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广东茂名城市数据湖项目运营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2017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推动大数据应用与创新发展。为响应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趋势及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要求,2018年8月28日,茂名高新区管委会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易华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茂名市引入大数据产业,拟投资建设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产业园投资项目一期。推动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产业园投资项目一期总投资75,335万元,据此项目拟投资成立茂名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8,208.20万元人民币,易华录出资13,822.02万元,持股比例为49%。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090131337T
2、法定代表人:钟珣
3、注册资本:12681.00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4年01月02日
5、住所:茂名市高新区管委办大楼6楼605室
6、经营范围:科技产业孵化、创新企业扶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管
理;城乡基础设施及公用工程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管廊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廊管理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旅游项目投资;运输代理;普通物流仓储及装卸;仓储,普通货物运输;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绿化保洁及维护;企业服务管理及社会经济咨询(不含证卷、期货);化工项目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石化及石化仓储项目投资;投资项目报批报建代理;政府公共事务协调顾问服务;企业信息咨询,技术应用推广,技术服务;销售:水泥、钢材、粮食、建筑材料;劳务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三、拟投资成立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茂名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拟注册资本:28,208.20万元人民币
3、投资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拟建地址: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国信创谷园区,项目拟建地点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七迳镇石化工业园区国信创谷。
5、主营业务:数据湖基础设施服务(光存储、磁存储、云主机、安全)、数据运营服务、办公租赁服务。
6、股权结构: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28,208.20万元,其中,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386.18万元,持股比例为5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822.02万元,持股比例为49%。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4,386.18 | 51%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3,822.02 | 49% |
总计 | 28,208.20 | 100% |
四、对外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目的
合资公司坐落于茂名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国信创谷园区,通过运营合资公司完成对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产业园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重点引入和培育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体系,打造粤西和北部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基地。
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如下:大数据产业园建设(计划落地于茂名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国信创谷园区,园区建设将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园区建设包括城市大数据展示中心、大数据产业双创中心等)、数据湖建设。
(二)资金来源
拟使用易华录的自有资金。
(三)存在的风险
1、政策环境风险
新设公司主要在进行信息消费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业务领域虽然市场容量较大,但受政策影响较为明显,市场预期、政策环境的变化和不确定性是公司实现预期盈利的风险之一。
2、市场营销风险
指政府或其他投资人新建或改建其他项目,导致对该项目形成实质性的商业竞争。除了类似项目竞争因素风险外,由于宏观经济、社会环境、人口变化等其他因素导致的市场需求变化。或由于项目的经营状况或产品/服务提供过程中经济危机、政府换届领导更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应收费用不能按期按量的回收。
3、经营管理风险
由于运营资金不足、原材料或能源无法到位等因素造成的运营期间长时间无法开工带来的损失。
4、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指合资公司成立后,将通过采取融资等模式开展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高,规模较大,对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有较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公司设立初期,业绩及资金的积累不足,面临的融资风险。
(四)公司治理
针对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茂名市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3名董事,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2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由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方各提名1名监事人选。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副总经理2名,由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名;财务负责人2名,由财务总监及财务副总监共同担任,其中,财务总监由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财务副总监由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合资公司治理结构具体以《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7年推出城市数据湖战略以来,紧紧跟随习总书记提出的数字中国理念,为政府数据存储增值、开放共享、开发运营提供服务,打造大数据基础设施。为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提供算法及应用工具,为数据运营提供挖掘、清洗、应用开发等服务。公司通过进入地区市场投资承建信息基建,存储当地政府数据,后续通过近200家生态合作伙伴为城市数据运营提供服务。
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产业园项目是央企与地方政府充分合作共建的又一示范工程,是易华录数据湖战略在华南地区的先行先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粤西/北部湾数据湖产业园项目的落地有助于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可有效打破信息壁垒,有利于将数据湖打造为广东粤西和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载体。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深入探索企业和政府合作新模式,丰富公司运用直接投资模式进行项目建设、融资等的实战经验,增强其资源的利用效率,巩固公司在区域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形成较强的示范效应与规模效应。
广东作为中国最发达地区之一,拥有全国最大的数据产业集群,茂名粤西数据湖的建设能够有效填补政府在存储大体量数据方面的空白,同时数据湖还可以作为“数字广东”、“数字政府”的核心基础设施为当地政府提供有效服务,随着“数字广东”政策的引导,广东政府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态度走在全国前列,落地茂名粤西数据湖,有助于公司通过存储当地城市数据,打造辐射西南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综合性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展数据湖生态运营,培育大数据及人工智能行业的独角兽企业,有利于数据湖扩容及营销,同时有利于公司转型发展成为新一代政府大数据运营商和城市大数据产业运营商。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