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传达公司成长信心。回购方案合理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