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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详情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瑞华事务所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瑞华事务所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张克、李晓英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提前跟原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3、公司于 2019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独立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五、备查文件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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