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第二期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一、拆迁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企业(工业)房屋补偿协议书》,为此公司可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总计人民币:玖仟玖佰玖拾捌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圆整(¥99,980,000元)。公司签订协议后,方浜村村民委员会先付给公司补偿总金额的50%,公司将设备和各种物料等物品清运完毕,腾空房屋交出钥匙及土地证、房产证后,方浜村村民委员会再付给公司补偿总金额的50%,协议即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签订企业房屋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2017年11月,公司收到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拆迁专户拨付的首期房屋拆迁补偿款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收到首期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二、拆迁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企业(工业)房屋补偿协议书》约定,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拆迁专户拨付的第二期房屋拆迁补偿款人民币4,99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房屋拆迁的全部补偿款,共计9,998.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税费等费用扣除后的剩余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本次收到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人民币4,998.00万元,
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的1.95%和22.15%,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