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四、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签字:厉国平 王力 许泽立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监事签字:厉国平 王力 许泽立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忠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签字:厉国平 王力 许泽立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