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百川能源 | 600681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韩啸 | 高献杰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 |
电话 | 010-85670030 | 010-85670030 |
电子信箱 | baichuandsh@163.com | baichuandsh@163.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为“燃气销售、燃气接驳、燃气具销售”。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
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和安徽省阜阳市等地区取得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或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公司气源为管道天然气,从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后,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燃气接驳业务。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内开展燃气接驳业务,统一实施管道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对于已经完成接驳服务的居民用户,公司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进一步服务。对于工商业、公共福利客户,公司根据其用气规模、具体需求情况进行设计、安装,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在进行燃气具、燃气设备安装的同时,向用户销售燃气具。(三)行业情况说明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促进协调稳定发展,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路径。
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和工商业热力、动力来源。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天然气需求增长迅速。随着中国城市化步伐加快、消费升级、用户结构改变等因素,城市燃气行业的整体发展环境将持续优化。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6年 | |
总资产 | 8,895,140,082.40 | 7,052,716,836.47 | 26.12 | 3,425,573,417.72 |
营业收入 | 4,752,571,155.60 | 2,972,300,082.82 | 59.90 | 1,719,884,68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6,420,610.02 | 858,037,995.64 | 17.29 | 551,174,05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81,530,064.84 | 855,092,349.91 | 14.79 | 547,404,997.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482,415,529.58 | 3,908,713,313.66 | 14.68 | 2,134,320,586.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450,748.98 | 1,013,551,745.09 | 20.31 | 288,827,670.5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88 | 11.36 | 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88 | 11.36 | 0.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6 | 32.13 | 减少7.97个百分点 | 32.94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97,037,649.80 | 684,919,653.14 | 809,219,462.93 | 1,661,394,38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2,529,579.39 | 209,792,747.57 | 217,911,794.98 | 286,186,488.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70,764,651.80 | 181,533,801.75 | 218,655,597.61 | 310,576,013.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13,836.14 | 89,427,974.17 | 261,641,927.64 | 850,867,011.0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4 股本及股东情况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559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138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385,063,203 | 37.33 | 385,063,203 | 质押 | 290,9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曹飞 | 0 | 139,409,090 | 13.52 | 85,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东海 | 0 | 126,750,497 | 12.29 | 126,750,497 | 质押 | 115,237,600 | 境内自然人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 2,020,540 | 55,905,597 | 5.42 | 37,719,540 | 质押 | 17,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260,000 | 24,639,903 | 2.39 | 7,510,92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王东江 | 0 | 16,010,376 | 1.55 | 16,009,476 | 质押 | 16,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王东水 | 0 | 14,241,629 | 1.38 | 14,241,629 | 质押 | 14,240,000 | 境内自然人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0 | 13,471,264 | 1.31 | 9,429,88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0 | 12,827,422 | 1.2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曲毅 | 9,948,604 | 0.9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报告期内,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之间,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东海存在关联关系,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及王东水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适用 √不适用5 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收入47.5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6亿元,同比增长 17.29%,总资产88.9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82亿元,各项经济指标表现良好。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1、变更原因(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8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2、变更事项(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①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②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③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①“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1,297,616,186.23元,上期金额1,144,251,692.80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557,601,660.86元,上期金额914,390,118.32元;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33,169,041.53元,上期金额33,243,288.68元。②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1,597,714.24元,上期金额1,236,166.48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③调减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17,090,000.00元,上期金额134,770,000.00元,重分类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百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百川企管 |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百川燃气 |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永清百川 |
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武清百川 |
西安维斯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西安维斯达 |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大厂百川 |
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香河百川 |
涿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涿鹿百川 |
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固安百川 |
廊坊百川燃气物流有限公司 | 百川物流 |
三河市智汇热力有限公司 | 三河热力 |
廊坊百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百川建安 |
霸州市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霸州百川 |
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三河百川 |
三河市百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河新能源 |
大厂回族自治县智汇热力有限公司 | 大厂热力 |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百川热电 |
百川能源(绥中)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百川绥中 |
河北磐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磐睿能源 |
天津市武清区九九热力有限公司 | 九九热力 |
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荆州天然气 |
监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监利天然气 |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阜阳燃气 |
安徽国祯金鹰燃气有限公司 | 太和金鹰 |
上海江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江陆 |
临泉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临泉燃气 |
临泉县国祯盛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临泉盛源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阜阳国祯允和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 阜阳允和 |
蒙城县和顺加油站有限公司 | 蒙城和顺 |
安徽国祯东明石化有限公司 | 东明石化 |
阜南会龙国祯能源有限公司 | 阜南会龙 |
涡阳县大河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 涡阳大河 |
阜阳国祯创亿车用燃料销售有限公司 | 阜阳创亿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