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上述决议议案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8日。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六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