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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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对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进行破产清算。2018年9月7日,华东重工收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区法院”)送达的(2018)鲁1092破申3号《通知书》。2018年9月30日,华东重工收到经区法院送达的(2018)鲁109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及(2018)鲁1092破5号之一《通知书》。华东重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3日、9月8日、10月8日、2019年1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088、094、2019-001)。
二、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
2019年2月26日,公司收到华东重工管理人转来的经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鲁1092破5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经区法院认为,债务人华东重工作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华东重工破产。本裁定自即日(2019年2月18日)起生效。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于华东重工的股权投资及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华东重工由经区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接管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在母公司个别报表对华东重工的应收款项计提3.2 亿元的坏账准备,但因内部抵消未影响前期合并利润表。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18年度净利润减少3.2亿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18)鲁1092破5号之一。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