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钢缆”)、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为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福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恒星钢缆、恒星金属近日分别以现金形式收到河南省巩义市国家税务局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836,000.00元、1,387,956.30元,退税的税收区间为2018年12月。上述退税所得将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相应增加合并报表利润。本次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增值税退税收入2,223,956.30元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2,223,956.30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