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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5

江中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18年度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左北平、谢亨华及董事刘为权等3名成员组成;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推选蔡素华女士、汪志刚先生、刘为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蔡素华女士担任。

二、2018年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主要就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2018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通过现场沟通、电话会议以及调查评估等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进行了细致有效的监督,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综上,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独立性、专业性,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年报审计期间,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前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听取并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及2018年度内审计划,实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的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通过客观的评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工作

2017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我们对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行事前沟通、事中监控及后期核查,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具体如下:

(1)明确审计工作安排。根据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内容,就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部分达成共识并重点监督,并发表年报书面意见。

(2)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各项 审计工作,并审阅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就审计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通过面谈、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项目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一起,就年审会计师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记

录。主要审阅的财务报表包括《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经初步审计)及《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经审计)。

(3)审阅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2018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9年,新一届审计委员也必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在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协调、指导、审阅、建议的职能,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左北平 谢亨华 刘为权

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蔡素华 汪志刚 刘为权

2019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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