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俞康泽、徐超对模塑科技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 认购江苏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概述
2018年2月3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苏银行 股票代码:
600919)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预案”,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江苏银监局于2018年6月29日出具了《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苏银监复[2018]144号),批准江苏银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2月25日出具了《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7号),核准江苏银行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为江苏银行股东,目前持有江苏银行50,000,569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0.43%,公司作为其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将以人民币8660.10万元全额认购江苏银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股东优先配售部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夏平注册资本:1,154,445万元人民币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经营范围:经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苏银行历史经营业绩良好,分红比例较高,公司获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较低。本次认购江苏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维持公司在江苏银行的持股地位,并持续分享江苏银行的成长业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履行的内部程序情况
2019年3月14日,模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模塑科技参与认购江苏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康泽 徐 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