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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8

证券代码:837938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董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相关部门和各上市中介机构反复讨论研究,现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方案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所需,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的营运资金。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7上市地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8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至2019年4月12日届满。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上述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追溯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4月12日。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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