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光亚先生的辞职申请。李光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李光亚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李光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光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李光亚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的工作。
李光亚先生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17年2月8日至2020年2月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75,800股,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他关联人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光亚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