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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9年3月12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志同道合”)的通知,宁波志同道合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将其持有的公司9,8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招商证券,质押期限两年。上述质押式回购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宁波志同道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65,7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本次质押后,宁波志同道合累计质押股份9,8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8.03%,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建琪、陆家华夫妇合计持有宁波志同道合71.40%的份额,陆家华女士是宁波志同道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三名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9,71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7%,除上述质押外,目前不存在其他质押情况。

二、本次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票质押系宁波志同道合自身资金需求。

三、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发生风险及应对措施

宁波志同道合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宁波志同道合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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