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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并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2018年度,公司能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2018年监事会工作回顾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30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绥中县 LNG 接收站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对

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 2017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18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8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期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审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行权条件是否达成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立足于提高公司的管控能力,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不断提升监事会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加强法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

2019年,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学习,加强财务、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勤勉履职,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制度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重要事项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2019年,监事会将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强化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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