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
1、公司以自有资金9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有效整合和配置公司检修人力及技术资源。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依照法规全面负责公司本次设立广州恒运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3月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