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或“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2019年3月4日,公司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集团”)通知,烽火科技集团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9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 股票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2019年1月28日) | 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 (2019年3月4日) | 涨跌幅(%) |
股票收盘价(元) | 21.89 | 24.59 | 12.33 |
上证指数收盘值 | 2,596.98 | 3,027.58 | 16.58 |
申万通信指数收盘值 | 1,976.34 | 2,490.67 | 26.02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4.25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13.69 |
综上,公司本次重组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之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长江通信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在本次重组方案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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