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于2010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李远晨先生请求辞去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李远晨先生,因被农一师党委提拔调往农一师国资委担任主任职务,本人特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长职务。董事会同意李远晨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李新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李新海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长,任期至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9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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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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