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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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15: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五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吴悦娟、张子胜、田立新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悦娟主持,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签署《深圳机场物流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物流规划、发展策略、客户拓展、重大项目引入、产业转型升级及物流业务经营等咨询服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近年来深圳机场货邮吞吐量增速放缓,主要由于物流业务类型传统,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进入跨境电商、生鲜冷链等新兴物流市场受制于政府政策限制,推进相关业务进展迟缓;同时公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储备用地归属机场集团,限制了物流设施投资建设及整体规划,导致物流设施建设总量不足,运营效率不高,限制了航空货物的集散能力。机场集团具有更好的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争取新兴物流产业政策在深圳机场落地,有助于航空物流产业转型升级。机场集团为公司提供物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物流设施投资建设与物流地产开发与运营咨询建议,能够实现物流设施统筹规
划,提高协同效应,打造开放的基础设施平台。鉴于此,聘请机场集团提供物流服务,将利于公司丰富物流业态、扩大业务规模,整合发展综合一体化现代物流业,加快推进航空物流产业转型发展,提升深圳机场货运保障能力和航空物流综合竞争力,为实现深圳机场“客货并举”战略提供重要支撑。公司就此向机场集团支付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照成本弥补原则,双方按照每个合同年度内机场集团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支付,同时设置激励机制,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能够确保合理实现物流资源价值最大化,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关于广告公司报废立柱广告资产处置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拆除宝安国际机场AB楼及T3航站楼立柱广告设施的通知》要求,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已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位于T3航站楼及AB航站楼所有室外立柱广告进行拆除(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拆除深圳机场室外立柱广告设施的临时公告》),此次拆除的室外立柱广告资产原值22,697,147.22元,净值为4,311,454.07元,其中AB航站楼的立柱广告设施已计提完折旧,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的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T3航站楼的立柱广告设施尚未计提完折旧,将对当期损益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拆除的立柱广告已无再利用价值,
因此需进行处置。
为加快资产处置进程,使得报废立柱广告资产早日产生经济效益,同时避免资产流失,广告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报废立柱广告资产按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已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期拟在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后期如能顺利交易,处置收益在扣除相应交易费用后,由广告公司进行账务处理。处置过程将完全遵循市场规律和公司相关规定,上述资产处置后将予以财务核销。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