015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047.77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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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赁土地、房产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租赁面积在1,000㎡以上的租赁房产、土地合同如下:
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坐落 | 租赁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赁金额 | 租赁时间 |
1 |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中创日照 | 日照日青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堆场6-3场地(包括港西七路和6-3/6-4场地之间的道路) | 堆场 | 35,000㎡ | 175万元/年 | 2019.01.01-2019.12.31 |
2 | 宁波华光不锈钢有限公司 | 中创宁波 |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村宁波华光不锈钢有限公司厂区场地 | 仓储、堆场 | 250.18亩 (其中车间8,190㎡) | 2019.1.1-2019.12.31租金59,000元/亩/年; 2020.1.1-2023.12.31租金60,000元/亩/年 | 2019.1.1-2023.12.31 |
3 | 宁波商邦物产有限公司 | 中创宁波 | 宁波市北仑区北极星路2号 | 堆场、仓储、办公 | 办公楼1,867.5㎡,仓库4,768.01㎡,修箱棚 898.47㎡,场地68,681.85㎡ | 7,872,200元/年 | 2018.11.1-2028.10.31 |
4 | 青岛国兴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远达 |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河路377号 | 办公 | 3,752.70㎡ | 2013.9.18-2014.3.17租金15万元; 2014.3.18-2017.3.17租金30.9万元/年; 2017.3.18-2020.3.17租金31.82万元/年; 2020.3.18-2021.3.17租金32.77万元/年 | 2013.9.18-2021.3.17 |
5 | 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 | 中创远达 | 青岛保税物流园区内十号库及十一号库及仓库附属通道和作业区,库前堆场 | 仓储、堆场 | 仓库15,714.15㎡、堆场9,377㎡ | 仓库0.53元/平方米/天, 堆场90万元/万平方米/天 | 2019.1.1-2019.12.31 |
6 | 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天津 | 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二期海泽物流园1#地块部分堆场 | 堆场 | 38,484㎡ | 95元/平方米/年 | 2017.1.1-2019.12.31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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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坐落 | 租赁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赁金额 | 租赁时间 |
7 | 天津宏保物流有限公司 | 中创天津 | 天津港保税区京门大道242号 | 堆场、仓储、办公 | 60,000㎡ (其中仓库5,281.85㎡、办公楼2,372.82㎡) | 2016.5.1-2019.5.1,100元/㎡/年; 2019.5.1-2022.5.1,在第一阶段递增3%; 2022.5.1-2026.5.1,在第二阶段基础上递增3% | 2016.5.1-2026.5.1 |
8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远达 | 天津港港区二号路与东环路交口至文化路与三号路交口,即原集散中心堆场 | 堆场 | 190,960.5㎡ | 86.28元/平方米/年,每三年递增6%,以此类推 | 2017.10.1-2023.9.30 |
10,327.3㎡ | 75元/平方米/年,每三年递增6%,以此类推 | 2018.3.1-2023.9.30 | |||||
9 |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远达 | 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北港东三路530号 | 堆场 | 57,228.94㎡ | 90元/平方米/年 | 2018.3.10-2019.2.28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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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1、发行人、发行人的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1笔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与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创‖)签订《大唐赤峰罕山风电场叶片运输合同》及《大唐赤峰罕山风电场叶片运输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约定通辽华创委托发行人运输叶片,并确认发行人截至2017年11月最终实际运输85套叶片,运费共计1,774,851元。由于通辽华创一直未向发行人支付该笔费用,发行人遂于2018年9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2笔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利航业”)向徐州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明”)提供海上运输服务,在运输过程中因正利航业承载的AAGS016179提单项下的集装箱货物发生货损,导致徐州光明的货物发生损失。2017年3月2日,徐州光明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正利航业赔偿损失282,464美元;2018年2月6日,徐州光明请求追加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为共同被告;2018年7月3日,发行人收到应诉通知书。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为AAGS016179提单项下集装箱货物托运人,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该提单的货运代理、发行人为提单的订舱代理。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仅作为AAGS016179提单的订舱代理,对该提单货物发生损失并造成徐州光明货物损失并不承担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正利航业向徐州黎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黎明”)提供海上运输服务,在运输过程中因正利航业承载的AAGS016179提单项下的集装箱货物发生货损,导致徐州黎明的货物发生损失。2017年3月2日,徐州黎明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正利航业赔偿损失410,400美元;2018年2月6日,徐州黎明请求追加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为共同被告;2018年7月3日,发行人收到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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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为AAGS016179提单项下集装箱货物托运人,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该提单的货运代理、发行人为该提单的订舱代理。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仅作为AAGS016179提单的订舱代理,对该提单货物发生损失并造成徐州黎明货物损失并不承担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2、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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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松青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3层 |
电话: | 0532-6678 9888 |
传真: | 0532-6678 9666 |
联系人: | 楚旭日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cmlog.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cmlog.com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电话: | 010-6083 8888 |
传真: | 010-6083 6960 |
保荐代表人: | 刘艳、石衡 |
项目协办人: | - |
其他经办人员: | 丛孟磊、敬峥、张婧、杨雯、秦翰 |
(三)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王玲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
电话: | 010-5878 5588 |
传真: | 010-5878 5599 |
经办律师: | 李萍、高怡敏 |
1-2-152
(四)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叶韶勋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电话: | 0532-8089 5858 |
传真: | 0532-8089 5959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宋进军、王科 |
(五)评估机构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于强 |
住所: | 青岛市东海西路37号金都花园C座15层 |
电话: | 0532-8570 0167 |
传真: | 0532-8572 2324 |
经办注册评估师: | 孙启鄯、任成志 |
(六)验资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叶韶勋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电话: | 0532-8089 5858 |
传真: | 0532-8089 5959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宋进军、王科 |
(七)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电话: | 021-6880 8888 |
传真: | 021-6880 4868 |
(八)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
1-2-153
电话: | 021-6887 0587 |
传真: | 021-5975 4185 |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层(100026) |
电话: | 010-6083 7019 |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 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2日 |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 2019年3月26日 |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 2019年3月27日 |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 2019年3月29日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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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发行保荐书;2. 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5.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6. 公司章程(草案);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8.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以上文件将在指定网站披露,并将陈放于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场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1、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 : 30—11 : 30,下午1 : 00—3 : 00。2、查阅地点
(1)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3层联系人:楚旭日、邱鹏联系电话:0532-6678 9888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cmlog.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联系人:刘艳、张婧、杨雯联系电话:010-6083 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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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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