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以书面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海民先生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2、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之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临2019-012、临2019-013。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