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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4
证券代码:002675证券简称:东诚药业公告编号:2019-04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各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具体投资实施以日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所涉及到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具体实施时,相关内容如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正式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公司”或“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益生物”)与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聚力”)于2019年2月2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共同在加强核医药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核药中心建设与收购、核医药治疗项目建设与收购、核医药新产品研发及生产企业收购等)的投资上,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

合作背景:东诚药业和国投聚力于2018年9月签署了《关于核医药领域投资之框架合作协议》,就共同加强核医药相关领域的投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核药中心(核药中心即可进行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管理、配送、服务基地)建设与收购,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各方为进一步加深合作关系,东诚药业、东益生物和国投聚力再次签署了本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647V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祁榕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聚力是由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起、13家省市国有投资公司及其他民营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主要从事并购基金的管理与投资工作。

国投聚力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名称: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华新国际商务大厦11层07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由守谊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产品的研发,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由守谊持有东益生物51%股份;宋淑玲(由守谊妻子)持有东益生物25%股份;由赛(由守谊女儿)持有东益生物24%股份。

东益生物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益生物法定代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东益生物与上市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平等原则。各方在资源、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战略合作。

2、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各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远利益,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符合各方的根本利益,旨在促进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共赢。

4、资源共享原则。各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共同推动产业和资本的赋能型结合,实现跨越式发展。

5、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各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承诺,具体合作事项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二)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

1、公司和国投聚力双方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在核医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核药中心建设与收购、核医药治疗项目建设与收购、核医药新产品研发生产企业收购等)寻求资本运作、产业发展、投融资结合等方面的长期、全面战略合作机会。

2、根据东诚药业产业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开展核医药及相关领域行业研究,进一步扩大东诚药业在核医药领域的市场规模,提升东诚药业的市场影响力。

3、各方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筹措、资源整合、产业发展、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优势和经验,共同促进东诚药业在核医药领域的发展,并提高其市场占有率。

(三)合作机制

1、高层沟通。各方高层定期会晤,进行信息沟通与交流、商议项目合作模

式、推进合作项目落地。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方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其他方提供政策变

动、项目投资、经营发展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3、加强宣传。各方通过媒体、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向外界多层次、全方位展示合作成果。

三、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公司、东益生物与国投聚力在优势和需求上存在较大互补,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在借助国投聚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可以基于国投聚力的项目运作经验和渠道资源,协助公司更好的完成产业整合及内部管理提升工作。

2、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作为相关工作开展、推进的依据,后续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该事项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经公司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的签订时间、金额、方式及规模

目前均可能存在变化,且正式协议须经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在正式的具体合作协议签订并生效以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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