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本公司)为了促进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区域市场的竞争实力,根据控股子公司
的资金需求提出财务资助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资助金额及期限
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名称 财务资助金额 资助期限
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4000万元
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3000万元
新疆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700万元
成都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450万元
自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山东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3500万元 之日起三年
青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1900万元
合计 14550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在生产旺季补充流动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本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控股子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4、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上海东港)
2006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75%,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东港)持股25%。法定代表人:史建中。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锦路288号。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零件印刷,计算机软件开发。
2009年,该公司总资产为6760.36万元,所有者权益4372.13万元,营业总收入6407.85万元,净利润826.94万元。
(2)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郑州东港)
2003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75%,北京东港持股25%。法人代表:谷望宁。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11号。经营范围:高档纸(不含新闻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印刷(不含期刊、报纸),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009年,该公司总资产为7185.58万元,所有者权益3474.47万元,营业总收入3085.66万元,净利润211.94万元。
(3)新疆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新疆东港)
200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75%,北京东港持股25%。法定代表人:谷望江。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二街3号。经营范围:自治区区域内的其他印刷品印刷(票证)。纸制品的生产、销售;高档纸的防伪处理、销售;数据打印系统的开发、生产;科技信息咨询服务;IC卡产品、智能标签产品的生产、销售。
2009年,该公司总资产为912.33万元,所有者权益729.49万元,营业总收入1236.91万元,净利润194.17万元。
(4)成都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成都东港)
2007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100%。公司法定代表人:谷望江。注册地址: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清江路12座。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标签、纸制品、纸张、印刷器材;
印刷技术咨询服务。
2009年,该公司总资产为723.36万元,所有者权益471.42万元,营业总收入1207.92万元,净利润45.47万元。
(5)山东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山东东港)
2007年8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100%。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爱先。注册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软件开发、生产销售;纸制品加工、销售;纸张、油墨、印刷机械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2009年,该公司总资产为3966.90万元,所有者权益3526.79万元,营业总收入2594.31万元,净利润441.53万元。
(6)青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青海东港)
2006年10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股权结构为山东东港持股100%。公司法定代表人:谷望江。注册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软件的开发、生产。
2009年,该公司总资产为1439.96万元,所有者权益1028.95万元,营业总收入2471.49万元,净利润441.41万元。
(7)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港数据)
2007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权结构为上海东港持股75%。北京东港持股25%,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建中。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2888弄385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电脑数据处理、商务咨询(除经济)、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2009年,该公司总资产为1996.60万元,所有者权益1995.33万元,营业总收入104.50万元,净利润-2.58万元。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义务
上海东港、郑州东港、新疆东港的其他股东为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东港),北京东港系我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2004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2009年末,北京东港总资产为11558.77万元,所有者权益4632.74万元。
青海东港的其他股东为山东东港,上海东港数据的其他股东为上海东港和北京东港,山东东港和上海东港的情况请参见“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以上其他股东均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于这些公司企业规模较小,资金能力有限,因此无力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近年各控股子公司发展较快,在各区域市场的竞争实力逐步提升,但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在生产高峰期经常出现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为促进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东港、郑州东港、新疆东港、成都东港、山东东港、青海东港、上海东港数据7家控股子公司目前发展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较小,在当地均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债务偿还能力良好,因此为他们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
上述财务资助计划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各家控股子公司目前发展情况良好,在各区域市场均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各控股子公司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其发展壮大,且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优良,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回收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陈波、洪华忠发表保荐意见认为:
1、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允性
经核查,东港股份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在生产旺季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控股子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东港股份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
2、财务资助事项审议程序的合规性
经核查,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东港股份于2010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还将提交东港股份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东港股份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
经核查,上海东港、郑州东港、新疆东港、成都东港、山东东港、青海东港、上海东港数据7家控股子公司目前发展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较小,在当地均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债务偿还能力良好,因此为他们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
上述财务资助计划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我们对东港股份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