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为国恩股份子公司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借款期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子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爱国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