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摩鸿信息”)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度转让摩鸿信息100%股权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19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