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0172),发证日期:
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8年、2019年、2020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提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8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