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3002782,发证时间: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获证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对公司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肯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2782)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