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
2018年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智能”)的审计结果,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安捷智能分别实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526,677.59元、28,758,400.29元、34,442,448.41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安捷智能业绩承诺情况说明
1、业绩承诺
2016年2月22日,公司与自然人张余、李丹及其上海上缆安捷电缆有限公司和宁波涵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16]第018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采取收益法得到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2,450.34万元。协议各方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张余、李丹及转让方承诺:安捷智能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00万元、2,880万元、3,460万元。
2、补偿条款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若安捷智能2016-2018年度每
个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低于上述承诺值,则张余、李丹及转让方将于安捷智能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日内就差额部分以现金向安捷智能补足。前述具体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①如截至净利润承诺当年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与截至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之差额小于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30%(含30%),则张余、李丹及转让方应将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之间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向宝胜股份补足。计算公式如下:当年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已补偿金额
②如截至净利润承诺当年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同截至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之差额超过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30%,则张余、李丹及转让方应向宝胜股份进行如下现金补偿:应补偿现金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三年承诺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交易总价格-已补偿金额(如之前年度进行过现金补偿的)若在承诺期内,安捷智能任一会计年度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宝胜股份将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日内,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并确定当年需补偿的现金金额。
③宝胜股份同意如果安捷智能最终实现的净利润超过上述承诺净利润,则由宝胜股份在安捷智能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超过承诺净利润10%的款项作为增加对价支付给转让方。
二、安捷智能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单位:元
年度 | 业绩承诺金额 | 实际实现金额 | 差异额 |
2016年 | 24,000,000.00 | 24,526,677.59 | 526,677.59 |
2017年 | 28,800,000.00 | 28,758,400.29 | -41,599.71 |
2018年 | 34,600,000.00 | 34,442,448.41 | -157,551.59 |
合计 | 87,400,000.00 | 87,727,526.29 | 327,526.29 |
2、结论
根据众环专字(2019)020931号《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安捷智能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已完成业绩承
诺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2018年业绩承诺的议案》。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安捷智能的财务监督和业务督促,并给予安捷智能业务发展大力支持,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投资收益的稳定增长。
四、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根据众环专字(2019)020931号《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业绩承诺数与业绩实现数的差异情况。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