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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9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3月8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谢仕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93,107,6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38,621,528.00元人民币。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为8,695,65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

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2,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2,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家塘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南大学支行分别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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