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出于风险防范考虑设置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使公司风险相对可控,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存款利率和结算费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样服务的收费标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钟朝晖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君柱 吴笑梅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