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才斌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黄镔先生、孙蔓莉女士、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的相关内容,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时综合考虑目前回购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拟对原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期限进行调整,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