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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8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飞马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赵自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费益昭先生、张健江先生、徐志军先生、彭钦文先生、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彭钦文先生、林志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同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费益昭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广东美涂士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2011年6月起任职本公司,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16年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费益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健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6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健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志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2010年3月加入本公司任金融中心总监,2011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本公司监事,2013年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徐志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钦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2010年9月至2016年1月任深圳珈伟光伏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起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起任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钦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志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监管政策研究等工作。2014年7月起任职于深圳大学,现任深圳大学会计系副主任职务。2018年11月起任广州九恒条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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