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通知《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
的公告
2019年2月27日,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集团”)、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商资本”)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拟现金受让越秀金控所持友谊集团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交易”)。详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受让友谊集团100%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019年3月15日,公司接到广百集团通知,越秀金控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广州友谊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交易,上述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已正式生效。
待友谊集团的股权过户完成后,公司会持续关注和督促广百集团及广商资本尽早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及时公告相关的安排与进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广百集团《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