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鸿信息”)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转让摩鸿信息100%股权属于关联交易,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
2、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及审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摩鸿信息100%股权。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19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