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 编号:临2019-017 |
可转债代码:113008 |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5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人褚君浩作为征集人,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华东师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太阳能电池研发中心主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褚君浩未持有公司股票,已出席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价格、授予总量、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的考核目的。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可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日 9点00分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依次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请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16)。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股市交易结束后,分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A股股东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21——33261888
传真:8621——3469578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褚君浩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