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相关项目取得环评、安评批复的公告
近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新材料”)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材料的生产、锂电池材料及废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东管(环)[2019]22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宁东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3号)。
宁夏百川新材料相关项目整体产品规模为年产10万吨针状焦、5万吨石墨负极材料、10万吨磷酸铁、1.5万吨磷酸铁锂、1.5万吨磷酸锰铁锂、3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以及10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资源化利用、5万吨废电极资源化利用、10万吨废N-甲基吡咯烷酮资源化利用、5万吨钴锰催化剂资源化利用。项目产品将分期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宁夏百川新材料相关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中西部资源优势,扩大锂电材料生产,延伸产业链,增加公司产品品种,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