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烽火众智”)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60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烽火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