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18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于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因此,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