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04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 5577 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八)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8年度进行权益分派,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军先生及其配偶,公司主要股东之一、董事、副总经理李健先生及其配偶计划以个人信用、房产等为公司2019年度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预计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军先生及其配偶,公司主要股东之一、董事、副总经理李健先生及其配偶计划以个人信用、房产等为公司2019年度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预计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 5577 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
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3-3585515
联系人:宋兵、傅琳琳电子邮件:songbing@inovpu.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一)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