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意见
根据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财工字〔1997〕59号)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以下简称 “坛百路”)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具体测算方法是,按照资产净值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根据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车流量预测报告》,经比较,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车流量差异较大,导致在批准的经营期内不能收回投资。
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按照新的测算结果调整单车折旧系数计提坛百路固定资产折旧。单车折旧系数将从17.84元/辆调整为19.23元/辆(折算标准小客车);调整执行期限为共计三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出具的《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车流量预测报告》,按照新的测算结果调整单车折旧系数计提坛百路固定资产折旧,符合公路行业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