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双星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基础上,现就其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0年8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153,390,342.00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6,609,658.00元,其中超募资金2,044,979,658.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39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4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5,790,4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1 元。截止2014 年7月2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93.14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32,060,61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939,377.0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7 月28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4614号《验资报告》。

(三)2017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8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117,03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62 元。截止2017 年3月10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2,427,116.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7,572,876.2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2,117,039.00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733,773.58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97,189,610.81元。

(四)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和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使用情况及2018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7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173,198.06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313.78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465.50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4、销户资金转出-173,046.34
2018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0.00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已收到的募集资金投入2,706,609,658.00
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利息收入53,582,230.42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手续费支出-27,355.86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的投入-2,759,991,486.22
4、销户资金转出-173,046.34
2018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0.00

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使用情况及2018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7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22,234,290.77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27,461.43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745.50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3,819,097.24
4、销户资金转出-18,441,909.46
2018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0.00

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已收到的募集资金投入1,367,939,377.08
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利息收入33,501,077.65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手续费支出-18,284.35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的投入-1,382,980,260.92
4、销户资金转出-18,441,909.46
2018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0.00

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使用情况及2018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7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1,574,693,010.45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64,691,332.75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1,071.78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546,759,623.59
2018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1,092,623,647.83

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31日银行账户余额及募集专户余额差异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8年12月31日专户实际余额64,084,838.41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00,000,000.00
2、非募投户资金的信用证保证金29,821,756.43
3、非募投户资金的定期存款0.03
4、以自有资金已先行支付尚未置换的定增发行费用-1,204,238.96
5、尚未支付的定增发行费用-37,878.08
6、自有资金转错账户-40,830.00
2018年12月31日专户应有余额1,092,623,647.83

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已收到的募集资金投入1,967,572,876.23
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利息收入93,864,974.60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手续费支出-3,819.63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的投入-968,810,383.37
2018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1,092,623,647.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1年6月,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10月,双星新材连同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3月,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重新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4年7月,双星新材连同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

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3月,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重新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年3月,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设立7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发行和2014年定向增发共5个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16,617,756.43

单位:人民币元

批次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类别币种募集资金余额
2017年定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1116020029300518878活期人民币121,507.20
2017年定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32050177863609888889活期人民币63,963,331.21
合计64,084,838.41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存储于非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释号批次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类别币种募集资金余额
注*32017年定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1116010041000000245保证金人民币4,594,000.00
注*42017年定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32001778636049998888保证金人民币8,610,000.00
注*52017年定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518371051217保证金人民币16,617,756.43
小计29,821,756.43
注*62017年定增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22210154740000303理财人民币600,000,000.00
注*72017年定增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1306260000000759理财人民币400,000,000.00

注*1 首发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和2014年定增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销户并公告。注*2 2017年定增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64,084,838.41元,其中有37,878.08元系尚未支付的定增发行费用,1,204,238.96元系定增发行费用余款,40,830.00元系自有资金转错账户,公司 已以自有资金支付该发行费用,尚未做置换。注*3 定增中国工商银行’0245’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账户余额为6,429,233.53元,美元账户余额为179,040.00美元,欧元账户余额为29,113.24欧元,其中 2017年定增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4,594,000.00元。注*4 定增中国建设银行’8888’账户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保证金人民币账户余额为9,990,330.00元,其中2017年定增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人民币余额为8,610,000.00元。注*5 定增中国银行’ 1217’账户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欧元账户余额为2,156,851.51欧元,其中 2017年定增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余额为欧元2,156,851.51元 ,折合人民币16,617,756.43元。注*6 2017年定增于2018年11月16日购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本金400,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5月16日。注*7 2017年定增于2018年12月5日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公司新客固定持有期JG403期”理财产品,本金600,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6月3日。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0,660.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5,999.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66,163.0066,163.00-66,192.00100.04%2011-1010,667.83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65,811.4265,811.42-64,870.5598.57%2014-64,544.97
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138,686.55138,686.55-144,936.60104.51%2013-617,204.3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04,497.97204,497.97-209,807.15--21,749.36--
合计270,660.97270,660.97-275,999.15--32,417.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成后,受到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下游客户控制成本,热收缩聚酯薄膜市场推广未达预期。目前,该项目拥有10多个品种,涵盖高收缩率、中收缩率、低收缩力、低温收缩、较好收缩曲线,适用于各种标签、瓶用套装、异形容器外用收缩等要求,拓展国际市场,推进收缩膜国内市场拓展提升,加强技术研发,不断推进收缩膜高端发展。项目投产后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都已达到预期,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的价格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影响了该项目预计效益实现。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年产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建成投产后主要为公司最终产品提供原材料,并不直接对外销售,根据公司整体产品规划、生产计划和原材料研发需要进行生产安排,因此,公司阶段性主打产品的的价格波动对膜级切片的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成投产后,该项目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都已达到预期,受到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续)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公司“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投产后,公司推出适应不同地区气候条件使用的太阳能电池背材基膜、太阳能电池背板膜等系列产品,因经济形势的波动对新能源行业影响较大,对公司该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召开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了公告。超募资金204,497.97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及“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超募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1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75,051.03万元,2012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89,443.32万元,2013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33,111.09万元,2014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6,281.01万元,2015年度超
募资金使用了2,946.30万元,2016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729.28万元,2017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2,245.12万元, 2018年度未使用超募资金,累计支付资金209,807.1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1年6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315,102,774.23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4114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根据2012年2月2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2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年2月24日起至2012年8月23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归还2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12年8月2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使用2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年8月28日起至2013年2月27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归还2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14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议,预计使用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9个月,从2014年3月26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20.00万元。截止至2014年12月23日,本公司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3,046.34元全部转出,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3,046.34元转入一般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1116020009000009820,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二)本年度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6,793.9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1.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298.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3.1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0000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136,793.94118,793.94381.91120,298.03101.27%2016-10-661.06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8,000.0018,000.00100.00%2015-07204.75
136,793.94136,793.94381.91138,298.03---456.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公司“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光学膜等新型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目前光学膜产品已获得三星在内的国际一线品牌认证并全球供货;国内各种渠道为京东、TCL、海信、创维、长虹、康冠、小米、华为等国内品牌供货。由于受到前期技术逐步完善、技术创新等因素影响,导致该系列产品成本较高;此外,由于公司涉足光学膜时间较短,国内外销售渠道培育需要一定周期,对公司该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由于受到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等因素影响,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未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定增资金136,793.94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产品的产能及配套年产2.5万吨光学级聚酯薄膜基材”项目,定增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4年度支付资金477,038,489.54元,2015年度支付资金417,190,307.87元,2015年度另支付收购科为股权款18,000万元,2016年度支付资金234,431,705.41元,2017年度支付资金70,500,660.86元,2018年度支付资金3,819,097.24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资金1,382,980,260.92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首次发行和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4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40,652,078.81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4)第4615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1,909.46元全部转出,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1,909.46元转入一般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1116020009000009820,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三)本年度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6,757.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675.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881.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0000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196,757.29196,757.2954,675.9696,881.0448.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定增资金196,757.29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二亿平米光学膜项目”项目,定增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7年度支付资金422,050,759.78元,2018年度支付资金546,759,623.59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资金968,810,383.37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34,265,776.92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7)第2602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期购买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当日将募集资金以7,949,000.00美元定期存款形式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到期日为2018年4月29日,利率为1.88%;以9,538,000.00美元定期存款形式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到期日为2018年6月29日,利率为2.31% 。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建行 “乾元”2017年第191期理财产品6亿到期,2018年2月26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8年第040期,本金600,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8年5月28日。 交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120天”理财产品6亿到期,2018年3月29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52天”,本金600,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8年5月21日。 交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52天”理财产品6亿到期,2018年5月22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76天,本金600,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5日。 建行 “乾元”2018年第040期理财产品6亿到期,2018年5月30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本金600,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8年11月30日。 交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6亿到期,2018年11月16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购买南京银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本金400,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5月16日。 建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6亿到期,2018年12月4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购买浦发银行公司新客固定持有期JG403期,本金600,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6月3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18,000.0018,000.00100%2015-07204.7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5年6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为”)100%股权。其中,收购柯秋平持有的江西科为99%股权及时招军持有的江西科为1%股权的价格合计为8,000万元。同时,双星新材向江西科为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资后,江西科为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本次增资8,000万元的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金额合计为1.8亿元。公司本次收购并增资江西科为使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8亿元。 2015年6月26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增资入股协议》的议案。 2015年7月22日完成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双星新材公告: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由于受到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等因素影响,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未达到预期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通过核查,光大证券认为:

双星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18年双星新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情形;双星新材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安宏亮 王 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