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人员收到《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该事项共收到131例《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件,合计诉请公司赔偿4,166.95万元。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相关《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对3例合计38.39万元的诉讼案件裁定准许相关原告撤诉。对1例14.59万元的诉讼案件判令公司胜诉,驳回该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承担(《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结果,最终判决情况,需以终审判决结果为准)。
截止目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累计对114例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对17例案件做出了裁定,公司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和诉讼费用。前述114例一审判决中有12例提请了上诉,为保护公司权益,后续公司仍将积极参与诉讼,并严格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