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3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9年3月7日下午15: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3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