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在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
向安徽合巢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盘活资产,在保留银行信贷额度的基础上,合理有效地利用资金资源,降低财务成本,经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合巢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协商,董事会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向安徽合巢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伍仟万元人民币,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委托贷款期限为三年。安徽合巢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资金用于服务合巢产业新城的建设发展。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诚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项议案所涉及的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权限范围。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其章
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维化工)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广维化工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对其《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经营范围原为:“聚乙烯醇、醋酸乙烯、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乳液(VAE)、乳白胶系列产品、工业用氧、氮的生产和销售;乙炔、醋酸、醋酸甲酯、甲醇、酒精、硫酸、烧碱(片碱、液碱)、氯气、醋酸异丙脂、偶氮、氨、硫化二苯胺及机械设备的销售;进出口业务;D级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机械设备、防腐塑料制品、金属材料热处理的加工安装”。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经营范围为:“聚乙烯醇、醋酸乙烯、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乳液(VAE)、酒精、乳白胶系列产品、工业用氧、工业用氮、醋酸甲酯、醋酸钠、乙醛、浓缩液、肥料等的生产和销售;醋酸、甲醇、粉煤灰与石膏的销售;煤炭、甘蔗糖蜜及化工产品贸易;金属材料制品、设备加工与销售;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工程安装与维保;技术咨询报务;进出口业务;租赁业务”。
三、上网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向安徽合巢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