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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1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计划自2018年8

月30日起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60%,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

不设定价格区间,电科投资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

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18年8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电科投资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85,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4%,

增持金额68,467,133.01元,增持均价为36.32元/股。电科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已

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比例区间的下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履行完毕。

2019年2月28日,公司接到电科投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履行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增持实施前(2018年8月30日前),电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98,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6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298,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480%。

(三)增持主体本次增持数量及比例:截至2019年2月28日,电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85,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4%,增持金额68,467,133.01元,增持均价为36.32元/股。电科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已超过本次

增持计划比例区间的下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履行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电科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60%,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电科投资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19年2月28日,电科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85,2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4%,增持金额68,467,133.01元,增持均价为36.32元/股。电科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比例区间的下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履行完毕。具体增持情况见下表:

日期

日期增持数量 (股)增持均价 (元/股)增持金额 (元)
2018/08/30809,00038.8531,429,261.01
2019/01/03100,04634.403,441,111.00
2019/01/04154,90035.335,472,976.00
2019/01/29499,30034.3317,138,679.00
2019/01/3028,60034.61989,819.00
2019/01/31250,00034.028,504,173.00
2019/02/0143,40034.361,491,096.00
合计1,885,24636.3268,467,133.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科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84,019股,占公司总股份1.560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股75,184,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23%。

四、律师核查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所实施的增持行为符合增持计划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创

电子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的情形,增持人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相关情况说明(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电科投资在增持公司股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的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备查文件

(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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