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环新网:关于与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2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合作协议

的进展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合作协议的议案》。2019年3月11日公司与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峰公司”)正式签署《增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数据中心规模,提前进行市场布局,抢占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所带来的市场先机,鉴于岩峰公司拥有的位于三河市燕郊创意谷街南侧、精工园东侧的1宗土地使用权及对应的8处地上房产(土地证号:三国用(2015)第17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8,075平方米,其中包含公司光环云谷云计算中心一二期项目用地)地理位置优越,适合建设数据中心,经公司与岩峰公司协商,双方决定共同合作建设数据中心。

经各方协商,初步达成的合作方案如下:

1、岩峰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的新公司(以下简称“分立主体”)将承接岩峰公司持有的位于三河市燕郊创意谷街南侧、精工园东侧的1宗土地使用权以及对应的8处地上房产,除光环云谷云计算中心一二期外将新建数据中心

(一期项目面积为11,089.3平米,二期项目面积为27,654.54平米),房产建筑面积约172,500平米,预计容纳20,000个机柜(具体以批复的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待分立主体取得数据中心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公司或公司联合其他第三方共同向分立主体增资,增资金额预计不超过107,250万元,增资后公司将获得分立主体的控股权(合计不低于65%)。公司将联合第三方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3、为确保公司与岩峰公司共同合作建设数据中心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按照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的审批及建设进度分批向岩峰公司及分立主体支付本次增资的保证金20,000万元。上述保证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支付。

4、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329793595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重阳

注册资本:1,1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神威北路北侧

成立日期:2015年2月3日

经营期限:2015年2月3日至长期

股东:王禹方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自有商业房屋、工业厂房、厂地租赁及出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中介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岩峰公司和王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增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 保证金条款公司按照如下进度支付本次增资的保证金,用于岩峰公司及分立后的主体(“分立主体”)改建数据中心:(1)自《增资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岩峰公司支付8,000万元;(2)自分立主体取得数据中心改建的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用电批复(包括取得110KVA电站的规划批复)、能耗批复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分立主体支付5,000万元;(3)自分立主体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分立主体支付5,000万元。(4)建筑主体结构封顶后,公司向分立主体支付2,000万元。岩峰公司分立时,应将所有保证金划入分立主体。

为保障公司利益,岩峰公司应在《增资合作协议》签署日与公司签署资产抵押协议,在公司按照《增资合作协议》向岩峰公司支付第一笔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岩峰公司将标的资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所有不动产、在建工程等抵押给公司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作为公司支付的全部保证金的担保。

(二) 数据中心建设具体事项

1、 在《增资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岩峰公司或分立主体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办理并取得包括但不限于与改建数据中心相关的前期批准文件或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批

复、用电批复文件、能耗批复文件等;

2、 在《增资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8个月内,岩峰公司或分立主体应当取得数据中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

3、 在《增资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分立主体应当取得数据中心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三) 增资具体事宜

1、 在分立主体按照《增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时取得相关批准或备案文件

前提下,自分立主体取得数据中心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或公司联合其他第三方将根据届时分立主体的评估值向分立主体增资,增资金额预计不超过107,250万元,取得分立主体的控股权(合计不低于65%),具体增资金额和具体持股比例届时各方另行商定;自各方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之日起,公司根据《增资合作协议》支付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

2、 如岩峰公司和分立主体未按照《增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时取得相关批准或备案文件,则公司有权终止《增资合作协议》,自公司向岩峰公司/分立主体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岩峰公司和分立主体应当将公司按照《增资合作协议》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3、 如因不可抵抗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导致岩峰公司和分立主体未按照《增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时取得相关批准或备案文件,各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全策全力解决问题。

4、 各方同意,若因前款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需终止《增资合作协议》的,岩峰公司根据《增资合作协议》收取的全部保证金应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增资合作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公司,或依据《增资合作协议》的约定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光环云谷云计算中心一二期项目的租金。如因公司违约导致《增资合作协议》终止的,在岩峰公司取得用地新的规划设计条件、拆改建材市场后,岩峰公司无需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给公司,该保证金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光环云谷云计算中心一二期项目的租金。

5、 《增资合作协议》仅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最终增资方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增资扩股协议为准。

(四) 本次增资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将根据经各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分立

主体的净资产评估值确定。

2、 各方同意根据最终确认的增资价格来计算增资各方计入分立主体注册资本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分立主体完成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并将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确认前述内容以及增资价款支付方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具体细节。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增资合作协议》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数据中心业务,扩大公司数据中心运营规模,抢占京津冀云计算业务市场,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 风险提示

岩峰公司能否获得建设数据中心所需的各项批准或许可文件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数据中心能否顺利建设完工存在不确定性。

六、 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次增资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七、 备查文件

1、《增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