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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6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14号”文核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50万股,发行价格为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7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9,988,1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0,761,875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016,024,8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3月17日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10982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44306608901801005306618,623.20活期存款
55,8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758867685042267,002.55活期存款
合 计56,085,625.75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并就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16.00万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以实施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2011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2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2012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追加投资超募资金1,200.00万元用于营销中心场地购置。追加投资完成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400.00万元。

2013年4月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1月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的议案》,同意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目、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同意终止募投项目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

2015年9月11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11月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3月7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3,124.10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5,608.56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内容与必要性

1、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608.56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超募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结项的基础上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公司相关说明与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608.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608.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608.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同意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608.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人同意佳士科技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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