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公司加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根据该协议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服务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经预计,2019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贷款余额,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35亿元。
2、按照公司与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2019年公司预计将取得办公楼租金收入7.01万元。
3、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岑罗高速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岑罗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合作开展广告业务经营,2019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141.24万元。
4、广西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2019年公司预计将支付职工宿舍区租金30.15万元。
5、公司委托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管辖高速公路进行路面检测及桥梁维护, 2019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150万元。
6、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租赁公司五洲国际项目部车位,2019年预计取得租赁收入8万元。
7、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租用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商铺,并由金桥公司提供配送服务。2019年预计租金收入及配送收入90.38万元。
8、公司及子公司向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和委托培训,2019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9.08万元。
9、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019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81万元。
10、坛百公司向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服务区销售管理系统,2019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48万元。
11、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租用金桥公司商铺 ,2019年预计发生租金收入及物业费5万元。
12、岑罗公司与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协议,由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2019年预计代管岑水路收入及增值税约1,728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一)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定价原则:
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1、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2、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同期同档次存款的存款利率;3、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交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4、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或财务公司向交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较低者为准。
(二)办公楼、宿舍出租、商品采购和委托培训等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租赁广告牌、租赁仓库和商铺及配送物品、停车位出租等业务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按照合同约定,遵循双方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高速公路路面检测及桥梁检测费用参照行业标准,具有公允市场价格。
(五)服务区销售管理系统费用参照行业标准,具有公允市场价格。
(六)高速公路代管收费参照目前广西公路运营管理标准,具有公允的市场价格。
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决策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中, 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 振秦 伟咸海波孙泽华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