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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6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5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受让全资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东华”)和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持有的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23.66%股权。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华能源(宁波)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化学”)2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张家港新材料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化学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为公司内部资产整合,将以股权划转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华能源受让张家港新材料股权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受让全资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23.6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张家港新材料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25日

2、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方涛

4、注册资本:95,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6904434061

8、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8,462.38 万元,总负债191,584.06万元,所有者权益86,878.31万元,资产负债率68.80%。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5,866.02 万元,实现经营利润7,541.40万元,净 利润6,975.09万元。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严维山

2、注册资本:358,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053827191J

5、经营范围:丙烯、氢气的生产(详见证书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8)-B-242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危险化学品:正丁烷、乙烯、乙烷、丙烯、丙烷的批发(以上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聚丙烯的制造、加工;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陆路货运代理。办公场所:宁波大榭开发区海光楼205-2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32,680.72万元,总负债452,229.27万元,所有者权益280,451.45万元,资产负债率61.72%。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2,061.16万元,实现经营利润23,818.19万元,净利润17,894.85万元。

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1日

2、住所: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法定代表人:蒋正强

4、注册资本:152,6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96760955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11月8日

2、住所: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北路西侧3号

3、法定代表人:周义忠

4、注册资本:209,6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进口丙烷(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生产丙烯、氢气、聚丙烯;(限按安全审查批准书所列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原料和产品的批发(其中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项目经营),从事丙烯、聚丙烯项目的投资,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585554227X

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9,341.09万元,总负债439,834.86万元,所有者权益239,506.22万元,资产负债率64.74%。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520,379.74万元,实现经营利润52,376.03万元,净利润39,980.24万元。

(四)股权结构调整前后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资股权转让后,张家港新材料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

股东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
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南京东华24,800.0011.83%00
太仓东华8,300.003.96%00
宁波新材料16,500.007.87%00
东华能源160,000.0076.34%209,600.00100%
合计209,600.00100%209,600.00100%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张家港新材料的内部股权调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股权调整为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管理结构,优化张家港新材料的运营管理和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张家港新材料的经营决策效率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张家港新材料的业务开展和发展战略推进,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东华能源受让 东华能源(宁波)化学有限公司股权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华能源(宁波)化学有限公司2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化学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严维山

2、注册资本:358,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053827191J5、经营范围:丙烯、氢气的生产(详见证书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8)-B-242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危险化学品:正丁烷、乙烯、乙烷、丙烯、丙烷的批发(以上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聚丙烯的制造、加工;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陆路货运代理。办公场所:宁波大榭开发区海光楼205-2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32,680.72万元,总负债452,229.27万元,所有者权益280,451.45万元,资产负债率61.72%。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2,061.16万元,实现经营利润23,818.19万元,净利润17,894.85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东华能源(宁波)化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6月8日

2、住所:宁波大榭开发区关外路1号综合楼202室

3、法定代表人:严维山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石化产品的批发。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24QY3X

(四)股权结构调整前后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资股权转让后,宁波化学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

股东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宁波新材料20,000.0020%00
东华能源80,000.0080%100,000.00100%
合计100,000.00100%100,000.00100%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宁波化学的内部股权调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股权调整为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管理结构,优化宁波化学的运营管理和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宁波化学的经营决策效率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宁波化学的业务开展和发展战略推进,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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